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023-09-06 18:43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直各园区经发(科)局(部)
申报企业参照《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经信局。3.市经信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同意推荐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1.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2023年有效期满的省示范平台本次可自愿重新申报,请埇桥区经信局组织安徽创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线申报。
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示范平台推荐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推荐单位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时完成推荐工作。3.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申报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1日;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各县区、园区将推荐文件及《推荐省示范平台汇总表》于10月7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