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财报难点3:业务及管理费科目及其附注的背后
部分读者反映《新准则下的保险财务分析38讲》课程还是有些难度,我就用琐碎时间写一个课程难点解读系列,方便大家理解。
今天谈谈利润表中的显得有些复杂的“业务及管理费”科目及其附注。
一、先看一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及其附注
1. 业务及管理费属于合同边界外的费用支出
下表是新华人寿2025年报中的利润表,大家看一下“业务及管理费”。
IFRS17中,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分为“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和“合同边界外的现金流”。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包括保费流入、获取现金流量流出、赔付支出、维持费用支出等,这些现金流入流出会在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时(准确说是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全部计算在内,凡计量在内的各种支出就会反映在未来各期的保险服务费用中,包括获取现金流量摊销支出和维持费用支出。反之,那些没有被保险负债计量(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时计算在内的现金流(主要就是一些费用支出)就是合同边界外的现金流,在其发生时应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为何有些费用支出没有在保险负债计量时被计算在内呢?因为这笔费用与任何保险合同都不直接相关,或者这笔费用无法分摊到具体的保险合同组合上。一个案例是一家保司实施新准则的费用,这些费用无法分摊到现有的各个保险合同组合上,因为用该笔费用建设的新准则系统既可以用于现有的所有存量保单,也可以用于尚未签订的未来保单,公司无法将现在发生的费用分摊到未来不可知的保险组合上。这笔费用就无法体现在保险服务费用中,而是被直接计入了合同边界外的“业务及管理费用”。2025年,新华人寿合并利润表的业务及管理费为27.73亿元,这27.73亿元就是合同边界外的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 业务及管理费附注所包含的丰富信息
下面是新华年报中给出的合并报表46号附注“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成本”,我们这里详述一下该附注包含的丰富信息。第一,2025年,新华人寿的费用支出总计261.02亿元,按照费用性质分类,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1.89亿元,手续费佣金支出117.52亿元,税金及附加支出5.04亿元,其他业务成本支出6.57亿元。注意,此业务及管理费非上面提到的合同边界外的业务及管理费。第二,总费用支出261.02亿元中,按照费用功能划分,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225.48(=148.9+76.58)亿元,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35.54(=27.73+1.31+6.50)亿元,前者就是合同边界内的费用,后者就是合同边界外的费用。第三,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225.48(=148.9+76.58)亿元中,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48.9亿元,计入保险服务费用76.58亿元,这些费用都应该体现在保险服务费用中。注意,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76.58亿元就是保险服务费用中的“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也称“维持费用”;获取现金流量148.9亿元之所以没有写成“计入保险服务费用”,是因为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是获取现现金流量摊销。第四,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35.54(=27.73+1.31+6.50)亿元,又可分为:业务及管理费27.73亿元,税金及附加1.31亿元,其他业务成本6.5亿元,它们是无法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于是,这三项直接记在了利润表中的营业支出中的三项同名费用中。二、再看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及其附注
下面是人保财险2025年报中的利润表,大家看一下其中的“业务及管理费”,公司报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为26.24亿元。下面是人保财险2025年报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附注”,由于人保财险同时给出了合并报表的业务及管理费附注和公司报表的业务及管理费用附注,下面就用公司报表附注说事儿了。第一,人保财险2026年的所有费用支出为1320.77亿元,其中,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1294.53(=864.67+429.86)亿元,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26.24亿元,前者就是合同边界内的费用,后者就是合同边界外的费用。业务及管理费就是后者26.24亿元。第二,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的费用为1294.53(=864.67+429.86)亿元,其中,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费用为864.67亿元,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为429.86亿元。注意:(1)保险获取现金流费用864.67亿元是远超手续费佣金397.51亿元的,此外,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是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不是这里的864.67亿元;(2)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429.86亿元就是保险服务费用中的“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也称“维持费用”。这个维持费用很重要,是计算综合费用率所必须的,就从上表查获。第三,与新华人寿不同,人保财险这一附注是“业务及管理费”,新华人寿的对应附注是“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成本”,因此,人保财险的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仅直接出现在利润表中,不出现在该附注中。三、延伸的讨论
由于有不少费用被记在了业务及管理费中,也就是被记在了保险服务费用之外,进而未被反映在保险服务业绩中,而是反映在保险公司利源中的“其他损益”中,这导致,在新准则下,在做利源分析时,各保司的“其他损益”都是一个比较大的负数。这与老准则下的其他损益有很大不同。在老准则下,除其他业务成本(非保险业务的成本)外,所有费用都会被计入“手续费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进而形成较少的“其他损益”,其他损益可能是正数或者很小的负数。对财险公司而言,上述处理会降低财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是一个表面的利好。经过2年多反复打磨,我开发了《新准则下的保险财务分析38讲》视频课程,提供系统的、IFRS17和IFRS9下保险公司财报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案例。读者可以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新准则下的保险财务分析38讲》学习平台,然后,点击“目录”就可看到每讲课程并开始学习,欢迎新老朋友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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