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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院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市场调研的公告
2026-07-15 16:46
西藏自治区医院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市场调研的公告

各潜在厂商/供应商:

我院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现就干部人事档案服务项目面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医院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档案数字化的工作要求,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拟对我院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

三、项目实施要求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我院干部人事档案(约275卷)材料进行数字化归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数字化所涉及的全部工序:材料鉴定、整理分类、查缺、归档、拆装、裱糊、折叠、打码、目录制作及打印、装订、背脊打印、电子扫描、电子信息化处理、数字化档案(原图及高清图制作)、档案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上报、移交等。

四、项目数量及完成时限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预计共275卷。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

五、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8:30。

六、资料清单

请按下列顺序将以下材料扫描形成一份PDF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方案(格式自拟)。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格、资质类证书(需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刷等涉密资质,以及质量标准、认证体系、技能、技术类证书)。

(四)法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服务工期;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投入人员与设备建设方案;

4.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等。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必须能够直接对接上级单位的档案数字化系统,并需提供相关服务记录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七)诚信参与调研报价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报价的真实性)及认真对待本项目的承诺。

注:1.参与调研公司在有效公开征集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医院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加盖公章(无盖章或复印件章无效)。

2.以分公司名义提交资料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和授权书等;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家授权书。

3.请将以上资料纸质文件(未按时报名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拉贡大道72号)。

七、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电话:0891-6060068

八、说明

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

所提交的相关调研资料中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我单位对所有参与调研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附件:诚信参与调研报价承诺书

诚信参与调研报价承诺书.docx

西藏自治区医院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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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力资源管理处

责编:胡红霞

审核:冯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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