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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整体报告
2026-08-23 20:55
调研报告|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整体报告

01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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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地缘政治格局重构、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供应链“中国+1”战略的加速推进,东南亚已成为全球资本与产能转移的核心承接地。马来西亚作为东南亚经济体的重要成员,扼守马六甲海峡,拥有高度发达的基础设施、多语言的复合型人才红利及相对完善的法治环境,正从传统低端制造代工基地向高附加值的区域科技与先进制造枢纽转型。

根据统计数据,马来西亚2024年核准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高达858亿美元(约合3785亿林吉特),其中中国作为第二大外资来源国,贡献了约64亿美元的核准投资。在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主导的“昌明经济”(MADANI Economy)框架下,政府密集出台《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 2030)、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及《国家半导体战略》(NSS)等顶层设计,招商引资逻辑从单纯依赖“税收假期”(减免税收)转向“成果导向”与“高价值创造”的精密评估体系。

本报告基于马来西亚最新政策动态、中资企业出海实践,全面梳理政策红利、风险挑战、标杆案例及实操要点,为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指导。

02

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的政策红利

马来西亚的投资激励政策主要由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马来西亚数字经济机构(MDEC)等官方机构主导,近年来为应对区域内日益激烈的引资竞争,马来西亚在2025年及2026年财政预算案中对政策工具箱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形成了覆盖制造业、服务业、数字经济等多领域的优惠体系,核心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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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核心优惠政策详解

2.1.1 新投资激励框架(New Investment Incentive Framework, NIIF)

该框架为马来西亚近年投资政策最重大的变革,2025年启动试点,2026年第一季度在制造业全面实施,第二季度扩展至服务业。根据马来西亚在2026年1月15日发布的《新激励框架(NIF)下制造业新投资税收优惠指南》表明,NIIF已打破传统“符合产品清单即可免税”的模式,引入基于结果导向的层级化激励,核心评估工具为“国家投资愿景(NIA)计分卡”,企业需在提高经济复杂度、创造高价值就业、深化国内供应链、发展产业集群、提升社会包容性、改善ESG实践六大维度证明经济贡献,MIDA根据得分确定优惠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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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在两种互斥税收激励中选择:

一是特别税率(STR),在特定时期内,对公司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新投资项目可享最长15年0%—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欠发达地区(LDA)可放宽至0%—15%,小型企业为3%—12%;

二是投资税收津贴(ITA),允许公司将其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 (QCE) 的一部分抵扣其法定收入。重资产企业可申请最高100%的合格资本支出津贴,最长15年,可抵扣70%—100%的法定收入。

此外,2025年预算案还引入跨国企业供应链韧性倡议的“双重税收扣除”,在该框架下企业每年最高可申请200万林吉特税收减免(约合45.7万美元),连续适用三年;同时设立10亿林吉特专项基金(约合2.28亿美元),支持高价值活动与本地人才培养,该框架已于2025年第三季度生效。

2.1.2 《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 2030)再投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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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企业投资于具有高增长潜力和巨大价值的行业,同时确保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支持实现 2030 年国家工业发展计划 (NIMP) 的目标成果,并进一步刺激国民经济增长。针对已在马来西亚深耕、原有免税期耗尽且计划扩产或业务多元化的制造企业,政府推出专属再投资激励。若企业满足在扩张项目过程中将数字化、智能化的前沿技术整合到制造业及其相关服务业,并在拟议的 3 年期间内进行资本支出(不包括土地)且让研发支出(包括与产品和技术改进相关的支出)与拟议计划保持一致等基本条件(包含部分附加条件),即可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分为两个层级优惠:Tier 1可获100%合格资本支出(QCE)投资税收津贴,为期5年,可100%抵扣每一课税年度法定收入;Tier 2可获60% QCE投资税收津贴,为期5年,可抵扣70%法定收入。

附加条件(不限于以下条件):

1.高聘用足够数量的马来西亚籍全职新员工担任高价值职位(最低基本月薪 10,000 马币);

2.按计划聘用的本地和/或本地服务提供商(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数量;

3.采用绿色技术(生产可再生能源或使用节能设备);

4.批准函中规定的任何其他维持经济增长的要求。

《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 2030)再投资激励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

2.1.3 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JS-SEZ)一揽子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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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马新两国正式签署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协议,确立9大旗舰发展区(包括依斯干达特区和边佳兰综合石油综合体等现有开发项目,以及新的开发区域),复制“深圳—香港”模式,打造东盟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双引擎。企业端,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供应链、医疗器械、航空航天制造及全球服务中心等目标领域新投资的企业,可享受15年5%特别企业所得税;在制造业领域新增投资,资本投资(不含土地)超过10亿林吉特可享受长达15年的5%特殊税率资本投资(不含土地)在5亿至10亿林吉特之间可享受长达十年的5%特殊税率;个人端,月薪超20000林吉特的跨国知识型工作者,可享受10年15%统一个人所得税;此外,特区内将为商业建筑翻新提供加速资本津贴支持,企业用于自身业务经营的商业建筑翻新费用,可享受 20% 的初始补贴与 40% 的年度补贴;马新两国同步推行免护照二维码快速通关模式,并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

2.1.4 国家半导体战略(NSS)专属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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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2024年发布《国家半导体战略》,目标推动半导体产业向IC设计、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等高价值链前端跃升,目前马来西亚已占据全球半导体封测(OSAT)市场约13%份额。政府承诺拨付至少250亿林吉特(约合53亿美元)财政资金,分三阶段落实激励。

首期目标吸引至少 5000 亿林吉特的投资,其中国内直接投资 (DDI) 将侧重于集成电路 (IC) 设计、先进封装和制造设备,而外国直接投资 (FDI) 将侧重于晶圆厂和制造设备;

第二阶段目标为至少建立 10 家收入在 10 亿至 47 亿林吉特(2.1 亿美元至 10 亿美元)之间的马来西亚设计和先进封装公司;

第三阶段将继续加倍投入以支持马来西亚世界一流的半导体设计、先进封装和制造设备公司的发展,同时吸引先进芯片和其他尖端企业的买家来马来西亚进行先进制造。

同时该规划预计培训60000名高技能工程师,用以缓解用工短缺。

为进一步落地《国家半导体战略》中高价值链升级的目标,提升马来西亚在电子电气价值链中的地位,吸引组装/制造以外的高价值设计职能,马来西亚政府在2025年预算案中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5年预算案扩大出口增长免税范围,集成电路(IC)设计企业出口增加额可享受高达70%法定收入免税。

2.1.5 马来西亚数字地位(Malaysia Digital Status, MD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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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多媒体超级走廊(MSC)”计划的升级版,MD Status打破地理位置限制,支持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金融科技、云计算等领域企业在全国运营。获批企业可申请数字生态系统加速计划(DESAC)下的税务减免:合格知识产权(IP)收入可享最长10年0%特别税率,合格非IP收入可享10年5%或10%优惠税率;若倾向资产投资,可根据满足的条件享受5年最低60%最高100%的投资税收津贴,全额抵扣法定收入。现有MD/MSC企业开展新活动可获5年15%优惠税率或30%—60% ITA,同时享有外籍知识型工作者配额和通行证、多媒体/信息通信技术设备进口关税和销售税豁免、在全球范围内灵活获取资本和资金等特权。

2.1.6 传统基础优惠政策

除上述新增政策外,马来西亚仍保留传统核心优惠:

一是新兴工业地位(PS),经MIDA审批的制造业、高科技工业项目,可获5年税收假期,仅对30%法定收入征税,免税期从产能达30%之日起算,未使用的资本津贴和累计亏损可结转抵扣;

二是投资税收津贴(ITA),作为PS的替代选择,对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提供60%扣税补贴,分5年抵扣,每年可抵扣70%法定收入,未用完部分可结转;

三是再投资津贴(RA),制造业及部分农业企业扩产、现代化或多元化项目,可享连续15年的60%符合支出RA,每年内至多抵扣70%法定收入,需注意享用PS的资产不可再申请RA。

2.1.7 区域与产业集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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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设立多个产业园区和走廊,提供额外优惠,如彭亨综合石油园区(PIPC)对化工石化厂商开放10年5%或10%低税率或者享受十年内 100% 或 60% 的投资税收减免,结合关税和印花税减免;各州政府(如柔佛丰盛港、雪州科技园)提供地价和用地优惠,具体可查阅各州官方公告。

2.2 政策申请条件与流程

外国投资项目需在动工前向MIDA申请优惠资格,企业需先在马来西亚注册并获得批准的项目文件,提交投资计划和技术说明,经MIDA/财政部(MOF)审核后发放批准函,各优惠有效期与限制载明于批准函中。2026年2月28日后,传统《生产投资法案》(PIA)下制造业优惠不再接受新申报,企业需遵循新NIF框架申请。外国投资一般可100%外资持股,但油气发电、电信基础设施等战略行业可能存在持股比例限制。

2.3 核心政策汇总表

03

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的风险与挑战

尽管马来西亚提供丰厚的政策红利,但作为英美法系国家、伊斯兰教国家及多元种族社会,中资企业在落地运营过程中面临法律合规、劳工用工、股权限制、基础设施、文化融合等多方面隐性壁垒,若缺乏对当地法规与文化的敬畏,极易陷入经营困境。以下结合风险发生概率与影响程度,全面剖析核心风险及缓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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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法律合规风险

与部分海外市场“先落地、后补手续”的操作惯性不同,马来西亚的合规治理总体呈现出法律体系较完整、审批链条较清晰、责任追溯较严格的特点。对中资企业而言,核心风险通常不在于规则缺位,而在于公司治理、数据合规、反贿赂、环境审批等多项义务并行叠加;一旦违规,除直接罚款外,还可能连带影响银行开户、许可证申请、投资激励获取、项目推进及企业声誉。近年来,马来西亚在数据保护、受益所有人申报、反贿赂和环境审批等领域,明显强化了事前义务、申报留痕与持续合规要求,因此中资企业宜将合规要求前置纳入投资架构设计与项目落地方案,而不宜在项目启动后再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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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合规门槛提升:2024年修订的《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自2025年起分阶段实施,其中违反个人数据保护原则的最高罚款已提高至100万林吉特。修法同时引入了数据处理者的直接合规义务,并新增数据泄露通报、数据保护官(DPO)任命等制度安排。需要注意的是,DPO任命要求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且并非所有企业一律适用,而是由符合特定处理情形的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承担任命义务。与此同时,马来西亚跨境数据转移规则已不再沿用原有指定地区名单模式,而转向以“接收地具有与PDPA实质相当或等同保护水平”或“符合法定例外条件”为基础的审查框架,中资企业需据此重新评估总部与马来西亚实体之间的数据流转安排。

公司治理趋严:自2024年4月1日起,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Division 8A 相关安排正式实施。企业需先将受益所有人信息记入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再自记入之日起14日内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申报。更稳妥的理解是,现行框架原则上不再给予任何类别公司普遍豁免。对采用多层持股、协议控制、代持或境外SPV结构进入马来西亚的中资企业而言,必须确保最终控制链条可识别、可说明、可申报,否则可能对银行开户、牌照申请、税务核查和后续交易尽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宜在落地前完成股权穿透梳理及相关文件准备。

商业贿赂风险突出:马来西亚反贿赂制度已形成较强的企业归责逻辑。若与商业组织有关联的人为该商业组织利益实施贿赂行为,商业组织本身亦可能承担责任。企业因此需要按照“T.R.U.S.T”原则建立防贿赂合规体系,重点覆盖中介、代理商、分包商、顾问及其他第三方合作场景,并通过尽调、审批、培训和书面留痕形成合规抗辩基础。对于工程承包、制造业准入、政府关联审批和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中资企业尤其应当将相关控制措施前置部署。

环境审批需前置:对于制造业、基建及其他属于法定 prescribed activities 的项目,企业通常需依照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估(EIA)制度完成前置程序。更稳妥的表述是,相关项目在规划和实施阶段需依照法定EIA框架接受审查,并在获批后持续履行相应条件,且可能面临后续监督、检查或合规核验。中资企业若低估立项前程序要求,或忽视获批后的持续履约和文件管理,可能导致补件、整改、停工及额外合规成本,因此环评应被视为项目合规的关键前置节点。

文件留痕至关重要:马来西亚执法与争议处理较重视书面证据和程序证明。对中资企业而言,合同文本、董事会决议、审批回执、数据处理记录、第三方尽调材料、合规培训记录及环境文件,不只是内部管理材料,更是应对监管检查、商业纠纷和声誉风险的重要防线。实践中,建议企业在项目初期即建立“法务+财税+运营+ESG”联合尽调机制,并引入本地律师、公司秘书及专业顾问协同推进,以降低一般合规问题外溢为系统性经营风险的可能性

3.2严苛的劳工与雇佣合规风险:高昂的解雇成本与外籍劳工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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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相对灵活的劳动合同法不同,马来西亚《1955年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 1955,2022年大幅修订并于2023年生效)对劳工权益的保护极为倾斜,构成了企业管理的核心风险区。

外籍劳工引进的严监管与高门槛:马来西亚对外籍劳工(特别是蓝领)实施严格的配额管理与事前审批制度。根据法令第60K条,雇主聘用任何外籍劳工必须事先获得马来西亚劳工局的正式批准。若企业未获批准擅自雇佣外籍员工(包括使用商务签或旅游签非法务工),一经查实将面临最高100000林吉特的罚款,涉事高管可能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涉事员工将被限期驱逐出境。在实践中,针对制造业等行业的蓝领外劳配额上限通常被严格控制在总员工数的30%以内,服务业则更低,企业必须证明已尽力招聘本地人却未能填补空缺后,方可申请外籍劳工招聘。

“程序优先”的解雇机制与天价赔偿:马来西亚劳工法奉行严格的“正当理由”(Just Cause or Excuse)解雇原则。针对普通业绩不佳的员工,企业不能简单通过支付代通知金予以辞退,而必须经历漫长且举证责任极高的“绩效改进计划”(PIP)流程。即便是适用“即时解雇”(Summary Dismissal)的严重不当行为(如欺诈、暴力或连续无故旷工超2天),雇主也必须进行正当的内部调查(Domestic Inquiry)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实际操作中,此类解雇因程序复杂、举证困难而极易引发争议。一旦员工上诉至马来西亚工业法院(Industrial Court)且雇主败诉,企业往往被判定“不当解雇”(Unfair Dismissal),面临相当于该员工6至24个月薪资的巨额赔偿,并严重损害雇主品牌声誉。

新兴的零工经济合规压力:针对出海东南亚的互联网平台(如外卖、网约车、电商物流),马来西亚于2025年正式实施《零工经济工作者法案》。该法案将强制要求平台企业为零工缴纳社会保险(SOCSO工伤保险)、设定最低收入标准并禁止不合理抽成。这从根本上削弱了平台企业依靠压低人力成本换取市场份额的商业模式。

3.3 股权架构与土著保留政策风险

马来西亚长期推行旨在扶持占人口多数的马来人及原住民(统称Bumiputera,即土著)的“新经济政策”(NEP)遗留条款。这一政策在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与资本市场运作中设立了硬性股权门槛。

行业准入的股权限制:虽然在国家投资愿景(NIA)下,MIDA对常规制造业(如资本超过250万林吉特或雇员超过75人需申请制造许可证的企业)普遍允许100%外资控股。然而,在诸多极具利润潜力的服务业与特许经营领域,外资面临严格的持股比例上限。例如:

1. 油气下游分销:外资所有权最高上限通常为30%或0%(批发液化石油气),土著股权最低比例为30%(石油)或51%(液化石油气);同时上游业务须经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批准。

2. 分销与零售贸易(大卖场、百货公司):外资虽然在特定条件下可持股至70%,但仍有严格的30%土著最低持股要求,通常给予3年的宽限期来实现这一目标。

3. 电信基础设施: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负责电信和广播行业的牌照发放。网络设施和服务提供商的外资持股比例通常上限为70%,最终审批由MCMC根据牌照类别决定。

资本市场IPO门槛:中资企业若计划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上市,同时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马来西亚境内则必须遵守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的硬性规定:在其扩大后的发行股份中,必须划拨至少12.5%的股份分配给由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或财政部批准的土著投资者。未能满足此条件的企业将无法获得IPO的最终批准。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上市前必须引入具备政治与商业实力的本地土著财团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3.4 税务与外汇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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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24%,无地区差异,外资利润汇回无数量限制,但需注意预扣税(股息6%、利息15%、特许权使用费10%)和转让定价规则,部分企业因未规范申报服务费、关联交易定价偏离市场,面临税局追缴罚款。此外,大额外汇交易需按要求申报,虽通常由银行代办,但未留存资金用途记录可能面临监管审计。

缓解建议:充分利用马中双边税收协定,降低预提税负担;规范转让定价流程,准备完整转让定价文件;聘请资深会计师,按时申报企业所得税及6%消费税(GST);办理税收居民证书,实现双重征税抵免;年度营收较大时,留存齐全审计报告,以备检查;通过当地银行渠道申报大额外汇交易,保留相关记录。

风险等级:发生概率中等,影响程度中等。

3.5 基础设施与环保(ESG)约束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与云计算的发展,马来西亚(特别是柔佛州)近年来吸引了包括字节跳动、微软、英伟达在内的大量数据中心投资,使其成为挑战新加坡主导地位的东盟数据中心新枢纽。然而,海量投资正在逼近当地基础设施的承载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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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负荷与水资源短缺:数据中心是典型的“吃电”与“耗水”巨兽。根据智库Ember的预测,到2030年,马来西亚数据中心的用电需求将激增59太瓦时(TWh),这一增量甚至等同于菲律宾全国的年用电量。尽管国家能源公司(TNB)推出了“绿色通道”(Green Lane Pathway)以确保数据中心在审批后12个月内并网,但柔佛州局部地区已出现因需求激增导致的电网承压现象。

政府审批收紧与绿色转型强制要求:马来西亚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可持续要求已呈现出明显的量化和可执行特征。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MITI)发布的《可持续数据中心发展指南》已将电力使用效率(PUE)、用水效率 (WUE)和碳利用效率(CUE)作为核心衡量指标,并对新建项目的资源使用效率提出明确导向。例如,指南提出新项目应尽量避开高水压地区,推荐设计WUE控制在较低水平,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数据中心设置相应PUE目标。这意味着,未来中资数字基建企业若希望在马来西亚顺利落地并获得政策激励,不能仅依赖资本投入和建设速度,而必须在项目设计、制冷方案、能源结构、节水工艺、碳排披露及运维管理等方面形成系统性的可持续能力。换言之,马来西亚的数据中心政策门槛正在从“能否投资”转向“能否以高效率、低资源强度、可审计方式投资”。

3.6 文化与商业习惯风险

马来西亚是一个由马来人(穆斯林为主)、华人和印度人组成的多元种族社会。国内企业习以为常的商业打法在此往往会遭遇严重的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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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Halal)认证的“命门”:马来西亚是全球公认的清真产业枢纽,其清真经济估值预计在2030年达到1132亿美元。中资食品饮料、化妆品、制药甚至物流企业若想立足马来西亚并辐射全球18亿穆斯林市场,必须获得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的清真认证。JAKIM的审计极为严苛,不仅仅考察最终产品是否不含猪肉或酒精,更要求从原材料溯源、生产线物理隔离、仓储物流甚至金融融资环节均符合伊斯兰教法(Shariah compliance)。任何供应链环节的污染(交叉接触)不仅会导致认证被吊销,还可能引发穆斯林消费者的全面抵制。

反“内卷”与本地化经营要求:在一个人口仅约3000万、中产阶级占比较高的市场,简单复制中国市场的“极致低价”和“残酷价格战”模式不仅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反而会加速企业的亏损。当地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对产品合规性、安全认证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极高要求。无视本地文化禁忌的营销策略、强推国内的高压加班文化,不仅会引发高离职率,还容易触碰法律红线,导致企业陷入公关灾难。

3.7 其他风险

供应链与物流风险:马来西亚交通网络发达,但东马地区相对偏远,全球物流波动可能导致原材料供应紧张;建议建立多元供应渠道,结合RCEP架构优化供应链,与物流服务商签订长期合同。

知识产权风险: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相对宽松,跨境电商等领域存在侵权、品牌抢注风险;建议核心技术进入前进行自由实施调查,及时在马注册专利/商标,合同明确技术保密与侵权责任。

政治与地缘风险:马来西亚政局相对稳定,但需关注区域外交动态与中美贸易影响,部分战略行业存在外资限制;建议关注政策动向,严格核查原产地,受限行业可选择与本地企业合资。

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竞争法》实施不久,审查限于大型合并,关键领域(交通、电力、通讯)外资项目需政府批准;建议涉及基础设施投资前了解审批流程,与政府密切沟通。

04

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标杆案例解析

面对马来西亚的机遇与挑战,部分中资头部企业通过深度本地化、技术输出与战略协同,成功实现落地运营,为后续出海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范式。以下整合7家标杆企业案例,涵盖制造业、数字经济、基建、通信等核心领域:

4.1 制造业案例

4.1.1 吉利控股集团(汽车制造与新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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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宝腾(Proton)作为马来西亚首个国民汽车品牌,因技术老化、管理低效陷入财务危机,2017年吉利控股收购其49.9%股权,启动品牌复兴计划。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引入麦肯锡7S模型进行底层组织重构:吉利并非仅仅投入资金,而是委派拥有丰富经验的中国高管李春荣担任宝腾CEO。李春荣引入了麦肯锡7S模型(战略、结构、系统、共同价值观、技能、风格、员工),对宝腾臃肿的官僚体系和低效的供应链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精简冗余仓库、压缩采购成本、重塑企业绩效文化,宝腾在短短两年内实现了效率的飞跃。

核心技术平台导入与产品矩阵焕新:吉利将自身的全球化技术平台(包括结合沃尔沃技术的研发成果)导入宝腾。基于吉利自身平台打造并进行本土化改进的Proton X70 SUV一经推出,彻底引爆了马来西亚市场,使得宝腾在9年来首次扭亏为盈,并在2019年一举夺回大马市场销量第二的宝座。

向新能源(EV)转型与构建“汽车高科技谷”生态:顺应马来西亚NIMP 2030中对电动汽车的产业规划,吉利与宝腾在2024年推出了首个新能源品牌 Proton e.MAS,其首款车型 e.MAS 7 便是基于吉利银河E5架构联合开发。更为宏大的是,吉利宣布投资百亿美元在霹雳州丹绒马林(Tanjung Malim)打造“汽车高科技谷”(AHTV)。这不仅是一个产能高达50万辆的生产基地,更是吉利将苏州智华(ADAS辅助驾驶系统)、上海银轮(热管理系统)等中国核心Tier 1供应商整体迁移至马来西亚的供应链战略。

利用“国民身份”实现地缘政治规避:吉利展现了极高的战略智慧,即“柔性嵌套”(Soft Power by Design)战略。在拓展埃及、巴基斯坦等对直接引入中国品牌较为敏感或存在高贸易壁垒的伊斯兰国家市场时,吉利通过“马来西亚宝腾”这一穆斯林友好且受信任的品牌身份进行CKD组装与出口,成功规避了地缘政治摩擦,实现了产能的曲线出海 。

4.1.2 比亚迪(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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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随着东南亚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NEV)普及的下一个爆发点,比亚迪将马来西亚定位为亚太区最重要的战略市场之一。不同于吉利的入股改造路线,比亚迪采取了“本土强经销+重资产建厂”的双轨并进策略。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精准结盟本土商业巨头打通渠道:初入马来西亚市场,比亚迪深知建立消费者信任和售后保障的重要性。因此,比亚迪果断与马来西亚历史悠久的跨国巨头—森那美集团(Sime Darby Motors)签订独家经销协议。借助森那美在本地成熟的豪华车销售网络和政商关系,比亚迪在极短时间内将全马的销售服务网点扩展至43家,同时致力于提升售后服务,为马来西亚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电动汽车购买及用车支持。这一举措有效打破了当地消费者对中国新能源车“维修难”的顾虑,这一系列举措使得BYD Seal(海豹)等车型在2024年斩获大马纯电轿车销量冠军。

从产品出口到“产能全球化”(CKD装配厂):为响应马来西亚构建本地EV生态的愿景并获取税务红利,2025年8月,比亚迪宣布在霹雳州丹绒马林建设占地60万平方米的完全散件组装(CKD)工厂,预计2026年正式投产。这一重资产投资标志着比亚迪从“产品全球化”向“产能全球化”的质变。通过CKD本土化生产,比亚迪不仅能大幅降低关税及物流成本,还能通过吸纳本地就业和技术转移,深度融入马来西亚的国家利益链条,为获取NIIF框架下的“特别税率(STR)”或“投资税收津贴(ITA)”创造先决条件 。

4.1.3 鸿海(富士康)(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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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随着马来西亚在《国家半导体战略》(NSS)框架下加快推动本国从传统封测环节向晶圆制造、芯片设计和高端制造装备延伸,鸿海(Foxconn)与马来西亚本土科技集团DNeX宣布合作建设12英寸晶圆厂项目,被视为马来西亚争取前端制造能力升级的重要标志性案例。2022年5月,DNeX与鸿海全资子公司Big Innovation Holdings(BIH)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并运营一座新的12英寸晶圆厂,规划月产能约4万片,重点面向28纳米和40纳米等成熟制程应用。该项目被普遍视为马来西亚迈向更高附加值晶圆制造能力的关键尝试,也与其强化电动车、工业电子和先进制造供应链的战略方向相契合。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以“外资技术+本地平台”的合资模式切入前端制造:不同于单纯设立独资工厂或以并购方式快速切入,鸿海在马来西亚半导体布局中采取了“外资技术与资本优势+本地企业资源整合”的合资路径。根据公开披露,鸿海通过旗下BIH与DNeX合作,拟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推进12英寸晶圆厂建设。对鸿海而言,这一路径有助于借助DNeX在马来西亚半导体产业、政府沟通和本地资源整合方面的基础,降低前端制造项目在选址、审批、产业协同和本地嵌入方面的初始门槛;对DNeX而言,则有助于借助鸿海的制造能力、全球客户网络和资金实力,提升项目的国际化能级与落地可行性。这种“跨国龙头+本土平台型企业”的合作方式,本质上是一种兼顾技术导入与本地化适配的进入模式。

以高端制造定位嵌入马来西亚产业升级战略:该项目的战略意义并不只是新增一座晶圆厂,更在于其定位与马来西亚近年来推动半导体前端制造、先进封装和本地技术升级的政策方向高度契合。马来西亚于2024年正式推出《国家半导体战略》,提出以财政支持、定向激励和人才培养推动本国向更高附加值环节升级,并明确把集成电路设计、先进封装和高端制造能力作为重点发展方向。鸿海—DNeX晶圆厂项目虽然早于NSS提出,但其逻辑与NSS高度一致:即通过引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企业和资本,补强马来西亚在晶圆制造环节的能力短板,推动本地半导体生态由后段制造向前段制造延伸。这使得该项目不仅是企业层面的投资行为,也具备较强的国家产业战略契合度。

4.1.4 隆基绿能(光伏新能源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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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长期以来,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美国及欧洲频繁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与高额关税壁垒。为保持全球市场份额,隆基绿能将马来西亚选为规避贸易摩擦、实施产能转移的核心阵地。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构建彻底的“本地化全产业链”:为满足欧美对“原产地”严苛的审核标准,隆基早在2016年便在砂拉越州古晋市建立了其海外首个涵盖拉晶、切片、电池到组件的垂直一体化单晶硅全产业链生产基地。2023年,隆基进一步加码,投资18亿林吉特在西马雪兰莪州双文丹(Serendah)投产了极具现代化水平的太阳能组件厂(一二期总产能规划8.8GW)。工厂中的马来西亚的员工人数已从最初的 570 人增长到 2023 年的 8000 多人,其中高达 99.9% 是马来西亚国民。

以数字化转型应对全球周期波动:2024年,受美国对东南亚四国光伏关税豁免政策变动及全球光伏产能过剩的影响,隆基在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工厂面临排产压力。对此,隆基并未简单采取关停撤资的粗暴手段,而是启动了全球基地工厂的数字化升级与技术改造。通过跨基地资源支援与柔性排班轮休机制,隆基在动荡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展现了极强的供应链韧性与抗压能力。

4.2 数字经济与互联网案例

4.2.1 字节跳动(数字经济、云计算与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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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在人工智能(AI)浪潮席卷全球以及中美科技脱钩的背景下,中国互联网巨头急需在海外寻找能够安全部署算力、规避芯片出口禁令的“避风港”。马来西亚柔佛州凭借靠近新加坡的低延迟网络、相对低廉的土地和电价,成为了字节跳动出海布局的首选。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百亿重金砸向算力底座,契合国家战略:2024年中,马来西亚官方宣布,字节跳动计划投资100亿林吉特(约21亿美元)在马来西亚建立一个区域性的人工智能中心,并追加15亿林吉特扩建其位于柔佛州Sedenak科技园的现有数据中心。这一巨额投资直接呼应了马来西亚政府希望在2025年将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提升至22.6%的宏大国家目标,为字节跳动在当地获取优质的绿电资源和政策庇护换取了强大的背书。

精准的“地理与政策套利”:字节跳动极其敏锐地抓住了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JS-SEZ)的红利。通过将数据中心部署在柔佛,字节跳动不仅有效承接了其核心业务(如TikTok、直播电商以及Doubao AI模型)在东南亚的庞大数据处理需求,还能享受MDEC提供的“马来西亚数字地位(MD Status)”免税激励政策。同时,由于马来西亚的地缘中立性,字节在此部署AI基础设施也为其合法获取高端AI芯片(如英伟达H20)留出了战略缓冲空间 。

4.3 基建与通信案例

4.3.1 中国交建(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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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东海岸铁路(East Coast Rail Link, ECRL)是马来西亚近年来最具代表性的国家级基础设施项目之一,项目由马来西亚政府主导推进,旨在打通马来半岛东海岸与西海岸之间的铁路运输通道,强化港口、产业园区与内陆腹地之间的联动。该项目并非单纯连接“吉隆坡与关丹”,而是全长约665公里,自吉兰丹州哥打巴鲁出发,途经登嘉楼、彭亨并连接雪兰莪,最终延伸至巴生港区域。项目最初于2017年启动,后因马来西亚政权更替和财政审查于2018年一度暂停;2019年,马来西亚政府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CCCC)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项目以调整后的成本与线路方案重新启动,并将原有线路由640公里延长至665公里。该项目因此被视为中马在大型基建合作中的标志性案例。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以政府间融资支持下的总承包模式进入马来西亚国家级基建市场:与一般商业性投资项目不同,ECRL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企业独立对外投资项目,而是一种以政府间合作为基础、由马来西亚项目业主公司 Malaysia Rail Link(MRL)与中国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辅以中方融资支持的大型基础设施合作模式。项目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承担工程、采购、施工和调试(EPCC)职责,同时中国方面提供融资和技术支持。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依托中国企业在铁路工程、隧道施工、桥梁建设和项目总承包方面的规模化经验,快速匹配马来西亚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但其挑战也在于,项目高度嵌入东道国政治、财政和社会舆论环境,因此企业不仅要具备工程能力,还必须具备持续适应东道国政策变化和公共治理要求的能力。

通过“重新谈判—成本优化—方案调整”实现项目重启:ECRL案例最具代表性的战略特征,不只是中国企业承建重大项目,而是项目在遭遇暂停后并未退出,而是通过中马双方重新谈判实现制度性重构。2018年马来西亚新政府上台后,以财政负担和项目合理性为由重新审视包括ECRL在内的多项大型对外合作项目。2019年4月,中马双方就ECRL签署补充协议,项目总成本由原先更高水平显著下调,并对线路和运营安排作出调整。对中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其并未坚持原有方案刚性推进,而是通过接受新的商业条件、项目安排和本地化要求,换取项目继续实施的空间。这种“通过再谈判实现合作延续”的路径,体现了中资基建企业在东南亚大型项目中,不仅需要施工能力,更需要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谈判灵活性和风险缓释能力。

以本地参与和分包体系嵌入马来西亚利益结构:ECRL项目推进过程中,一个关键策略并非单纯依赖中国施工力量,而是通过提高本地企业参与度和加强本地分包合作,降低项目的政治与社会阻力。根据MRL公开说明,MRL与CCCC已达成安排,由CCCC向本地分包商和本地建材供应商分配至少40%的土建工程(不含隧道工程)。此举不仅有助于把项目利益传导至马来西亚本地建筑业、供应链和中小承包商,也有助于缓解社会舆论中对于“项目外溢效应不足”或“本地受益有限”的质疑。对于中资企业而言,这一案例表明,在东南亚承接重大政府项目时,仅满足合同履约远远不够,还必须通过本地分包、本地采购和利益共享机制,把项目嵌入东道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链条中。

4.3.2 华为(通信/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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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马来西亚网络通信市场的发展路径与许多东南亚国家不同,其并非完全由各家运营商分别独立建设,而是先由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平台 Digital Nasional Berhad(DNB) 以单一批发网络(SWN)模式推进全国网络通信覆盖,直到2023年以后才逐步转向双网络模式。在这一背景下,华为并未在马来西亚最初的全国5G主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因为DNB全国5G网络的主要设备伙伴是爱立信;但华为较早便通过与Maxis的试验合作进入马来西亚5G生态,并在2025年进一步成为 U Mobile 第二张5G网络的主要技术伙伴之一,其中华为负责马来半岛网络建设,ZTE负责东马部分。这使华为在马来西亚5G案例中的代表性,不在于“包揽全国5G建设”,而在于其通过长期运营商合作和政策窗口变化,逐步重新获得更实质性的网络建设角色。

战略打法与实施路径:

以运营商合作和技术试验为切入口,逐步嵌入马来西亚5G市场:华为进入马来西亚5G市场的起点,不是直接获得国家级5G总包项目,而是先通过与本地运营商Maxis建立合作关系,参与5G试验与早期技术验证。2019年2月,Maxis与华为签署5G加速计划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围绕端到端系统和服务开展完整5G试验;同年3月,Maxis在Cyberjaya启动了马来西亚首个5G现场试验,并明确说明该试验是在与华为合作框架下开展。随后,2019年10月,Maxis与华为进一步签署5G网络协议。这一路径表明,华为最初采用的是“先试验、后深化合作”的运营商协同进入模式,而非一开始即依靠政府授标大规模落地。

通过“技术验证—场景共创—第二张5G网络合作”扩大参与深度:在DNB主导的首张全国5G网络中,华为并不是核心建设方,因此其在马来西亚5G市场的扩张并未沿着“全国主网独家供货”路线推进,而是通过与本地伙伴共建创新场景、维持运营商关系并等待政策结构变化。2022年,MIMOS、Maxis与华为共同设立 5G and AI Innovation Hub,用于推动5G、AI、IoT和云相关产业场景孵化。这说明华为在马来西亚采取的并不是单一卖设备逻辑,而是试图通过技术测试平台、行业应用场景和本地协作网络,维持其在政策与市场变化中的存在感。到2025年,随着马来西亚正式推进第二张5G网络,华为与ZTE一起被U Mobile选为技术伙伴,华为负责马来半岛网络建设,才真正获得较大规模的5G基础设施实施角色。

以本地化服务和长期客户关系巩固市场位置,华为通过在马来西亚长期设立本地团队、开展与运营商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参与创新中心与场景测试,提升服务能力和本地嵌入度。

4.4 案例核心启示

l 本地化是核心:无论是制造、数字还是基建领域,成功企业均注重本地合作伙伴协同、人才本地化、产品/服务适配,规避文化与合规风险。

l 政策适配是关键:企业需精准对接马来西亚国家战略(NIMP 2030、NSS、数字经济计划等),充分利用政策优惠,降低运营成本。

l 风险预判是前提:提前识别劳工、合规、环保等核心风险,制定应对方案,避免陷入经营困境。

l 技术输出是支撑:中资企业的技术优势(新能源、基建、数字技术等)是获取市场竞争力的核心,需实现技术与本地需求的结合。

05

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实操指南

结合马来西亚政策要求与中资企业实践经验,从尽调、税务、用工、土地环保、合同争议、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提供可落地的实操指南,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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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尽职调查清单

投资前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组建跨部门团队,与当地咨询/律所合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l 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消费习惯、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业务判断市场适配性。

l 法规合规:公司法、土地法、税务规定、劳工法、PDPA、环保法等,明确行业准入与合规要求。

l 合作伙伴:资质、信誉、过往项目履约情况、财务稳定性、本地资源与政府关系,避免合作风险。

l 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在马来西亚的自由实施情况,专利、商标注册现状,侵权风险评估。

l 环境与社会: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要求,当地社会稳定性、文化习俗,潜在社会风险。

l 基础设施:拟投资区域的电网、水资源、交通、物流等配套情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l 重点关注:土地权属与限制、必需许可证(工业用地批文、环评批文等)、外资持股限制。

5.2 税务与外汇合规

1) 税务登记:在马来西亚开展经营活动后,企业应及时完成税务识别号(TIN)登记。根据马来西亚税务局规定,公司一旦开始运营,即需申请税务识别号;若系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MyCoID 系统在线注册设立的新公司,企业税号通常可自动生成。此后,企业应依照自我评税制度按期履行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来西亚当前适用的并非6%商品与服务税(GST),而是销售与服务税(SST)体系;自2025年7月1日起,马来西亚进一步调整了销售税税率并扩大了服务税适用范围,因此出海企业在税务合规安排中应按现行 SST 制度而非 GST 口径进行判断。

2) 优惠利用:充分利用马中双边税收协定,降低预提税;根据企业类型申请PS、ITA、NIIF等优惠,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通过MIDA审批。

3) 转让定价:关联交易定价需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准备完整转让定价文件,避免被税局调查。

4) 利润汇回:企业可申请税收居民证书(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COR),以证明其居民身份,从而在适用双重征税协定时主张协定待遇并减少同一所得被重复征税的风险。

5) 资料留存:年度营收较大时,准备齐全审计报告,以备银行与监管检查;留存税务申报、优惠申请等相关文件。

5.3 用工与签证流程

1) 用工原则:遵守马来西亚劳工法,优先招聘本地员工,部分管理、技术岗位可雇佣外籍员工。

2) 签证申请:外籍员工需申请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专业经理级要求月薪≥1.5万林吉特(可能调整);企业需向内政部提交商业计划、财务报表、母公司支持函等材料;外籍劳工超配额需向人力部申请额外签证。

3) 员工管理:遵守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安全标准等要求,规范解雇流程,保留书面记录;为员工缴纳社保(PERKESO与KWSP),可聘请会计或中介代办薪资代发与社保注册。

4) 税务清关:外籍员工离境前需办理税务清关,确保税务合规。

5.4 土地与环保审批

1) 土地审批:选址后向州政府提出建设申请(planning permission),确认土地用途(农地与工业地审批手续不同),审查外资持地审批条件和州政府要求。

2) 环评审批:重大项目(化工、电力、基建等)需向环境局(DOE)提交环评申请(EIA),文件需包含项目概况、污染控制措施、公示计划等;对于依法须做 EIA 的项目,应先完成 EIA 审批程序并取得 DOE 批准后,再推进相关建设活动;不确定是否需要环评,可咨询当地DOE办公室。

3) 合规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推进项目,持续履行批复条件并按要求开展监测、记录和合规管理,保留相关记录,避免环保违规。

5.5 合同条款与争议解决

1) 合同规范:合同需明确适用马来西亚法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标准、违约责任。

2) 核心条款:建设与采购合同需加入里程碑验收、质量担保、不可抗力、劳工用工合规等条款;合资或服务协议需包含退出机制、股权转让条款。

3) 争议解决:优先选择谈判方式解决争议,谈判无果可选择国际仲裁(吉隆坡仲裁中心)或当地法院;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与管辖机构。

5.6 合作伙伴选择

1) 合作对象:根据行业选择产业链上下游厂商、当地大型国企或行业领头羊(如能源项目可选择马来能源公司,制造业可与E&E集群公司合作)。

2) 选择标准:重点考察财务稳定性、技术/市场资源、政府关系、本地化能力、过往履约记录。

3) 渠道获取:利用中国商会、贸促机构等网络,获取潜在合作伙伴信息,开展全面背景调查,避免合作风险。

06

综合洞察与战略建言

结合马来西亚政策演变、风险特征及标杆企业实践,中资企业出海马来西亚已进入“合规为先、价值共生”的新阶段,过去单纯依靠产能输出、税务套利、价格战的粗放型模式已无生存空间。马来西亚政府通过NIIF与NIMP 2030实施“杠铃策略“:一方面通过严苛的合规要求(劳工、环保、股权)筛选高附加值产业;另一方面通过高额优惠激励技术转移、供应链本土化与高薪就业,中资企业需顺势调整战略,实现长期发展。

企业制定出海计划时,需将商业计划书与马来西亚NIA六大战略维度(提升经济复杂度、创造高薪岗位等)深度绑定,明确工业4.0设备采购、研发投入、绿色技术采用、本地人才培养等计划,在NIIF积分评估中获取高分,锁定最高层级优惠;避免单纯追求短期利益,聚焦长期价值创造,与马来西亚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

面对严格的劳工与合规要求,摒弃依赖廉价劳动力的思维,通过自动化设备替代基础人工,利用本地双语人才构建本土化运营团队;供应链端,不仅引入国内核心供应商,还需积极对接本地合规供应商,提升供应链韧性;同时要重视清真认证、ESG等要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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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tate.gov/wp-content/uploads/2025/09/638719_2025-Malaysia-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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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y.com/en_my/technical/tax-alerts/madani-economy-empowering-the-people

3.《Govt allocates RM25bil to operationalise National Semiconductor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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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adani Economy: A Promising Start》

https://bernama.com/en/news.php?id=2321576

5.《NEW INCENTIVE FRAMEWORK (NIF)》

https://www.miti.gov.my/NIF

6.《Adopts new incentives to attract foreign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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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seanbriefing.com/doing-business-guide/malaysia/why-malaysia/malaysia-investment-incentives

8.《Malaysia Corporate - Tax credits and incen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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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ncentive For ReinvestmentUnder New Industrial MasterPlan (NIMP) 2030》

https://www.tyteoh.com/incentive-for-reinvestment-under-new-industrial-master-plan-nimp-2030/

10.《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and the Johor – Singapore Special Economic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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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JOHOR-SINGAPORE SPECIAL ECONOMIC ZONE (JS-S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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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Announces new incentive package for the Johor-Singapore S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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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The Johor-Singapore Special Economic Zone (JS-SEZ): Strengthening Conne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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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January 2026 Malaysia National Semiconductor Strategy: Phases, Targets, Incentives》

https://mdcplus.fi/blog/malaysia-semiconductor-strategy-targets/

15.《马来西亚税收与投资激励措施最大化:外国投资者应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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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走进马来西亚劳动法:中资企业出海的合规必修课》

https://www.dehenglaw.com/CN/tansuocontent/0008/034511/7.aspx?MID=0902&AID=

17.《2025 Investment Climate Statements: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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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How Malaysia’s Bumiputera Equity Rules Shape Your Investment Strategy》

https://www.aseanbriefing.com/news/how-malaysias-bumiputera-equity-rules-shape-your-investment-strategy/

19.《China Steps In as Malaysia’s Data Center Surge Puts the Power Grid to the Test》

https://chinaglobalsouth.com/analysis/china-malaysia-data-centers-power-grid/

20.《Malaysia’s RM54 Billion Halal Economy: Gateway to Global Growth》

https://malaysia.incorp.asia/blogs/malaysia-halal-economy-incorporation/

21.《BYD to build first EV assembly plant in Malaysia at Perak tech park》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byd-to-build-first-ev-assembly-plant-in-malaysia-in-perak-tech-park

22.《DNeX and Foxconn’s subsidiary to build and operate a new 12-inch wafer fabrication plant in Malaysia》

https://www.dnex.com.my/2022/dnex-and-foxconns-subsidiary-to-build-and-operate-a-new-12-inch-wafer-fabrication-plant-in-malaysia/

23.《隆基绿能马来西亚双文丹光伏组件厂正式投产》

https://www.imsilkroad.com/news/p/513704.html

24.《ByteDance plans RM10 bln investment in AI, to make Malaysia regional hub》

https://www.mida.gov.my/mida-news/bytedance-plans-rm10-bln-investment-in-ai-to-make-malaysia-regional-hub/

25.《Malaysia telco U Mobile to partner with China's Huawei and ZTE for 5G network》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media-telecom/malaysia-telco-u-mobile-partner-with-chinas-huawei-zte-5g-network-2025-04-15/

来源:厦门市海外综合服务(马来西亚)工作站

:吴韵然

审核:万红洁

责编:洪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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