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主体--往往是监管与资本驱动,被政策与资本推着走。
包括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国企/央企。
1. 2024年5月1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的《指引》正式实施。根据《指引》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包括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这些企业最晚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与国际准则兼容性较高,同时深度融合中国实践,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方面设置了21个议题。
2. 国资委则对中央企业提出明确要求,2025年前所有央企必须实现ESG报告全覆盖。
二、非强制主体--往往是客户要求、融资门槛、供应链审核,被市场需求牵着走。
一家名为“恒达精密制造”的中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员工约150人),主要为国内大型车企及跨国一级供应商提供精密金属冲压件。其最大客户(一家跨国车企)发来正式通知,要求所有一级供应商必须在下一财年结束前,提交符合其“可持续发展供应商准则”的ESG报告,否则将影响后续订单及供应商资格。该跨国车企自身需遵循欧盟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因此必须收集其全球供应链的ESG数据。同时,像沃尔玛等大型零售商也在利用IoT数据等手段,要求供应商证明其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