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
语
可持续披露准则实施以后,企业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时,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是:不能再把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割裂开来。
过去很多ESG报告里,环境、社会、治理事项往往是一套叙述,财务报表是另一套叙述。报告里写了节能降碳、绿色项目、碳排放管理、环保投入、绿色融资,但这些信息与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费用、负债、收入、现金流之间是什么关系,往往没有讲清楚。
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改变了这一点。准则明确要求企业关注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之间的关联;可持续定量信息可能直接取自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值,或者取自相关项目数值的一部分或者合计数;企业编制可持续信息所使用的数据和假设,应当尽可能与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数据和假设保持一致。
这意味着,可持续报告不能只是“讲故事”,还要能和财务数据对得上、说得清、查得到。
一、什么叫“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勾稽”
这里说的“勾稽”,不是要求每一个可持续指标都能直接在财务报表中找到一个对应科目。
比如,温室气体排放量、能源消耗量、用水量、废弃物产生量,本身不是财务报表项目,不可能直接等同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现金流量表中的某一行。但是,这些指标背后往往对应企业的经营活动、资源消耗、采购支出、资产投入和管理成本。
更准确地说,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勾稽,至少包括四层含义。
报告主体和期间一致。可持续报告的组织范围、报告期间,应当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否则,财务数据和可持续数据的比较就失去基础。
货币化信息要能追溯到财务系统。凡是披露资本开支、费用、收益、损失、融资金额、投资金额、资产金额、负债金额等,应当能够追溯到总账、明细账、项目台账、合同、付款凭证或者财务报表附注。
非货币化信息要能解释其财务影响。比如温室气体排放量本身不是财务金额,但它可能影响碳配额履约成本、节能技改投资、能源成本、资产减值风险、融资成本等。
定性判断要和企业战略、财务计划一致。比如企业披露低碳转型计划,就要考虑是否与投资计划、预算安排、融资安排、产能规划、资产处置计划一致。
所以,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勾稽,不是简单“找科目”,而是把可持续事项放回企业财务和经营逻辑里去看。
二、第一类勾稽:资本开支
气候议题中最典型的财务勾稽事项,是资本开支。
财政部《气候准则》要求企业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如何影响战略和决策,其中包括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资源配置,例如通过资本支出或者额外研发支出进行业务发展所产生的资源配置。准则还要求披露当前和计划为支持相关活动而配置资源的信息。
到了指标层面,《气候准则》进一步把“资本配置”列为行业通用指标之一,要求披露针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发生的资本支出、融资或者投资金额。
这就带来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企业哪些资本开支可以归入“气候相关”?
从财务角度看,资本开支通常对应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从气候披露角度看,只有那些为应对气候相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或者把握气候相关机遇而发生的资本支出,才适合纳入气候相关资本开支。比如:
节能设备更新,可能对应固定资产或者在建工程。
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可能对应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相关工程支出。
新能源发电、储能、余热利用、热泵等项目,可能对应长期资产投资。
防洪排涝、极端天气防护、应急供电、通风降温等设施,如果其主要目的之一是适应气候物理风险,也可能需要分析是否属于气候相关资本开支。
但实务中不能简单把所有环保投资、技改投资、能源项目投资都归为气候相关资本开支。很多项目具有多重目的:既服务安全生产,也服务设备更新;既提升效率,也节能降耗;既满足环保合规,也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可研报告、预算批复、合同、验收资料和实际用途,判断其中是否存在可合理归属于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部分。
这里最重要的勾稽关系,是“报告披露金额—项目台账—财务科目—原始凭证”之间要一致。不能在可持续报告中披露一个“绿色低碳项目投资额”,但财务系统里无法找到对应项目、对应科目和对应支出。
三、第二类勾稽:费用化支出
气候相关事项不一定都形成长期资产,很多事项会直接形成费用化支出。例如: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服务费;
碳排放核查、检测、咨询、账户管理等费用;
购买绿证、绿电溢价、减排量相关支出;
节能环保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碳资产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运行费用;
节能宣传、培训、第三方鉴证费用;
因极端天气、停产检修、应急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
《气候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碳排放权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出售和购买减排量、签订可再生能源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项的,应当披露报告期间与这些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资本化成本、费用化支出以及收益或者损失,并披露这些交易或者事项对企业下一年度报告期间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
这说明,气候相关披露不仅关注资本开支,也关注费用、收益和损失。
对企业来说,费用化支出的难点在于:财务核算科目通常不是按照“气候相关”来设置的。很多支出可能记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下。如果企业没有在项目、合同或者辅助核算中设置气候相关标识,后续编制报告时就很难准确归集。
因此,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不是在年底从费用科目里“倒找”气候支出,而是在业务发生时就通过项目名称、合同用途、预算类别、辅助核算、审批流程把气候相关属性标识出来。
四、第三类勾稽:碳配额和碳排放权交易
碳配额是最能体现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交叉关系的事项之一。
在气候报告中,企业需要关注碳排放量、配额取得、配额清缴、履约缺口、购买和出售配额、碳价变化等信息;在财务报告中,重点排放企业还可能涉及碳排放权资产、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等。
财政部《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成本计量;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该规定还明确,重点排放企业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时,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碳排放权资产”;使用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履约的,不作账务处理。
出售配额也会影响损益。出售购入配额时,应按收到或应收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按出售配额账面余额贷记碳排放权资产,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偿取得配额时,相关价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就要求企业在可持续报告中披露碳配额相关事项时,不能只从环保或碳资产管理角度写“完成履约”“取得配额”“购买配额”。还要和财务口径进行核对:
购入配额是否已确认碳排放权资产?
期末碳排放权资产是否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履约使用购入配额是否形成营业外支出?
出售配额是否形成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偿取得配额是否未作账务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碳排放配额来源、用途、变动情况,是否与可持续报告一致?
财政部会计处理规定还要求,碳排放权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碳排放配额期末账面价值、碳排放配额交易相关金额、参与减排机制特征、碳排放战略、节能减排措施、配额来源、节能减排或超额排放情况以及配额变动情况等信息。
所以,碳配额不是单纯的环保事项,也不是单纯的财务事项,而是典型的“可持续信息—业务台账—财务核算—报告披露”联动事项。
五、第四类勾稽:气候相关财务影响
气候准则不仅要求披露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支出,还要求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
《气候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报告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识别可能对下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存在重大调整风险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基于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战略、投资和处置计划以及资金来源,说明短期、中期和长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预期变化。
这部分披露最容易被企业写虚。比如,
报告中说“极端天气可能影响生产连续性”,那就要进一步思考:可能影响哪些资产?是否涉及固定资产损毁、停产损失、维修支出、存货损失、运输成本增加、保险赔付?
报告中说“碳价上升可能增加成本”,那就要进一步思考:影响的是履约购买成本、燃料成本、外购电力成本,还是下游客户需求?
报告中说“低碳转型带来机遇”,那就要进一步说明:可能影响收入、毛利、资本开支、融资渠道,还是研发投入?
当然,准则也承认企业存在能力和数据限制。《气候准则》规定,如果企业无法单独识别气候相关风险或机遇的当期或预期财务影响,或者估计不确定性很可能导致定量信息没有价值,或者企业不具备提供预期财务影响定量信息的技能、能力或资源,可以不提供相关定量信息;但应披露未提供定量信息的原因,并披露有关财务影响的定性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中可能受到或者已经受到影响的项目。
这给企业提供了务实处理空间,但不是让企业完全不披露。即使暂时无法量化,也应当说明影响路径和可能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
六、不要把“勾稽”理解成强行入账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一点: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勾稽,不等于所有可持续事项都要进入财务报表确认。
例如,企业识别出某项气候转型风险,并不意味着马上要确认负债;披露范围三排放,也不意味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下游客户的排放成本;披露未来碳价情景分析,也不意味着一定要确认资产减值。
财务报表确认、计量和列报,仍然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可持续披露解决的是“重要信息如何向使用者说明”的问题;财务报表解决的是“是否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问题。
两者要关联,但不能混同。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能进入财务报表的,按照会计准则入账并与可持续报告勾稽;暂未进入财务报表但具有重要性的,在可持续报告中披露其风险、影响、管理措施、估计不确定性和可能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
七、企业可以建立一张“可持续信息—财务数据勾稽表”
实务中,建议企业建立一张专门的勾稽表。财政部《基本准则》允许企业通过交叉索引方式从其他报告获取相关信息;如果相关信息通过交叉索引纳入,企业应披露信息来源的报告。
这张表可以按以下逻辑设计:
第一列,披露事项。比如节能设备更新、碳排放权交易、绿色电力证书、瓦斯利用项目、绿色融资、气候相关研发支出。
第二列,可持续报告披露内容。说明披露的是金额、数量、比例、文字说明还是估计结果。
第三列,财务报表关联项目。比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预计负债、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等。
第四列,数据来源。包括总账、明细账、项目台账、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能源台账、碳交易系统记录、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系统记录等。
第五列,责任部门。明确财务部门、证券部门、节能环保部门、生产部门、战略投资部门、碳资产管理部门等各自责任。
第六列,差异说明。如果可持续报告披露金额与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一致,要说明原因。比如财务报表项目包含多个非气候项目,可持续报告仅取其中一部分;或者可持续信息使用管理口径,而财务报表使用会计核算口径。
第七列,复核结论。说明是否已与财务数据核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需要披露不确定性。
这张表比报告正文更重要。报告正文是给外部信息使用者看的,勾稽表是给企业自己、第三方鉴证机构和未来监管问询看的。
八、实务中最容易出错的几个地方
把所有环保投入都写成气候相关资本开支。
环保投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节能降碳、气候适应之间有交叉,但不能完全等同。是否属于气候相关资本开支,应当结合项目目的、风险机遇识别结果和资金用途判断。
融资金额和资本开支金额简单相加。
资本开支和投资反映资金用途,融资反映资金来源。同一笔绿色贷款或专项债可能用于某个项目建设,如果把融资金额和项目资本开支简单相加,就会重复夸大资金规模。
碳配额履约只看环保台账,不看财务处理。
碳配额涉及免费分配、购入、出售、履约、注销等不同情形,不同来源的会计处理不同。可持续报告披露应与财务账面、碳资产台账和履约资料一致。
费用化支出没有归集口径。
如果企业没有气候相关辅助核算,年底临时从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研发费用里挑数字,很容易出现口径不统一、证据不足、重复归集或者漏计。
预期财务影响写成空泛判断。
“可能增加成本”“可能带来机遇”“可能影响经营”都不够。更好的写法是说明影响路径、影响项目、是否能够量化、不能量化的原因以及后续数据建设安排。
结语:勾稽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的事
可持续信息和财务数据怎么勾稽?
表面上看,这是财务问题。实际上,它是企业可持续信息治理问题。
财务部门掌握会计科目、项目核算和报表数据;节能环保部门掌握能源、排放、碳配额和环保项目资料;战略投资部门掌握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和转型规划;生产部门掌握设备运行、技改效果和资源消耗;证券部门或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最终信息披露。
如果这些部门之间没有统一口径,可持续报告就很容易出现“三张皮”:业务部门一套数据,财务部门一套数据,报告编写人员又整理出一套数据。
可持续披露准则真正推动的,不是让企业在报告里多加几张表,而是让企业建立一套可持续信息与财务信息相互连接的机制。
一句话概括:
可持续信息的可信度,不只来自数据本身,更来自它能否与企业财务数据、业务台账和管理决策形成清晰勾稽。
未来企业做可持续披露,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把气候事项写进去”,而是能够说清楚:这项气候事项发生在哪里,影响什么业务,对应哪些资产、费用、收益或者现金流,数据从哪里来,假设是否与财务报表一致,差异原因是什么。
这才是可持续报告从“文字报告”走向“价值报告”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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