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1日,阿尔山市检察院对王某某、包某某污染环境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迟文主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涉案人员及值班律师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罪名,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取了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解案件事实及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对涉案人员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表示该决定既保障了司法公正,又助力了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下一步,阿尔山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通到检察办案实际中来,推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来源:内蒙古阿尔山检察
【编辑】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