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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11时24分左右,四川省一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进行二次分离器冲洗作业过程中被二次分离器内部喷溅出的热水灼烫,导致该员工重伤,4月1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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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组调查认定,陈*安全带悬挂位置错误,在未采取正确防护措施(如穿戴耐热防护服等)的情况下,利用高压水枪斜着对排渣口堵口进行冲洗,热水和蒸汽从二次分离器排渣口内冲出,将其灼烫,是此次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026 年 3 月 28 日 11 时 24 分左右,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1 名员工在进行二次分离器冲洗作业过程中被二次分离器内部喷溅出的热水灼烫,导致该员工重伤,4 月 10 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向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管委会、县经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局随即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详细了解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随后到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了解伤者情况,要求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务必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处置。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和善后赔偿事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第 225 号令)等有关规定,蓬溪县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领域专家 2 名组成专家技术组提供事故调查技术支持,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资料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述
1. 事故发生单位: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事故发生时间:202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1 时 24 分左右。6. 直接经济损失:174 万元。
(二)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注册资本 18569 万元,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 家公司。
(三)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安环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本次作业办理了高处作业审批相关程序。
(四)现场勘验情况
经现场勘验,涉事 MVR 二次分离器排渣口直径 200 毫米、距地面约 5 米,现场采用简易脚手架与高压清洗设备实施高处冲洗作业。作业人员安全带悬挂位置错误,未穿戴高温防护装备,用高压水枪斜向冲洗排渣口,设备内部残留约 0.5 立方米、温度约 90℃的热水未彻底排空,脚手架稳固性不足,现场未落实高处及高温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6 年 3 月 27 日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部发现压缩机叶轮气蚀,冲刷严重,涡轮内有结垢,分析为前端来气夹带物料,计划 3 月 28 日排查 MVR 前端的二次分离器、结晶分离器。
2026 年 3 月 28 日 8 时 30 分左右,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将设备停机,开启真空泵将系统内的蒸汽抽空,并开好登高特殊作业票,9 时 45 分左右对二次分离器底部排水口法兰盘进行拆除,10 时左右完成拆除作业,发现排渣口有异物,设备机修员工对异物进行清理,底端异物清理后无水排出,生产部员工在进一步冲洗异物时发现二次分离器内有水流出。
10 时 30 分左右,主管刘到现场检查后安排陈等三人对二次分离器排渣口进行清洗,即用高压水枪冲洗盲板堵口。10 时 50 分左右作业人员准备高压水枪,11 时 20 分左右开始清理(二次分离器),陈戴好安全带,安全带扣钩挂在二次分离器排水管道上面,站在盲板口侧下方的脚手架上,用高压水枪斜着对堵口进行冲洗,蒋在下方监护脚手架,唐在脚手架旁整理高压水枪管道,11 时 24 分左右,二次分离器内部约 0.5 立方米热水(热水约 90℃)从排水管道口喷溅,热水伴随蒸汽从管道冲出,作业人员陈视线受阻,慌张蹬翻脚手架,悬挂空中被热水灼烫,11 时 32 分左右唐 *、代 **、蒋 ** 利用人字梯上去将安全带割断,将陈 * 背下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用清水为伤者全身降温等急救措施,直至医护人员到达现场,11 时 50 分左右急救车到达现场将伤者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治疗。4 月 7 日伤者被转往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治疗,4 月 10 日 13 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向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管委会、蓬溪县经科局、蓬溪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局随即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随后到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了解伤者情况,要求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务必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处置。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2026 年 3 月 28 日 11 时 50 分左右 120 救援车将受伤人员接至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进行救治,同时由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全程守候在医院做好协助救治、家属情绪安抚等工作,4 月 7 日伤者被转往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治疗,4 月 10 日 13 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4 月 20 日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死者陈 * 家属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共赔付 154 万元,并取得了死者家属谅解。死者遗体 4 月 22 日火化,23 日下葬,家属情绪平稳,无舆情、信访等情况发生。事故善后处置完毕。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陈 * 安全带悬挂位置错误,在未采取正确防护措施(如穿戴耐热防护服等)的情况下,利用高压水枪斜着对排渣口堵口进行冲洗,热水和蒸汽从二次分离器排渣口内冲出,将其灼烫,是此次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事故当天二次分离器冲洗作业,是临时新增的一项作业,属于该企业首次开展此类作业,未建立该类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2. 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对从业人员高温场所和高处作业等相关作业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其生产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均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对高温场所风险预判不准确,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等行为。
3. 隐患排查不到位。在事故当天进行二次分离器冲洗作业时,企业安排了现场管理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但现场管理监护人员未认真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截至事故发生,未排查并消除二次分离器内部有残留热水、从业人员陈高空作业资质不足、从业人员陈高空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脚手架稳固度不足等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3・28” 事故系一起违规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灼烫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四、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发生单位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关部门
蓬溪县经科局。每月能按规定常态化赴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导企业安全教育工作,但督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不力,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属地党委和政府
四川蓬溪经开区管委会。虽多次入企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强调安全生产相关规范要求,但在督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工作上仍存在不足,导致从业人员存在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程作业等问题。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党纪政务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及相关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委监委按程序处理。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企业及人员责任认定
1. 胡 **。事故发生期间,作为四川省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代理负责人,系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公司安全事务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胡行政处罚。
2.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不到位,未建立完善事故当天二次分离器冲洗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从业人员高温场所和高处作业等相关作业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并消除二次分离器内部有残留热水,从业人员陈 * 高空作业资质不足、未正确使用安全带,脚手架稳固度不足等事故隐患。未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悬挂安全带、正确采取防护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等规定,建议由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健全制度规程,规范高危作业管控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要全面梳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补齐高温设备冲洗、高处作业、临时检维修等专项操作规程与作业审批制度,明确风险辨识、安全防护、现场监护、应急处置全流程标准。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许可管理,严禁无高空作业资质人员上岗。
(二)强化教育培训,筑牢全员安全根基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要重点强化高处作业、高温灼烫、设备检维修等高危作业的安全规程、防护用品使用、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本次事故为典型教材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风险预判能力和现场应急处置水平。
(三)深化隐患排查,实现风险闭环管控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要建立全员参与、全程管控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聚焦高温高压设备、登高设施、劳动防护、现场监护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排查,实行排查 — 整改 — 验收 — 销号闭环管理。强化作业前安全确认与作业中动态巡查,及时消除设备残余介质、设施不稳、防护缺失等隐患,严禁带隐患作业。
(四)严抓现场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川省 ** 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现场专人全程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在涉高温作业时要按标准配齐耐热防护服、防护面罩等个体防护装备,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提升作业安全保障能力。
(五)压实监管责任,凝聚行业属地监管合力
蓬溪县经科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高温、高处等高危作业环节的专项检查力度,提升隐患排查精准度。平时要加强日常巡查与专业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 “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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