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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2026年第8期)
2026-07-15 18:59
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2026年第8期)
开栏语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青县积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奖励标准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关注度和社会知晓度,青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推出“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专栏,旨在通过每篇的真实案例分享,点亮每一位员工心中的安全之灯,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典型经验

(一)2026年6月,河北拖车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车间员工工作时发现电闸箱内有杂物,并且下方绝缘垫破损灰尘较多,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将此问题报告给了公司安全主任,公司经核实后立即更换绝缘垫并清理电闸箱,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名员工给予了100元奖励。

(二)2026年5月,青县中海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加气站加气员王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加气区一处干粉灭火器压力指针处于黄色区域,且瓶身表面有轻微锈蚀痕迹,王某立即按照站内隐患上报流程,向加气站安全负责人报告情况。灭火器超压或锈蚀会影响灭火性能,一旦发生初期火灾,将无法有效处置,可能导致事故扩大。加气站负责人当天就安排人员更换了该灭火器,并对站内所有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排查,消除了安全隐患。加气站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名员工给予了3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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