

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是推动全国碳市场积极有序扩大覆盖范围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要求“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而其他行业则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通知》同时还更新了水泥、电解铝和钢铁三个行业的核算与报告要求,分别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铝冶炼》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钢铁生产》。这应该预示着全国碳市场下一阶段扩容将会优先纳入这三个行业。
本文将分享一个国家标准-钢铁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扫码下载查看。


钢铁行业是影响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性行业,也是碳排放量最大的制造业,通过该标准,可以引导钢铁企业在充分对标的基础上挖掘碳减排潜力,从能源投入、生产过程、环境排放、管理体系等各个环节来减少碳排放,可帮助钢铁企业制定系统化的碳减排解决方案。
《钢铁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充分考虑我国钢铁行业生产流程特殊性、产品多样性和工艺复杂性的特点,确保标准在切实可行、易于实施的基础上为如何开展低碳企业评价工作指明方向。
标准提供了钢铁行业低碳企业评价体系中指标选取的指导和建议,并对需考虑的因素进行了说明。
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低碳管理、碳减排放技术应用、低碳产业链建设、绩效评价、其他要求5个部分的内容,评价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建议以定量指标为主。
低碳管理评价指标建议由组织与战略、管理制度体系、管理信息化3个部分组成,评价指标的选取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建设、低碳管理战略、教育与培训、低碳管理制度、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审计、碳排放盘/核查、碳信息披露、碳配额清缴、温室气体统计、监测、能源管理、碳排放管理系统等。
碳减排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建议由资源与能源投入、能效提升、低碳前沿技术应用3个部分组成,评价指标的选取宜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入炉矿品味、采用大比例球团治炼技术、降低铁钢比、高炉燃料比和吨钢钢铁料消耗、提升可再生能源、绿电使用比例、提升冶炼装备技术水平等级、积极应用中国钢铁协会发布的钢铁行业极致能效技术、研发、示范或推广低碳前沿创新技术等。
低碳产业链建设评价指标建议由低碳物流运输、绿色低碳产品、产业与供应链、产业联动、4个部分组成,低碳企业评价指标的选取宜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低碳化(清洁运输)、高品质、长寿命的绿色低碳产品开发、开展EPD项目、EPD平台发布环境产品声明数量、外供能源、副产煤气资源化等。
绩效评价指标建议由能源消耗指标、碳排放指标2部分组成,评价指标的选取宜包括但不限于:粗钢主要生产工序能耗、其他生产工序能耗、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下降率、吨钢氧化碳排放、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等。
其他要求宜对低碳企业在评估基期至评价报告期的碳排放提出指导性的建议,评价指标的选取宜包括但不限于: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新建及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实施碳排放评价、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CO2,减排措施的实施、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施排放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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