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金融机构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市场状况,为产品设定的一个“参考收益目标”或“基准线”,用于衡量产品是否创造了超额收益、约束投资行为,并表示投资风格和策略。
它类似于投资的“锚”和“尺”,帮助投资者判断产品的表现是否符合预期,但不构成对未来收益的承诺,也不保证实际收益一定达到该基准,不等同于实际收益。
如果产品标注业绩比较基准3%,投资者以为是收益是这个差不多。
新规明确规定了说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实际收益,不构成承诺,而且还要写明白说是这个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测算的依据。
中国邮政银行,兴业银行等已经把固定的业绩比较基准的百分比换成了比如说债券指数乘以比例加上存款利率乘以比例等等这种公式化的基准,这样投资者更好的比对这个产品的底层逻辑。

以前很多投资者买理财根本不看底层,也以为投资回报不高等于风险不高,之前也有文章写过之前的一些案例,可以翻看:
直到今年上半年很多人买了R2中低风险的理财也开始发生投资亏损,才去研究这产品底层到底投资了什么品类。
新规之后,公募理财定期报告必须穿透披露,分别列出来穿透前和穿透后前10项资产的名称、规模、比例,投地产债或者是投非标的还是同业存单的,投资者只要愿意仔细看都能知道。9月1号之后,如果要买银行理财,光看收益和风险的这些数字不够,还要点开定期报告,看一看它底层的资产结构和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除此之外新规还规定了8条禁令,虚假宣传吹捧产品,诋毁诋毁同行等等这些行为都会被严格的查处。
目前各大理财机构都在加急的改造产品系统修订销售的文件,中小机构改造压力可以说是很大,可能又是一个行业洗牌的过程。
结语:
看懂净值的波动,了解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仔细核查资产的底层。
以前道听途说的买理财的习惯需要改变了,银行背书不等于安全,得自己学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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