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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关于组织开展临平区家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功能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24-01-08 21:20: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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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级试点推进工作要求,拟于近期开展临平区家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功能验收(现场验收),现将验收工作各项要求及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验收时间



2024年1月下旬或2月初



参与人员



1、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相关工作人员

2、专家组:技术专家3位(智专委派驻临平专家组部分专家代表)

3、第三方审计事务所代表



验收准备要求




请各企业做好如下验收准备工作:

1、功能自验:请核对合同、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各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完成实施,相关的软硬件系统已完成部署及上线试运行。

2、材料编制:请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书》(附件1)模板要求,完成项目补助申报材料编制,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发送申报材料word版本至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邮箱:linpingshuzi@163.com。

3、投入审计:自行完成项目投入审计工作,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并发送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邮箱。





现场验收流程




经区经科局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开展功能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实施现场核验;

2、会议室听取项目方实施报告,并核对项目建设相关验收资料,质询项目合同内容实施完成情况。

3、所有项目完成现场核验后,由专家组统一对项目进行评议并形成功能验收意见。

4、具体各项目验收行程安排以正式验收通知为准。





后续安排




计划在2024年三季度,针对项目的实施成效开展绩效验收(终验),具体验收方式另行通知。


项目补助方式




综合《临平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政策实施细则》(临经科〔2022〕112号)文件要求及省级试点整体推进需求,对复制推广企业施行“分批次补助”,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以下原则进行补助:

1、首笔补助:项目通过功能验收(初验)后,开展首笔补助的下拨工作,给予应补助总额30%的首笔补助资金(即经审定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2%),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下拨;

2、第二笔补助:项目通过绩效验收(终验)且企业2023年地方贡献额高于应补助总额,开展第二笔补助的下拨工作,给予应补助总额70%的首笔补助资金(即经审定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8%),计划在2025年一季度完成下拨;

3、如项目通过绩效验收(终验)但企业2023年地方贡献额小于应补助总额,在2026年下半年启动第二笔补助核验,如企业2023、2024、2025年累计地方贡献额仍小于应补助总额,不予拨付第二笔补助资金。

联系人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 

吴保钦 15868010635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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