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四川经信厅、科技厅、住建厅、农村厅、商务厅、经济合作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旨在提升其光伏产业国内领先地位和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文件提出,到2027年构建形成“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及应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硅料产能保持全国领先地位,高效电池片关键共性技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组件产能稳步提升,行业产值规模超过5000亿元,建成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光伏产业基地。
文件表示,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整合和淘汰工业硅落后产能,建设高水平、适度规模的工业硅产能,巩固多晶硅和高效电池片规模优势。要加快集群集聚发展,围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供给保障水平提升,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要充分利用“三州一市”光照资源富集的优势,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和汇集工程建设,推动光伏发电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积极探索弱光响应发电技术应用,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升负荷中心地区光伏发电补充功能;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力争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探索“光伏+”多元应用场景打造,积极推广“水风光氢天然气多能互补”和“农林渔光互补”等开发新模式。
政策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光伏产业重大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管理,统筹做好用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对符合产业政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光伏产业项目,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比例按照10%予以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