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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柢睿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楠、副总经理曲宏达实地走访了鹤岗市“示范引领”项目现场点位,就主体责任落实和示范创建提出工作建议,一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落实好创建现场检查细则要求,确保明查点位不丢分、得满分;二是示范点位要在创建标准上拔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挖掘总结出特色亮点;三是要利用好点位的辐射作用,提高群众对鹤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自2021年11月,鹤岗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以来,市委、市政府秉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推动的原则,在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食安办的协同努力下,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食安办领导强调,“示范引领”项目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审的核心要素,是衡量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能力的关键指标。各单位需对项目的示范性和创新性进行深入挖掘和精准提炼,以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示范引领”项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项目,遵循创建标准,强化示范作用,对照《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评审细则》,倒排工期、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