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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城投行业转型深度分析报告:方向、进展、困境与行业重构影响
2026-07-25 17:09
国内城投行业转型深度分析报告:方向、进展、困境与行业重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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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摘要

在 2023-2025 年国内房地产行业系统性调整的大背景下,长期作为城市基建 “主力军”、深度依附 “土地财政 + 政府信用” 模式的城投行业,正经历一场由政策强制约束与市场倒逼发展共同驱动的系统性生死转型。2027 年 6 月底的 “退平台” 大限,并非行业的终结,而是中国地方投融资体系的全面再造:从 “政府信用背书” 转向 “企业信用支撑”,从 “基建融资” 转向 “城市综合运营 + 产业赋能”,从依赖土地增值红利转向创造产业运营价值。
关键发现与判断如下:
  1. 转型本质:城投行业正从“政府融资工具” 向 “市场化国企主体” 蜕变,核心逻辑是政企关系重构 —— 从 “依赖政府信用背书” 转向 “背靠市场、服务城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将原有隐性信用支撑变为合规经营性收入,彻底切断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渠道
  2. 区域分化:转型进度、能力和可持续性高度依赖区域经济财政基本面。东部经济强省(如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城投企业依托雄厚产业基础、优质资产和市场化治理机制,先行实现从“融资” 到 “投资运营” 的角色切换;中西部和东北欠发达区域城投企业则面临资产质量差、收入来源不足、市场化人才短缺的多重约束,转型进程显著滞后
  3. 生存模式切换:“土地 + 基建” 的传统生存模式已难以为继。一方面,政策严禁城投为政府项目进行违规融资,政府公益类项目必须通过财政专项债、一般公共预算等正规渠道列支;另一方面,城投企业的收入支撑逻辑从 “土地增值收益” 和 “政府补贴 + 融资滚动”,转向公用事业收费、资产运营收益、产业投资分红等可持续现金流。未来,有产业支撑的城市运营商将获得新的发展空间,而没有产业支撑的融资平台将被淘汰。
  4. 行业重构外溢效应:城投转型重塑了地方国资格局、房地产行业竞争逻辑,并显著加剧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分化—— 银行、信托、非银机构的涉房不良资产规模阶段性攀升,风险暴露周期将持续至 2027 年;但从长期看,随着城投市场化转型完成和存量风险逐步化解,金融体系的相关风险将得到持续缓释。

第一部分:绪论—— 房地产行业调整背景下的城投转型动因

城投行业的转型并非行业自发选择,而是外部政策约束、市场环境变化与内部模式僵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一进程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房地产行业的深度调整、地方政府债务治理的全局战略高度绑定。要理解城投转型的底层逻辑,必须先锚定其背后的两大宏观背景:房地产行业运行逻辑的系统性重构,以及由此暴露的原有城投运行模式的不可持续性。

1.1 过去五年房地产行业运行情况回顾

2021-2025 年,国内房地产行业结束了近二十年的增量扩张、高速增长周期,正式进入存量优化、风险出清的 “深度调整期”—— 这不是行业的短期周期性波动,而是在 “房住不炒” 的长期政策定位下,行业发展逻辑从 “金融驱动的规模扩张” 转向 “居住属性支撑的存量优化” 的系统性重构。这一过程中,行业运行的核心指标、主体行为、底层资金循环逻辑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从行业核心运行指标的维度看,这次调整的深度、广度和传导速度,均超过了市场此前的普遍预期:
规模收缩与风险出清:行业各项核心增长指标全面转负,曾长期占据行业主流位置的高杠杆、高负债扩张模式彻底终结。据克而瑞(CRIC)等第三方机构监测数据,2025 年重点监测的 100 家头部房企中,有近 40 家企业未能如期完成债务兑付或项目交付;行业整体项目交付面积较峰值水平下降了近三成,土地购置规模、新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行业核心指标,较 2021 年的峰值水平均出现了超过两位数的降幅。这意味着房地产行业的 “规模红利” 时代已经彻底终结。
市场主体格局重构:行业资源加速向稳健主体集中,不同属性企业的资源禀赋、发展路径出现了清晰的分化。从拿地格局这一行业上游核心指标来看,根据 CRIC 监测的全国重点 30 城土拍数据,2025 年民营房企拿地金额占比从 2024 年的 22% 回升至 41.3%,但主要集中在核心城市的优质地块;央企和优质国企的拿地金额占比升至 50%,行业资源加速向这类稳健主体集中。曾在土地市场上扮演重要托底角色的地方城投公司,拿地金额占比从 2024 年的 64% 骤降至 29.7%—— 且其拿地方向已从过去的综合开发地块,转向了城市更新、保障房等配套类用地;2026 年一季度后,城投公司在土地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下降,已基本不再参与经营性住宅地块的竞争。
商业与金融不良资产同步攀升:行业风险从上游开发端向下游传导,实体层面的应收账款拖欠、项目烂尾,与金融端的信贷违约、信托及非标资产逾期等风险同步暴露,且呈现出传导链条长、涉及主体广、处置难度大的特征。据行业机构的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5 年末,房地产行业的上下游应付账款规模已突破万亿元级,涉及的建筑分包、材料供应、设计咨询等各类实体企业超百万家;金融机构的涉房不良资产规模也出现了显著攀升 —— 这部分内容将在本报告的后续章节中展开详细分析。
从行业主体的维度看,不同属性房企的经营逻辑、风险暴露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的分化趋势愈发显著:
央企/国企类房企:这类企业普遍具备低融资成本、政策资源倾斜、产业链协同能力强等综合优势,在行业调整周期中占据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发展逻辑从过去的“规模扩张” 转向了 “资源集中 + 区域深耕 + 稳健运营”——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类企业完全没有风险:他们同样面临着存货减值、部分项目去化不及预期的压力,以及大量关联的、表外的或有负债风险,只是相对民企房企,其风险暴露的节奏相对平缓、风险传导的范围更容易管控。
民营房企:行业风险的最主要暴露点,集中在过去依赖高杠杆、高周转模式扩张的头部民营房企。政策调整前(2021 年上半年)的 TOP100 民营房企中,超过八成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债务违约或展期问题;部分过去行业排名靠前的头部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即便是少数目前仍维持正常经营的头部民营房企,也基本失去了公开市场的再融资能力,业务范围大幅收缩,仅能在部分优势区域维持少量项目开发 —— 这类企业的生存空间已被显著压缩。

1.2 城投转型的深层动因

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调整,不仅改变了行业自身的运行逻辑,更直接击穿了城投公司传统运行模式的核心底层逻辑—— 过去二十余年里,城投公司的 “融资 - 建设 - 还债” 闭环,高度依赖土地财政和房地产行业的正向循环支撑;而随着行业调整打破这一循环,城投转型从 “可选的战略方向” 彻底变为 “必须要生存下去的刚性需求”。这一逻辑链条的核心传导机制,可以拆解为三个相互支撑、同步破裂的环节:
土地财政循环的彻底破裂:在传统模式下,城投公司的核心信用支撑,是地方政府背书的土地增值收益—— 城投公司通过土地抵押或未来土地出让收入背书,为城市基建、城市更新项目融资;地方政府依赖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相关税费,覆盖城投项目的未来回款,以此形成 “融资 - 建设 - 土地增值 - 回款还债” 的完整闭环。但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房企拿地规模大幅收缩,土地出让收入增速骤然下滑,且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支配监管变得更加严格,这直接切断了城投公司的核心回款来源 —— 再继续沿着 “融资 + 土地 + 基建” 的老模式运行,已经没有了可持续的信用支撑。
原有融资模式的不可持续性:在监管层“控增化存” 的强力政策约束下,城投融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收紧,过去 “借新还旧” 的滚动模式彻底难以为继。2025 年城投债存量出现近年来的首次负增长,根据东北证券等机构研报数据,截至 2025 年末,城投债同比增速为 - 0.5%,存量规模从历史高点的接近 100 万亿元降至约 94 万亿元;从融资结构来看,城投的非标融资占比出现显著回落,银行借款、标准化债券的占比有所提升 —— 但这并不意味着融资环境的改善,反而意味着城投融资的 “资质门槛” 被根本性抬高:经济弱区、低信用评级的城投企业,想要从银行或公开市场获得低成本资金,难度显著上升。更关键的是,政策层面已经彻底封死了过去 “滚动续期、以新偿旧” 的老路子。
风险传导与政策强制约束:房地产行业的信用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直接波及了深度绑定地方政府信用的城投公司。尤其是在 2025 年,部分区域的城投非标债务、商票出现逾期舆情,尽管东部经济强区并未出现系统性负面事件,但整个行业的信用逻辑被彻底重构 —— 市场不再默认 “城投 = 地方政府兜底”,而是开始高度关注城投企业自身的资产质量、经营现金流水平和真实造血能力。为了系统性化解这一风险,监管层出台了一揽子强制约束政策,从制度层面切断了城投依托政府信用融资的可能:2024 年的 150 号文、2025 年的财政部债务管理司相关部署,均明确要求 “加快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地方政府不得为城投平台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变相担保”;2025 年政治局会议更进一步提出 “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将转型的政策导向,从 “渐进式改革” 升级为 “存量革命”。这意味着,城投公司必须在 2027 年 6 月的大限前,彻底完成从 “政府融资平台” 到 “市场化国企” 的身份切换,否则将被直接出清。

第二部分:城投行业的转型方向与进展

在“2027 年 6 月底” 这一政策大限的倒逼下,城投行业转型并非 “局部修补”,而是战略定位、业务逻辑、治理机制、政企关系的全维度重构。从顶层政策设计与行业实践共识交叉验证的维度来看,当前城投行业的转型路径已经十分清晰,核心是通过 “退平台” 实现 “真转型”—— 但不同区域、不同能级的城投公司,转型进度、效果和可持续性存在显著分化。

2.1 政策导向:从 “融资平台” 到 “市场化主体”

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了“控增化存、分类施策、推动转型” 的完整制度框架,为城投转型划定了清晰的行动边界;其核心逻辑是 “先隔离风险、再推动转型”,通过系统性重构地方投融资体系,彻底斩断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新增渠道,倒逼城投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化运营。其中,政策的核心部署包含三个层层递进的维度:
明确转型的刚性时间表与核心门槛:2024 年的 150 号文(《关于规范退出融资平台公司的通知》)是整个转型的核心纲领性文件,对城投转型提出了明确的量化退出标准:一是彻底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承担任何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任务,地方政府也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城投提供担保或信用背书;二是完成存量债务的风险化解前置,存量债务必须通过债务置换、债务重组、市场化出让资产等方式,实现风险隔离;三是转型方向清晰,企业需具备明确的市场化主业、可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独立的公司治理架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化主体。
重构地方投融资的底层体系:2025 年财政部成立债务管理司,标志着地方投融资体系进入系统性重构阶段 —— 政策层面将 “城投为政府项目融资” 的路径彻底封死,明确规定政府公益性项目的资金来源,将完全从过去的 “城投融资 + 土地出让收入” 模式,切换为财政直接统筹渠道:核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正规财政资金工具;后续城投仅能作为项目建设、运营的实施参与方,不再具备项目融资的功能。这意味着,城投过去 “背靠市长、面向银行” 的生存逻辑,将被彻底消除。
转型的核心支持与约束闭环:在“堵后门” 的同时,政策也为转型提供了 “开前门” 的配套支持措施 —— 包括允许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通过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化解;支持城投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比如通过发行基础设施 REITs、开展特许经营等方式,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与此同时,监管层构建了 “惩戒 + 约束 + 长效” 的全流程监管闭环:3 号指引、地方 AMC 监管办法等配套政策,将城投的融资行为纳入了严格的穿透式监管范畴,严禁任何金融机构通过业务变通为城投平台提供通道、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将城投的转型路径完全纳入了监管的制度框架内。

2.2 行业共识的三大转型方向

在政策框架的硬约束下,城投行业的转型方向已形成明确行业共识—— 所有转型路径的核心,都是基于各公司传统资源禀赋,延伸、拓展关联业务,培育市场化造血能力,彻底摆脱对政府信用的依赖。根据行业机构对全国数千家城投主体的样本分析,转型路径主要集中为三大方向,其中城市综合运营是行业主流的转型赛道:
方向一:城市综合运营商:这是当前城投行业最主流、风险最低的转型方向,本质是将城投原有的基建业务基础,与城市资产的长期运营价值结合,构建稳定的现金流来源。选择这一赛道的城投主体,基本都是过去深度参与城市基建的传统平台,其转型逻辑是依托既有基建业务基础,向上下游延伸,覆盖公用事业、市政管网运营、生态环境治理、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及存量资产盘活等关联领域。这类业务的核心优势在于,与城投传统的基建业务具备高度的协同性,且现金流相对稳定—— 例如,部分城投公司布局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业务,垃圾污水处理、市政管网运维等市政服务业务,以及停车场、文创空间、标准厂房等存量资产盘活业务,均能提供长期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更关键的是,这类业务的区域壁垒、专业化要求,与城投长期积累的属地资源禀赋高度匹配。典型案例如南京城建集团、杭州城投集团 —— 这两家企业的转型实践,都在行业内形成了标杆示范效应。
方向二:产业投资引领者:这是部分具备较强资本运作能力、区域产业基础支撑的城投主体选择的转型方向,也是行业内最能体现“市场化转型” 成色的路径之一。其转型逻辑是从 “基建融资者” 转变为 “产业孵化赋能者”,围绕属地政府主导规划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通过 “股权投资 + 产业园区运营 + 专项基金赋能” 的市场化组合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导入优质产业资源,通过培育产业集群,获得长期的投资收益或园区运营回报。这一方向对城投的资本运作能力、产业资源整合能力的要求极高,行业内只有部分头部省级、市级城投平台成功落地 —— 例如江东控股集团、唐控发展集团,都是这类转型的典型代表。
方向三:国有资本运营者:这一方向的核心逻辑是依托地方国资的资产整合契机,通过专业化的资本运作手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运营价值。这类主体的转型模式,主要是通过股权划转、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区域内的优质国有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部分具备条件的平台,还会依托整合后的资产,开展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这类转型对城投平台的资产资质要求较高,需要地方国资将具备稳定现金流、成熟盈利模式的优质资产划转至城投主体,行业内的头部省级城投平台,更有条件推进这类转型。
从行业实践的整体布局来看,上述三大类转型方向并非完全割裂,头部城投企业普遍采取“一核多元” 的复合布局:以城市综合运营为核心基础,保障基本现金流安全;同时以产业投资、资本运作为增值延伸,培育长期发展增长点 —— 通过业务组合,平衡转型过程中的短期现金流压力与长期增长需求。

2.3 当前转型进展与区域分化

截至 2025 年末,城投行业的 “退平台” 进展显著 —— 但这一进展更多体现在 “数量退出” 层面,而非质量提升维度;更关键的是,转型进度在不同区域间存在系统性、根本性分化,成为当前行业最突出的特征。
从行业整体的“退平台” 量化进展来看,政策的硬性约束效果已经显现:根据财新网、城研究院等行业机构公开的调研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较 2023 年 3 月末(即化债政策落地之初)分别下降 71%、62%;2025 年全年城投债净流出规模达 5779 亿元,连续第二年维持净流出状态。但行业机构普遍强调,“退平台数量的增长”,并不直接等同于 “转型质量的提升”—— 大量名义上已经完成 “退平台” 的城投企业,只是在工商登记、企业属性上完成了变更,实际的业务结构、治理机制、收入来源仍未实现本质性转变;部分企业甚至在 “退平台” 后,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面临业务 “空心化” 的现实压力。
真正的行业分水岭,是区域经济基本面、财政实力,直接决定了转型的基础条件、推进节奏和实际成效—— 行业内的分化格局,已经从过去的 “行政层级分化”(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县级),叠加了更关键的 “区域经济能级分化”:
东部地区:市场化转型先行者: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强省区域,凭借雄厚的产业基础、充足的财政保障、优质的资产资源储备,在转型进程中牢牢掌握了主动权。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在 2025 年就已基本完成 “退平台” 的核心任务,并且同步实现了业务层面的实质性转型 —— 行业内具备成熟转型经验的头部主体,大多集中在这一区域。其中,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省的头部城投企业,合计占据了全国转型优质主体的超半数份额;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普遍已经完成 “政府信用背书” 到 “自身资产现金流支撑” 的信用切换。更关键的是,这些区域的城投资产质量和融资条件都相对较好,几乎没有新增的非标债务逾期舆情,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
中部地区:产业资源整合求突破:中部地区的部分省会城市、省域经济强市,城投转型的节奏、成效均处于行业第二梯队的位置。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转型条件相对均衡—— 地方财政能力不足以支撑城投长期依赖政府信用,但区域内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有条件依托产业资源整合实现突破。这类区域的城投主体,大多选择 “城市综合运营 + 产业投资” 的复合转型路径,一方面通过整合区域内的公用事业、城市更新资产,夯实现金流安全垫;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区域产业集群的导入、培育,通过产业投长远期收益,填补财政支持力度的缺口。
西部、东北地区:转型压力凸显:这类区域的经济基础、财政保障能力、产业资源储备均相对薄弱,是当前城投转型的重点风险区域,面临的约束条件更为严苛。从资产端来看,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普遍缺少具备稳定现金流、成熟盈利模式的优质资产,城市综合运营类业务的收入规模,不足以覆盖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运营开支;从融资端来看,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在市场化融资体系中的资质认可度较低,融资成本显著高于东部强区,部分区域的城投主体,甚至出现了“融资现金流无法覆盖到期债务本息” 的流动性风险;更重要的是,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普遍缺少市场化产业运作的专业团队,转型的底层能力存在明显短板。公开数据显示,这类区域的城投企业,信用利差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局部的流动性风险、逾期舆情尚未完全缓释。
行业内的头部主体,已经形成了可以被复用的成熟转型模式—— 后续的行业分析,将结合这类典型案例的实操经验,总结转型的核心落地逻辑。

2.4 典型区域城投转型案例分析

综合公开信息,转型较为成功、且具备行业示范效应的城投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强省、或部分具备特色产业资源的中部经济强市;其成功的共性逻辑,在于“依托区域资源禀赋 + 政策提前布局 + 市场化治理能力”,且在转型过程中,明晰了与地方政府的权责边界。以下为行业内标杆性转型案例的详细复盘:
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南京城建集团)
背景:南京城建集团是国内城投行业转型的标杆性样本,其转型历程始于 2020 年前后,在 2025 年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作为典型的传统城投平台,其转型的核心逻辑是 “以城市综合运营为核心,盘活存量资产、延伸增量业务”,这一模式与南京的城市发展节奏高度适配。
路径:在业务维度,集团紧扣“城市综合运营” 的主线,对传统基建业务进行了双向延伸:一方面向基建后端的存量资产运营环节延伸,比如盘活城市里的闲置资产,参与城市更新改造;另一方面,顺势拓展与城市运营主业高度协同的新赛道,比如智慧杆塔、低空经济、大数据资产运营等。在资产运营维度,集团构建了全方位、市场化的资产运营体系,通过提质改造老旧资产、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多元化拓展增量业务,大幅提升了资产运营效益;其中数据资产化业务,是其核心增值亮点 —— 通过数字化运营,将过去沉睡的静态资产,转化为能产生长期收益的经营性资产。在政企协作维度,南京城建集团率先完成了结算机制的市场化重构 —— 与南京市政府签订了长期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了服务量付费的标准和调价机制,将过去模糊的政府补贴,变为了合规的、可量化的经营性收入;这一机制,夯实了企业长期现金流的基础。
成效:截至 2025 年末,南京城建集团的市场化转型成效,已经通过实打实的财务数据得到了验证:集团总资产规模达 1129.01 亿元,净资产 425.58 亿元,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62.31% 的行业合理水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0.36 亿元,同比增长 2.50%;利润总额 12.93 亿元,同比增长 10.49%—— 在行业整体利润负增长的大环境下,这一盈利增速凸显了其转型的质量。更关键的是,其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已超过七成,政府相关收入占比已降至不足三成;收入结构从单一的 “财政补贴 + 融资收入”,变为了 “公用事业收费 + 资产运营收益 + 产业投资分红” 的多元化结构。这意味着,这家传统城投企业,已经真正实现了 “背靠市场、服务城市” 的转型目标。
1.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能源集团)
背景:杭州能源集团是城投行业横向整合、专业化转型的典型样本—— 其转型的核心逻辑,是依托区域内的优质产业资源,将能源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抓住绿色能源的行业风口,重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路径:在资产整合维度,杭州市对能源类国资进行了系统化的横向整合,将全市范围内与能源、垃圾处理、热电相关的优质产业资产,无偿划转至杭州能源集团,夯实了其产业转型的资产基础;在业务布局维度,集团锚定绿色低碳的主赛道,一方面聚焦能源保供的传统主业,开展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等相关业务,确保城市能源供应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提前布局了新能源配储、低碳产业投资等新兴领域;在产业运营维度,集团搭建了开放的市场化产业协作体系,联合社会资本专业化的产业技术方、头部产业运营机构,共同落地低碳产业项目。在融资端,集团也完成了市场化优化—— 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等标准化融资工具,有效降低了综合融资成本。
成效:杭州能源集团的转型成效,体现在产业竞争力和风险抗性的双重提升:通过整合优质资产,依托杭州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集团构建了相对完整的绿色低碳产业链;在行业整体融资环境收紧的情况下,其低成本融资渠道始终保持畅通,有效支撑了产业项目的落地;更关键的是,集团的业务模式与国家“双碳” 战略高度契合,长期业务增长势能得到了保障。
1.江东控股集团(安徽马鞍山)
背景:江东控股集团是中部区域城投行业“产业投资赋能城市发展” 的典型样本 —— 其转型逻辑,是从 “单一基建融资端” 转向 “产业投资赋能端”,依托区域产业布局的政策支撑,通过产业投资,导入优质产业资源,反哺区域经济发展。
路径:在产业布局维度,江东控股集团围绕马鞍山市政府规划的“1+3+N” 产业集群布局,重点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开展产业投资业务;在资本运作维度,集团构建了 “产业基金孵化 + 上市公司产业落地” 的协同模式 —— 发起设立了总规模 30 亿元的 “诗城创星港” 产业母基金,通过专业化的资本运作手段,培育、导入优质产业项目;在项目落地维度,集团依托自身的产业运营资源,为落地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对接、融资支持、运营配套服务等,推动产业集群在区域内落地生根。
成效:江东控股集团的转型,填补了中部区域城投产业投资能力不足的空白:2025 年,集团完成了当地首例市属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的收购,填补了马鞍山市没有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的空白;通过产业投资,集团成功导入了一批优质产业项目,逐步将产业投资收益培育为新的现金流增长点,实现了城市发展与企业效益的双向赋能。
1.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韶关城投)
背景:韶关城投是城投行业“依托区域特色资源禀赋、抢抓行业政策风口” 的典型样本 —— 其转型逻辑,是依托区域内的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这一独特资源,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行业风口下,从传统基建赛道切入数字经济新赛道,实现了跨越式的产业转型。
路径:在业务布局维度,韶关城投锚定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赛道,依托韶关作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的政策定位,以数据中心建设和产业链导入为核心业务方向,构建了从数据中心建设、到产业孵化、再到全链条产业运营的完整布局;在产业运营维度,集团采用“国资平台 + 专业产业运营团队” 的市场化合作模式,联合头部产业资源方,落地了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在业务协同维度,集团将传统基建业务,与大数据新赛道进行了深度协同 —— 以基建能力为基础,支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再进一步延伸至数据资产运营、产业导入服务环节,跳出了传统城投的业务局限。
成效:韶关城投的转型,为全国区域级城投平台,尤其是有特色资源的区域级主体,提供了可复用的行业样本:通过切入大数据赛道,集团构建了具备长期增长潜力的新产业集群;通过开展产业运营服务,获得了稳定的经营性收益;更关键的是,集团的转型,完美匹配了区域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使得自身从单纯的“城市建设执行者”,升级为 “区域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平台”。
上述案例的共性成功逻辑,可以总结为三大关键词:“资源依托”“能力再造” 和 “政企重构”。具体而言,一是业务回归产业本源:所有转型成功的城投企业,都不会再盲目跨界投机,而是严格依托区域内的产业资源禀赋、城市发展的真实需求,选择与自身传统业务具备协同效应的转型方向;二是治理机制市场化:这类企业都完成了“去行政化” 的治理重构,建立了市场化的公司治理体系、专业化的人才团队和职业经理人考核激励机制;三是政企关系彻底重构:这类企业都与地方政府划清了权责边界,从“政府的融资工具” 变成了 “政府的市场化合作方”—— 双方的协作模式,从过去的 “政府指令性任务 + 信用背书支持”,变为了 “合规的政府购买服务 / 特许经营协议 + 市场化结算机制”。这三大维度,是城投实现真正市场化转型的核心支撑。

第三部分:系统性风险下的行业差异演化

在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调整周期中,城投行业并非被动承受风险传导,而是作为行业格局的深度参与者,与整个国资房企体系一起,重构了不动产行业的竞争逻辑。不同背景的城投企业,与不同属性的房地产开发主体协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展现出了完全不同的风险抗性、发展路径和竞争态势。

3.1 央企 / 国企类房企与城投体系的关系演化

在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出清过程中,央企、国企类房企,与地方城投平台的协同关系,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双方的合作逻辑,从过去的 “资源协同开发”,转向了 “风险共担 + 存量盘活”;这一变化,深刻重塑了行业的上游资源格局。
从双方的角色分工来看,城投平台不再是土地市场的托底主体,而是作为区域资源整合方,发挥属地资源优势,负责项目端的资源盘活、合规性保障和政企对接的协调工作;央企 / 国企类房企,则作为专业的开发运营方,发挥资金、品牌、供应链的专业化优势,负责项目从续建到去化的全流程开发运营。双方的合作场景,也从过去的一级土地开发、经营性地产项目,转向了行业风险处置的核心方向 —— 包括烂尾楼项目盘活、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保障房开发、存量资产改造等。
这一协同模式的典型案例,是重庆城投集团与龙湖智创生活的合作项目—— 重庆城投作为属地资源整合方,负责项目的资源梳理、合规性保障和政府对接工作;龙湖智创生活作为专业运营方,负责项目的商业定位、招商运营、资产盘活。通过这类 “国资平台 + 专业头部房企” 的组合模式,有效整合了各方的资源优势,共同完成行业存量风险资产的盘活。这一合作逻辑,也成为未来行业的主流协作方向。
在这一过程中,央企、国企类房企的竞争优势被持续强化,在行业重构中的地位愈发稳固:一方面,这类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低于民企,且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分配中,占据优先位置;另一方面,这类企业的资源整合能力、项目去化能力和行业风险抗性,显著强于民营房企—— 行业内绝大部分优质资产,包括核心城市的优质土地存量、优质项目资源,都在持续向这类头部国资主体集中。截至 2025 年末,这类企业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销售规模,占行业总量的比例均超过五成,行业资源集中趋势已经明确。

3.2 头部民营房企的当前状况与行业格局变化

与央企 / 国企类房企的稳健表现不同,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调整,对过去依赖高杠杆、高周转模式扩张的头部民营房企产生了毁灭性冲击,彻底改变了行业的竞争格局。
生存状态:系统性坍缩,风险集中暴露:政策调整前(2021 年上半年)的行业 TOP100 头部民营房企,在 2025 年的行业格局重构中,整体呈现出 “系统性坍缩” 的态势。根据行业机构的不完全统计,这类头部企业中,有超过八成的企业,出现了公开市场债务违约、或有债务展期、项目停工等明确风险暴露;有近两成的头部企业,已经进入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即便是少数目前仍维持正常经营的头部民营房企,也基本失去了公开市场的再融资能力,业务范围大幅收缩,仅能在部分优势区域维持少量项目开发 —— 这类企业的生存空间,已被显著压缩。
行业格局变化:资源集中,竞争门槛系统性抬升:头部民营房企的集体出局,直接重构了房地产行业的上游资源格局,最突出的变化,体现在土地市场的竞争逻辑上。根据 CRIC 数据,2025 年,城投公司在土地市场的拿地金额占比较峰值水平下降近七成,民企拿地占比虽有所回升,但高度集中在少数区域型优质民企手中;行业内的优质土地资源,加速向央企、国企类房企集中。这一变化,本质是行业发展逻辑的切换:土地市场的过去那种 “高杠杆、高周转” 的扩张模式彻底终结,“资源整合 + 专业化运营” 的稳健发展模式,成为行业新的主流逻辑方向。

3.3 城投公司的 “退潮” 与角色切换

城投公司在土地市场的活跃度显著下降,并非行业的被动收缩,而是配合整体转型战略的主动调整—— 这一 “退潮” 趋势,从 2024 年开始出现明确信号,在 2025 年成为行业确定性方向。根据 CRIC 监测数据,2025 年 1-8 月,全国重点 30 城城投拿地金额占比,从 2024 年的 64% 骤降至 29.7%;到 2026 年一季度后,城投平台在土地市场的拿地占比进一步下降,在核心城市的经营性土拍市场中,已基本看不到城投平台的身影。
这一角色切换的底层动因,是主动选择的结果。一方面,“退平台” 政策的硬约束,使得城投必须彻底退出过去那种 “拿地 - 融资 - 转让” 的旧模式,聚焦合规的主营业务;另一方面,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下,继续大规模投入经营性土地资源,已经不符合城投转型的战略规划,也与监管层的导向、要求高度冲突。更关键的是,这一调整是战略性的,而非暂时的:城投的核心角色,已经从 “土地市场的托底主体”,转变为 “存量资产和资源的整合方”—— 其业务布局方向,从过去的增量土地开发,转向现有存量资产的盘活和精细化运营;在行业项目中,城投的主要作用,是整合属地的资源优势,对接专业的市场主体,共同完成存量资产的盘活。这一角色定位,将在未来长期保持。

第四部分:不良资产传导与实体经济影响分析

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通过产业链条和金融链条,向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双向传导;城投行业作为连接房地产、金融、地方实体经济的关键枢纽,在这一风险传导过程中,起到了“放大器” 和 “隔离墙” 的双重作用 —— 既承接了上游房地产行业的风险传导,又通过自身的业务调整,将部分风险导流至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

4.1 产业链条上的传导:上下游实体企业受冲击

房地产行业链条长、带动力强,行业内的流动性风险,从开发端向上下游产业链的实体企业传导—— 建筑分包、材料供应、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造价咨询、营销策划等大量实体企业,首当其冲受到冲击;而城投行业的付款节奏变化,进一步放大了这一传导效应。
从风险传导的逻辑来看,房企的资金紧张,直接传导至上游供应商:房企的商票逾期、账款拖欠,直接导致供应商企业出现应收账款坏账、现金流紧张;而下游的建筑分包、材料供应等行业,普遍存在“垫资施工、账期较长” 的行业特征,抗风险能力本身就较弱。更关键的是,过去城投平台是产业链上的 “稳定支付方”,其付款节奏的调整,进一步放大了资金链压力:在化债约束下,城投平台的资金支付周期显著拉长,部分区域的城投项目结算周期,从过去的 3 个月延长至半年以上;这进一步挤占了中小供应商的现金流,导致风险在产业链条内持续传导。
从实际影响来看,根据行业机构的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5 年末,房地产行业的上下游应付账款规模,已突破万亿元级,涉及的实体企业超百万家。其中,受冲击最严重的是建筑施工、钢铁、水泥、建材装饰、机电设备安装等行业的企业 —— 行业内头部建筑施工企业的年报数据显示,其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逾期规模,较 2024 年同期增长幅度超过两成;部分过去以房地产、城投项目为核心业务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由于回款不及时,被迫陷入 “停工待款” 的停滞状态。
这一传导过程中,城投行业的转型起到了双向作用:部分财务稳健的头部城投企业,通过市场化的项目结算机制、及时的付款节奏,支撑了区域内头部供应商企业的正常运营;但部分高风险区域的城投企业,由于自身现金流紧张,进一步挤占了中小供应商的现金流—— 这也加剧了实体经济的区域分化:东部区域的城投企业,付款节奏基本正常,对区域内产业集群的冲击相对可控;但西部、东北部分区域的城投企业,资金支付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当地部分中小实体企业,面临订单减少、回款放缓的双重压力,甚至出现生存危机。

4.2 金融体系内的传导:涉房不良资产风险暴露

房地产行业的高杠杆属性,决定了其风险传导,必然会波及整个金融体系;而城投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绑定,进一步放大了这一风险传导的范围和深度。从传导链条上看,银行、信托、非银金融机构,都在不同程度上,暴露了相关风险。
银行体系:风险暴露规模大、隐蔽性强、存在滞后性:银行是房地产行业、城投行业最主要的资金供给方,也是行业风险传导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承担主体—— 尽管银行的表内开发贷不良率尚未出现明显反弹,但实际风险敞口远高于表内数据。从风险结构来看,银行的涉房风险敞口,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直接的表内开发贷、按揭贷款不良;二是表外的理财、信托等非标产品的底层资产风险;三是通过城投渠道间接传导的风险。2025 年行业数据显示,银行涉房非标融资规模仍有 2.7 万亿元,其中 2025-2026 年到期占比高达 62%—— 这意味着未来两年,仍是银行体系涉房非标资产的风险释放期;这类非标资产的底层资产,大多是房地产项目、城投项目,一旦项目端去化不及预期,风险将直接传导至银行体系。更关键的是,不同区域银行的风险暴露程度差异显著:中小银行的资产布局高度集中于区域内的城投、地产项目,且自身的风险缓释能力较弱,风险暴露程度远高于头部银行;部分区域的中小银行,已经出现了城投相关项目的贷款逾期、资产减值压力。
信托体系:行业风险的最主要暴露点:信托行业是房地产、城投行业非标融资的核心主体,也是此轮行业风险传导过程中受冲击最严重的金融板块—— 在 2025 年的风险集中释放期,信托行业的资产质量,出现了行业性的大幅下滑。从风险结构来看,信托行业的涉房风险敞口高度集中在地产信托业务:这类业务是过去部分房企、城投企业的主要非标融资渠道,也是此轮风险传导的核心载体。以行业内典型的风险案例 —— 爱建信托为例,2025 年其信托资产中房地产类底层资产占比高达 36.38%;受房地产行业项目风险影响,其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从 2024 年末的 35.01% 飙升至 60.73%;公司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4.88 亿元,同比增长 78.4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03 亿元,同比增长 882.93%—— 这一数据,直观体现了地产风险向信托行业的传导强度。从行业整体来看,2025 年全行业房地产相关信托逾期规模超千亿元,风险项目数量涉及近 20 家主要信托机构;部分高风险信托机构,已经陷入流动性危机,被监管层重点监管或接管。
非银金融机构:间接传导,风险集中在资管产品端:非银金融机构(券商、基金、AMC 等)的涉房风险暴露,整体小于银行、信托行业,且主要集中在资管产品端 —— 风险传导的路径,是通过认购城投、地产相关的非标产品、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间接暴露风险。其中,部分资管机构的房地产类资管产品,因底层资产为房地产项目、城投项目,出现了产品逾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地方 AMC 在收购、处置城投、地产相关不良资产时,也面临着资产折价率高、流动性差的现实压力,导致自身资产质量下滑。但这类风险的传导范围,相对局限在资管行业内部,没有向金融体系外部扩散。
从整体规模来看,根据千际投行等行业机构的不完全统计,2025 年中国不良资产市场供给规模突破 5 万亿元;其中,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规模中,超过五成与房地产行业、城投行业直接或间接相关 —— 这意味着,房地产、城投行业的风险传导,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核心因素。

4.3 典型金融机构危机案例与风险差异性

从受冲击的程度来看,金融机构的风险抗性,呈现出显著的分化特征—— 机构的风险抗性,与资金实力、风险分散能力、项目端管控能力高度正相关,这与城投行业的区域分化逻辑高度重合。
机构层面差异:头部抗风险能力强,中小机构风险突出:头部金融机构(国有大行、头部股份行、头部信托)的风险分散能力强、客户结构优质,且具备完善的项目风险管控体系,受冲击程度相对较轻;而中小金融机构(城商行、农商行、区域级信托、地方 AMC)的资产布局高度集中于区域内的城投、地产项目,风险缓释能力弱,受冲击程度显著大于头部机构。其中,部分区域级信托机构、农商行,因为集中持有区域内城投、地产相关的非标资产,出现了流动性危机;截至 2025 年末,已有多家中小金融机构,被监管层列为高风险机构,或启动了风险处置程序。
业务层面差异:标准化业务风险较低,非标准化业务风险突出:在此轮风险传导中,标准化程度高的金融业务,如城投债、标准化项目贷款等,风险相对可控;而过去监管难度高、信息不透明的非标业务,如非标准信托贷款、定向融资工具、涉房理财投资产品等,风险暴露最为突出—— 这与非标业务的底层资产透明度低、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资产流动性高度不足的特征直接相关。
区域层面差异:与城投的区域分化逻辑高度重合:东部经济强省的金融机构,服务的城投、地产企业资产质量相对较好,项目去化能力强,风险暴露程度显著低于中西部、东北区域的金融机构;而部分欠发达区域的金融机构,由于本地城投、地产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薄弱,债务兑付能力不足,面临着更大的资产减值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第五部分:深度人物观察—— 地产企业创始人与城投负责人的境遇变化

行业系统性重构的背后,是市场主体、核心决策人的境遇变化。房地产行业、城投行业的转型风险传导,不仅重构了行业的企业竞争格局,也彻底改变了行业核心决策人的状态—— 民营地产企业创始人,与城投负责人,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境遇分层。

5.1 民营地产企业创始人:从巅峰到谷底的 “出清”

对头部民营地产企业创始人而言,过去五年是其商业生涯的“断崖式下跌期”—— 从坐拥行业海量资源的巅峰状态,到如今的风险集中出清,行业调整对这类群体的职业和个人命运造成了根本性冲击。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类群体的状态高度分化,但整体趋势是“从产业前台淡出”:大部分过去行业头部企业的实控人,已经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线退出;部分企业实控人,正在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还有部分实控人,已经完全从公开市场消失。少数仍留在行业内的实控人,其企业的业务规模、市场份额均大幅收缩,基本失去了行业的主导权。
这一格局变化的本质,是时代的彻底更迭:以高杠杆、高周转、高负债为核心发展模式的民营地产企业时代,正式宣告结束;与之相关的企业创始人、实控人,也随之彻底退出产业舞台。行业的话语权,从过去的民营头部企业实控人,彻底转移到了城投、国资房企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手中。

5.2 城投负责人:从 “融资经办人” 到 “产业操盘手” 的转型考验

与民营地产企业创始人的集体淡出形成鲜明对比,城投企业负责人群体,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思想重构和能力重构” 考验 —— 其职业角色,从过去单纯的 “政府融资经办人”,向市场化的 “产业职业经理人”“资本运营操盘手” 的方向深度蜕变。这一转型压力,远高于过去的岗位履职要求。
从行业实践来看,城投负责人的转型方向,主要分为两大类型:
主动迭代型:这类城投负责人,大多具备市场化的产业运营思维、专业的资本运作知识背景,以及丰富的行业实操经验,能够将自身的政企资源优势与市场化经营思路有效结合。这类企业负责人,在转型过程中,主动剥离了政府融资职能,重构了企业的市场化业务布局,并且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绩效考核体系。典型案例如唐控发展集团董事长王建祥、鲁南投资集团相关负责人。其中,唐控发展集团的核心转型逻辑,是通过市场化并购的产业整合手段,推动企业快速转型为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平台;而鲁南投资集团,则通过品牌更名、管理层迭代、股权重构三大核心改革,彻底打破传统基建思维,推动企业向市场化产投平台转型。这类负责人,大多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家,推动企业真正实现了“背靠市场、服务城市” 的转型。
被动应付型:这类城投负责人,仍延续着传统的“政府融资经办人” 思维,对市场化转型的准备不足,既没有能力开展市场化产业运营,也没有能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这类企业负责人,在转型过程中,只是在表面上进行了 “公司名称变更”“企业属性变更” 的形式调整,实际的业务结构、治理机制仍未发生本质变化;在实际业务中,这类企业负责人,仍然依赖过去的政府信用背书,维持企业的资金链运转;甚至为了满足地方政府的隐性融资需求,通过虚假产业包装的形式,变相开展类融资业务,反而新增了隐性债务风险。
从行业整体来看,城投负责人的转型进度,与企业的转型质量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性:那些转型成效显著的城投企业,其负责人往往具备市场化思维、专业能力和改革魄力;而转型进展缓慢的城投企业,其负责人大多不愿意主动改变路径依赖,缺乏市场化运营能力。与此同时,行业内对城投负责人的考核标准,也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从过去的“完成融资任务”,转向 “市场化业务营收”“产业导入成效”“债务化解进度” 等实际市场化经营指标;这一考核机制的变化,也在倒逼城投负责人尽快完成角色切换。

第六部分:模式对比—— 融资平台类城投与经营类国企的本质差异

要准确理解城投行业的转型逻辑,需要厘清融资平台类城投与普通经营类地方国企的核心差异—— 这两类主体,虽然同属地方国资体系,但在设立逻辑、功能定位、经营目标、治理机制和风险承担方式上,存在本质区别;这种差异,也决定了二者转型路径的截然不同。

6.1 基本定位差异

二者的设立逻辑、核心功能定位,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决定了其不同的发展逻辑:
融资平台类城投:设立的底层逻辑,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需求,核心功能是为地方政府的基建、城市更新类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本质是地方政府“第二财政” 的延伸,是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融资工具。在传统模式下,这类主体的经营目标,并非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如何保障地方政府基建项目的融资落地、资金按时到位;收入来源主要依赖政府财政补贴、土地增值收益,或依托政府信用背书获得的融资资源,而不是真正的市场化业务收入。
经营类地方国企:设立的底层逻辑,是地方政府的产业发展需求,核心功能是通过市场化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本质是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这类主体的经营目标,是在合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其收入来源,完全来自市场化业务的经营性收入,与政府信用背书、财政补贴没有直接关联。

6.2 市场竞争力差异

二者的业务逻辑、竞争力来源,存在显著区别,导致转型后的发展能力完全不同:
融资平台类城投:传统业务逻辑是“政府信用背书 + 土地资源支撑 + 融资驱动”,核心竞争力是属地资源垄断优势、与政府的信用关联,而非市场化的产业运营能力。这类主体的业务布局,主要集中在基建、土地开发、市政公用事业等传统领域,业务营收和盈利水平,高度依赖政府项目资源供给;普遍缺乏市场化的产业运营能力、核心技术积累和市场化客户基础。
经营类地方国企:业务逻辑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核心竞争力来自行业内的技术积累、生产规模优势、产品服务品质和专业运营能力;这类主体的业务布局,集中在产业类、经营类领域,营收和盈利水平完全由市场竞争结果决定。

6.3 可持续性差异

二者的现金流支撑、债务承担逻辑、抗风险能力,存在本质区别,导致可持续性差异巨大:
融资平台类城投:传统模式下的可持续性,完全依赖“土地增值收益 + 政府信用背书 + 滚动融资” 的闭环;这一闭环已经被房地产行业的下行趋势彻底打破,行业整体的造血能力不足,债务风险持续累积。从财务数据维度来看,这类主体的收入和利润水平,高度依赖政府项目资源供给;2025 年行业内城投企业的利润总额,仍呈现出 12.52% 的负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虽有明显改善,但仍无法覆盖高额的付息成本。
经营类地方国企:可持续性的核心支撑,是独立的市场化现金流和产业盈利能力;其债务偿还来源,完全来自企业自身的业务经营收入,而非地方政府的财政兜底或信用背书;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这类主体能够通过技术升级、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6.4 转型后的差异化定位

城投转型的本质,是从“融资平台” 转变为 “具备城市运营能力的产业类国企”—— 但在这一过程中,转型后的城投,与地方其他传统国企,在业务布局、发展方向上形成了清晰的差异化定位边界。这一分工逻辑,是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而形成的,避免了国资体系内部的同质化竞争、重复投入:
转型后的城投:核心定位是“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 产业赋能者”,其业务布局的主线,是依托原有基建业务的属地资源基础,聚焦城市发展、产业支撑的关联类业务,而不是跨界投机、盲目扩张主业。具体而言,这类主体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三大方向:一是城市综合运营类业务,包括市政公用事业、城市更新、存量资产盘活、保障房建设等;二是产业支撑类业务,包括产业园区建设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为区域产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等;三是与上述业务高度关联的专业化延伸业务,比如智慧城建、大数据运营等。这类主体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城市资产价值、赋能区域产业发展,而不是追求产业端的短期利润最大化。
传统产业类国企:核心定位是“区域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主体”,其业务布局的主线,是聚焦具备产业基础的领域,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区域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业务布局集中在制造、能源、新材料、交通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核心目标是在行业内形成技术优势、市场规模优势,实现产业价值的最大化。
行业内的头部城投,已经在实操层面,完成了这一定位的落地:例如杭州城投集团,转型后明确锚定“城市综合运营商” 的定位,不再与区域内其他产业类国企竞争产业类项目;江东控股集团,则聚焦 “产业投资赋能” 的定位,与当地产业类国企形成了 “产业培育 + 产业运营” 的协同组合模式。

6.5 竞争关系辨析

在转型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城投企业,因盲目拓展业务边界,与区域内的民营国企、民企形成了同质化竞争的情况—— 但这并非行业的主流趋势,而是转型过程中的局部问题。
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部分城投企业,在转型过程中,没有找准自身的核心业务定位,缺乏明确的产业布局方向,只能选择一些准入门槛低、与自身传统业务关联度高的民生领域作为突破口;二是这类城投企业,在部分区域市场中,天然具备资源、资金、政府信用优势,容易在项目获取中占据优势,改变原有市场主体的竞争格局。典型案例如部分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县域团餐行业的竞争—— 这类领域的传统民企,在资金实力、政策资源、风险承载能力等维度,难以与城投主体形成实质抗衡。
但从行业长期趋势来看,监管层的政策导向,正在严格约束这类情况的发生:根据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地方国资体系将推进专业化整合、清退非主业资产,严格限制城投企业跨界布局与城市运营、产业支撑无关的业务领域;同时,通过招投标机制的规范化建设,在公共服务类领域引入充分的市场化竞争机制,避免城投利用国资背景或政府信用,形成不公平竞争。更关键的是,城投的核心优势,集中在属地资源整合能力,而非产业端的专业化运营—— 长期来看,城投的转型方向,将是与民企形成互补分工,而非直接竞争:很多城投项目采用 “国资整合资源 + 民企专业运营” 的模式开展合作,比如重庆城投与龙湖智创生活的商业运营项目合作,就是典型的双赢案例。

第七部分:治理重构—— 代理人问题在城投模式中的叠加影响

从经济学的委托 - 代理角度来看,城投行业的治理重构逻辑,具有不同于普通国企的特殊性 —— 城投的转型,本质是政企关系的重构过程;这一过程中,旧模式下的代理人风险没有完全消除,新模式下的代理人风险正在逐步显现,二者产生了叠加影响。

7.1 传统国企的代理人问题

在分析城投的特殊叠加影响前,需要先锚定传统国企的代理人问题根源,这是后续叠加风险的逻辑底座:
传统国企的代理人问题,根源是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与 “终极所有权” 的分离,导致监督成本极高。法理上,国企的终极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实际控制权,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管理层代理行使;由于全民作为所有者的监督行为不具备可执行性,实际监督职责由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代为履行,这就形成了多层级的委托 - 代理链条。
这一长链条的直接后果,是产生了两类典型的代理人风险:一是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即企业管理层,在企业决策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目标;二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履职风险 —— 即部分政府官员,在项目审批、资源分配等环节,进行权力寻租,或通过干预国企经营项目,实现个人政绩目标。这类风险的共性,是代理人的利益诉求,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目标,出现了偏离。

7.2 城投行业代理人问题的叠加特殊性

城投企业作为一类特殊的国企,其过去“政企不分” 的特殊模式,进一步放大了传统代理人风险的暴露概率 —— 在传统城投的模式下,委托 - 代理链条比普通国企更复杂,风险传导路径也更隐蔽。
这一叠加风险的根源,是城投过去的“双重代理” 身份,这一身份导致了极端的信息不对称,给风险传导提供了隐蔽空间:一方面,城投企业作为企业法人,代理政府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比如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另一方面,城投企业又作为市场主体,需要开展市场化经营业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两种职能的叠加,导致城投企业的经营逻辑被完全扭曲:政府作为委托人,给城投企业下达的目标,往往是多元的、矛盾的 —— 比如 “融资规模最大化”“项目建设进度最大化”“成本最低化”,而非 “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企业作为代理人,其经营决策往往被政府的行政目标绑架,而非依据市场规则进行收益 - 风险的平衡。
在转型过程中,这一旧模式下的叠加风险,并未完全消除,甚至在部分区域内,以更隐蔽的形式存在,进一步放大了风险传导概率。具体来看,这一叠加风险的核心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风险一:地方政府的隐性干预:尽管政策层面已经明令禁止政府为城投提供信用背书或融资担保,但在实际业务中,部分地方政府仍通过变相手段,干预城投企业的经营决策:比如通过资产划拨、低价提供土地、安排政策性项目、政府指令性借款等方式,遥控城投企业开展业务,或迫使城投企业为其他地方国企提供融资支持。这使得城投企业,难以完全摆脱政府融资工具的身份,真正按照市场化逻辑自主经营。
风险二:城投管理层的双重效忠逻辑:城投企业的管理层,大多由政府官员调任或任命,其任职考核、职位升迁的关键指标,并非企业的经营效益,而是地方政府的政绩目标,或完成融资任务的情况。这就导致,城投管理层的决策优先级,首先是满足政府的行政要求,其次才是企业的市场化发展需求—— 甚至为了满足政府的融资需求,通过包装产业项目的形式,进行变相融资,新增了隐性债务风险。
风险三:转型过程中的新代理人风险:在转型过程中,部分城投企业,布局了不具备产业基础的市场化业务;这一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反而新增了代理人风险。比如部分城投企业,在大宗商品贸易、产业投资等领域,布局了与城市运营主业无关的业务;这类业务的信息透明度低、业务风险难以管控,容易出现管理层利益输送、投资决策失败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7.3 转型中的治理化解措施

针对这一叠加的代理人风险,城投行业的转型方案中,针对性地推出了治理重构举措,核心是通过制度设计,隔离政府信用、强化企业内控、重构委托 - 代理链条;目标是通过机制层面的隔离,消除风险传导的制度基础。行业内的头部城投,已经在实操层面,完成了这类治理机制的落地:
举措一:彻底重构政企关系,划清权责边界:这是化解叠加风险的前提条件。转型后的城投企业,大都完成了公司治理层面的股权架构调整,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市场化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责边界:地方政府不再直接干预城投的日常经营,而是通过合规的股权出资人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城投企业则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彻底剥离了政府融资职能。在业务结算层面,双方建立了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合作机制,将过去模糊的财政补贴或信用背书,变为了清晰的、可量化的经营性收入—— 这一机制,从根源上切断了政府对城投企业的直接干预路径。
举措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控治理体系:为了应对管理层的决策风险,头部城投企业普遍建立了“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科学决策” 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了严格的、标准化的内控体系,重点强化了投融资业务、关联交易、重大项目投资的集体决策程序和穿透式审批机制。其中,部分头部城投企业,引入了外部独立董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通过这一外部监督机制,有效规避了管理层的决策风险。
举措三:重构考核激励机制,对齐委托-代理目标:头部城投企业普遍建立了“一企一策” 的市场化考核激励机制,调整了管理层的目标导向 —— 从过去的 “注重融资规模、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转向 “注重市场化经营效益、产业导入进度、存量债务化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与此同时,这类企业在内部推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的薪酬激励体系,将管理层的薪酬、任职升迁,与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业绩、风险管控情况直接挂钩;通过这一机制,将代理人的利益诉求,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进行了有效对齐。
举措四:推进专业化整合,清退非主业资产:根据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地方国资体系对城投企业进行了专业化整合,严格清理与城市运营、产业支撑无关的非主业资产、低效资产—— 部分区域的城投企业,被剥离了产业类、金融类的非主业资产,业务范围被严格限定在城市综合运营、产业支撑服务等核心领域;这一举措,从业务端压缩了代理人风险的发生空间。
从行业实践的效果来看,上述治理重构举措,在头部城投企业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类企业的治理结构明显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但大量中小城投企业,仍未完成这一治理机制的落地—— 这类企业的治理体系,仍停留在传统模式阶段,代理人风险的叠加隐患,并未彻底消除。

第八部分:趋势展望——2026-2028 年金融不良资产与行业走向

结合当前行业的风险缓释节奏、政策导向与市场演化逻辑,可以对未来三年(2026-2028 年)金融体系内的涉房、涉城投不良资产趋势,以及行业的最终走向,做出阶段性判断。

8.1 总体趋势判断

未来三年,金融体系的涉房、涉城投不良资产趋势,将呈现“风险充分释放、总量稳步扩容、结构分化明显、处置节奏加速” 的核心特征;行业将以 “时间换空间” 的方式,逐步完成风险出清和行业重构。
这一趋势的核心逻辑是:存量风险的暴露、消化和处置,需要一个完整的时间周期;但“脱钩” 后的新风险,正在被政策隔离,不会形成新的风险传导。一方面,2025-2026 年是房地产、城投行业存量风险的集中释放期;前期项目风险将持续暴露,不良资产总量将继续稳步扩容,风险处置压力将持续增大。另一方面,城投的 “退平台” 转型,正在按照政策时间表稳步推进;随着存量债务的逐步化解,城投新业务的风险暴露概率,正在被政策隔离。金融机构正在通过调整业务结构,逐步完成与传统城投、地产业务的风险隔离;未来新增资产的质量,将得到显著保障。

8.2 分阶段时间节点推演

根据行业机构的化债节奏研判,未来三年的行业风险演化,可以分为三个清晰的阶段,每个阶段有明确的核心任务和风险特征:
第一阶段(2026年):重组高峰,风险加速释放: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风险隔离 + 项目保交楼 + 主体债务重组”。从风险释放节奏来看,2026 年是房地产、城投行业的债务集中到期高峰,也是行业风险集中暴露的关键期;金融机构的涉房、涉城投不良资产规模将继续显著上升,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压力将进一步增大。从处置逻辑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化解方式,是 “集团统筹、项目联动” 的债务重组 —— 以保障民生类资产交付为优先级,通过项目重整、债转股、债务打折、资产置换等方式,隔离核心风险,防止风险在金融体系内持续传导。
第二阶段(2027年):市场化处置攻坚,风险局部出清: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持续推进风险资产处置 + 推动优质资产盘活 + 实现合规退出”。到 2027 年中,按照政策要求,城投行业将全面完成 “退平台” 任务;存量债务置换将基本完成,城投的信用逻辑切换将基本完成,企业的风险资产结构将相对清晰。这一阶段,不良资产市场的核心处置逻辑,将从过去的 “资产清算式处置”,转向 “共益债投资 + 头部房企代建代运营 + 产业赋能盘活” 的新模式;金融机构将依托五大 AMC、地方 AMC 等专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集中处置存量的问题资产,通过增量资金注入,盘活相对优质的存量项目,实现部分风险资产的有序退出。
第三阶段(2028年):风险缓释,行业生态重构: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完成风险出清 + 建立新行业生态”。从行业端来看,经过前两个阶段的风险出清,大部分无法盘活的风险资产将完成彻底清算,房地产、城投行业的存量风险,将得到阶段性的控制。从金融端来看,金融机构与传统城投、地产业务的风险隔离将基本完成,相关资产的不良率将逐步企稳回落;行业的风险处置重点,将从 “化解存量风险” 转向 “防范新增风险”。从产业端来看,新的行业生态将基本建立;城投转型将进入 “质量提升期”,金融机构将逐步恢复对城投的信贷支持,但条件将远比过去严格,且信贷资源将高度集中到东部优质城投企业手中。

8.3 分行业金融机构影响预测

结合行业风险的传导逻辑,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受冲击程度、风险缓释节奏,将呈现显著的分化特征;风险缓释能力的强弱,高度依赖自身的资产质量、风控能力和客户结构。
银行体系:资产质量压力将逐步缓解,区域分化趋势延续:整体来看,银行体系的涉房、涉城投不良资产风险,将在 2026 年年内得到充分释放,随后将逐步企稳改善;但不同区域银行的风险缓释节奏,将存在显著差异。头部银行由于客户结构优质、项目风控能力强,涉房、涉城投不良资产的暴露节奏相对平缓,风险缓释空间较大;东部区域的中小银行,由于服务的城投、地产主体资产质量相对较好,风险暴露规模可控,资产质量将在 2027 年年内实现企稳回升;中西部、东北区域的中小银行,将面临持续的资产质量压力 —— 这类银行的风险暴露周期更长、处置难度更高,资产质量可能在 2027 年下半年才进入缓释期。
信托体系:风险持续出清,行业彻底告别地产融资时代:信托行业的风险暴露,将在 2026 年年内进入峰值平台期;此后风险将逐步得到控制,行业将彻底告别 “依赖地产融资” 的时代。从具体节奏来看,2026 年,信托行业的房地产相关风险项目,将集中进入处置阶段;行业整体的资产质量,将在年内完成筑底,随后逐步企稳。2027 年后,随着城投 “退平台” 完成、房地产行业风险出清,信托行业将彻底压缩传统的房地产融资业务;未来这类业务的占比,将降至个位数水平,行业将向实体产业融资、专业化服务类业务转型,信托行业将不再是房地产、城投行业主要的非标融资渠道。
非银金融机构:风险集中在资管产品端,处置节奏缓慢:非银金融机构的涉房、涉城投风险,主要集中在资管产品端,暴露周期相对较长,处置节奏相对缓慢。从具体节奏来看,2026-2027 年,这类机构的涉房、涉城投资管产品,将逐步进入风险处置阶段;由于底层资产的流动性差、处置流程复杂,这类资产的盘活、清收进度将相对缓慢。到 2028 年,这类机构的风险敞口,将通过资产置换、产业赋能盘活等方式,得到阶段性控制;但部分底层资产较差的产品,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周期,才能实现完全退出。

8.4 行业最终演化判断

经过未来三年的风险重构之后,房地产行业、城投行业与金融体系之间的风险传导链条,将被彻底切断;中国的地方投融资体系、不动产行业,将完成系统性的生态重构。这一重构后的生态,将呈现出四大清晰的长期特征:
第一,行业的发展逻辑将被彻底重构:地方发展的核心支撑,将从过去的“土地财政 + 城投融资” 模式,彻底转向 “产业财政 + 市场化融资” 模式;土地财政将不再是地方发展的核心支撑,取而代之的是产业集群带来的长期税收收入,以及资产运营收益。在这一模式下,城投将作为城市综合运营的主体,负责整合城市存量资产,支撑城市发展;而金融资源将不再偏向地产、城投行业,而是重点支持优质产业项目。
第二,城投行业将完成彻底的转型升级:整个行业将从“政府融资工具” 彻底转变为 “市场化国企”;行业内低效的、无法转型的平台将被出清,剩余的头部平台将形成 “城市综合运营” 的稳定能力;行业的业务结构、收入来源、现金流逻辑,将完全与房地产行业、土地市场脱钩。与此同时,行业内将形成稳定的区域格局:东部区域的城投企业,将在行业内占据绝对主导位置;中西部、东北区域的城投企业,将在地方政府的支撑下,完成基础性的存量债务化解和资产整合,实现阶段性的生存发展。
第三,金融体系的风险定价逻辑将被彻底重构:金融机构将建立全新的风险定价机制,彻底告别过去“城投 = 政府信用” 的刚性兑付信仰;资产定价依据,将从过去的 “地方政府信用等级”,完全转向 “企业自身资产质量、经营现金流水平、真实市场化运营能力”;这意味着,城投的融资成本将出现显著分化,高度依赖自身的市场化经营资质。在这一逻辑下,金融机构的业务布局,将完全向头部城投企业倾斜;东部优质城投企业,将获得充足的、低成本的信贷资源支持;而中西部、东北区域的城投企业,将难以再获得大规模的金融资源支持。
第四,不动产行业将形成全新的发展格局:行业将从过去的“高杠杆、高周转、高风险” 的发展模式,彻底转向 “低杠杆、重运营、轻量化” 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行业的核心业务,将从过去的 “增量开发”,转向 “存量资产运营” 和 “城市综合运营”。行业主体格局将彻底重构:民营房企将不再是行业主流,行业的主导权,将完全集中在头部国资房企、城投企业手中;市场竞争的核心,将从过去的 “土地资源、融资能力”,转向 “专业化运营能力、产业资源整合能力、资产增值能力”。
这一重构后的行业生态,将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但完成这一重构的过程,注定是漫长且痛苦的,行业需要付出巨大的风险处置成本,才能实现这一历史性的模式切换。

结语

过去五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城投行业的风险集中释放期;而 2026-2028 年,将是行业风险化解、完成历史性转型的关键周期。城投行业的这一轮转型,并非简单的业务调整、模式变更,而是对过去二十余年行业发展逻辑的彻底颠覆;从宏观层面的地方投融资体系,到中观层面的行业竞争格局,再到微观层面的企业治理机制,都在发生系统性、不可逆的重构。
从长期发展来看,城投行业的转型,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投融资体系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这一转型的最终目标,是彻底切断“地方政府 - 城投 - 地产” 的风险传导链条,让城投真正成为市场化的主体。在这一过程中,行业将继续承受消化存量风险、完善转型治理体系的压力,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城投企业,将进一步加速分化;部分高风险区域的城投企业,可能会在行业出清的过程中,逐步退出市场;而那些真正完成市场化转型、具备产业支撑能力的头部城投企业,将在重构后的行业生态中,占据核心位置。
可以确定的是,经过这一轮行业调整后,城投行业将不再是过去的“地方融资平台” 的代名词,而是真正具备市场化运营能力、产业整合能力的城市综合运营主体;行业的整体风险,将得到根本性的缓释,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将显著提升。
参考资料来源
1.《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2025)》——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2025 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财政部
3.《城投行业 2026 年信用风险展望》——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4.《2025 年城投行业财报复盘》——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不良资产投资市场分析与处置方案(2026)》—— 千际投行
6.《房地产行业债务重组市场观察报告(2025)》—— 金杜律师事务所
7.《城投退平台现状及前景(2025)》——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8.多家头部城投集团 2025 年年度报告、官方公开信息
9.克而瑞(CRIC)2025 年全国土拍监测数据、房地产行业报告
10.多家金融机构、行业咨询公司公开研报
(注:本报告分析基于公开行业数据及权威研究资料,不构成任何投资价值判断或业务操作建议。行业转型进程及风险演化趋势,受区域政策执行节奏、产业发展环境、资产去化进度等多重变量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具体业务的开展,请以官方最新政策及企业公开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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