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级试点推进工作要求,拟于近期开展临平区家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功能验收(现场验收),现将验收工作各项要求及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验收时间
2024年1月下旬或2月初
参与人员
1、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相关工作人员
2、专家组:技术专家3位(智专委派驻临平专家组部分专家代表)
3、第三方审计事务所代表
验收准备要求
请各企业做好如下验收准备工作:
1、功能自验:请核对合同、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各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完成实施,相关的软硬件系统已完成部署及上线试运行。
2、材料编制:请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书》(附件1)模板要求,完成项目补助申报材料编制,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发送申报材料word版本至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邮箱:linpingshuzi@163.com。
3、投入审计:请自行完成项目投入审计工作,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并发送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邮箱。
现场验收流程
经区经科局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开展功能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实施现场核验;
2、会议室听取项目方实施报告,并核对项目建设相关验收资料,质询项目合同内容实施完成情况。
3、所有项目完成现场核验后,由专家组统一对项目进行评议并形成功能验收意见。
4、具体各项目验收行程安排以正式验收通知为准。
后续安排
计划在2024年三季度,针对项目的实施成效开展绩效验收(终验),具体验收方式另行通知。
项目补助方式
综合《临平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政策实施细则》(临经科〔2022〕112号)文件要求及省级试点整体推进需求,对复制推广企业施行“分批次补助”,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以下原则进行补助:
1、首笔补助:项目通过功能验收(初验)后,开展首笔补助的下拨工作,给予应补助总额30%的首笔补助资金(即经审定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2%),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下拨;
2、第二笔补助:项目通过绩效验收(终验)且企业2023年地方贡献额高于应补助总额,开展第二笔补助的下拨工作,给予应补助总额70%的首笔补助资金(即经审定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8%),计划在2025年一季度完成下拨;
3、如项目通过绩效验收(终验)但企业2023年地方贡献额小于应补助总额,在2026年下半年启动第二笔补助核验,如企业2023、2024、2025年累计地方贡献额仍小于应补助总额,不予拨付第二笔补助资金。
联系人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
吴保钦 15868010635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书》
?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关注公众号,我们将带您持续关注相关政策
动动手指点击“转发”+“点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