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9行业IPO研发问询深度分析:当审核进入“证据链闭环”时代

导读: 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C39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共有159家企业申报IPO,其中76家终止或撤回(47.8%),仅14家通过上市委审议(过会),其中8家已完成注册。研发费用不再是“填出来的数字”,而是“跑出来的流程”。本文基于iFinD全量IPO数据(159家)的量化分析与21个典型案例(来自iFinD数据及交易所监管公开文件)的交叉研究,拆解监管问询的底层逻辑,还原失败案例的致命操作,提炼过会企业的应对策略,为拟IPO企业提供一份以整改为导向的实务指南。

开篇:805万元的“研发”造假,到底错在哪?
2024年5月,上交所连发四份纪律处分决定书,矛头直指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这家2023年6月冲刺科创板、拟募资8.77亿元的电子特气企业,在申请撤回三个月后被监管“秋后算账”。
处分决定书中的措辞异常严厉——
“33名专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工作,薪酬未按工时分摊均计入研发费用,涉及金额805.36万元。”
“ERP系统账面研发领料数据与原始纸质单据不匹配。”
“研发领用钢瓶瓶阀2,399个(388.03万元)但未领用钢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相关数据扣除后不再满足科创属性指标条件。”
来源: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80号
科利德的结局不是简单的“撤回材料”了事——上交所对发行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均予以通报批评。更值得注意的是,科利德在更换全部中介机构后于2026年5月重启IPO辅导,但监管的前科记录意味着后续审核将对其研发真实性实施穿透式核查。
科利德案不是孤例。它折射出一个核心变化:当前C39行业IPO审核的关键不在于研发投入“够不够”,而在于研发信息“能不能被验证、能不能被追溯、能不能交叉印证”。 那些试图用财务技巧包装研发投入的企业,在监管的穿透式审查面前,无一例外地暴露了底层的逻辑缺陷。
从全量数据看,这是一场惨烈的淘汰赛。 根据iFinD数据,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C39行业共有159家企业申报A股IPO。其中76家明确终止或撤回(47.8%),仅14家通过上市委审议(过会),其中8家已完成注册,另有69家仍在审核流程中。
按年度拆解,趋势更为触目惊心:
受理年份 | 申报企业数 | 终止/撤回 | 过会 | 在审中 | 失败率 |
2023年 | 72 | 68 | 3 | 1 | 94.4% |
2024年 | 3 | 2 | 0 | 1 | 66.7% |
2025年 | 37 | 6 | 11 | 20 | 16.2% |
2026年(在审) | 47 | 0 | 0 | 47 | — |
注:「过会」指已通过上市委审议(含注册生效、正在发行、提交注册、通过四种状态);「在审中」指已问询、已受理、中止、暂缓审议等尚未出结果的狀態。
2023年受理的72家企业中,近九成折戟沉沙,仅3家通过上市委审议(过会率4.2%)。2025年受理的37家企业中,已有11家过会(过会率29.7%),失败率骤降至16.2%——这并不意味着审核放松,而是经过2023年的“血洗”后,后续申报企业被迫提前完成研发内控整改,带着更扎实的证据链入场。
分板块看,没有“容易”的板:
板块 | 申报数 | 成功 | 终止/撤回 | 失败率 |
创业板 | 56 | 4 | 26 | 46.4% |
科创板 | 47 | 3 | 24 | 51.1% |
主板 | 20 | 1 | 13 | 65.0% |
北证 | 36 | 2 | 13 | 36.1% |
科创板失败率最高(51.1%),主板次之(65.0%)。即便是门槛相对较低的北证,也有36.1%的企业倒在了研发审核环节。
本文从159家iFinD数据及交易所监管公开文件中选取21个典型案例——涵盖11个终止/撤回、6个过会/上市、4个在审/受理——系统拆解监管问询的逻辑脉络,还原三类失败模式的核心问题,提炼过会企业的应对策略,并给出可落地的申报前整改路径。

一、C39行业为什么是研发问询的“重灾区”
C39行业在IPO审核中承受的研发问询密度,远高于其他行业。这不是监管的“偏爱”,而是行业特殊性决定的必然。
1.1 四个特殊因素放大了问询强度
第一,研发与生产高度绑定。 半导体、PCB、光通信等C39细分领域,研发活动往往嵌入在生产线上——工艺调试、配方优化、样品试制都与量产共用设备、材料和人员。这种“研产一体”的特性,使得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的边界天然模糊。监管最怕的就是企业把量产成本包装成研发投入,或者反过来,把研发费用资本化后转入固定资产,两种操纵方式都会扭曲企业的真实科创属性。
第二,委外/受托研发争议多。 C39行业的产业链分工极细,芯片设计企业委托晶圆厂流片、封测企业委托设备商定制工艺、通信企业外协加工核心模块——这些场景中,“谁在做研发”“成果归谁”“费用该怎么记”,每一项都是监管追问的焦点。科凯电子的委外研发费用178.24万元,未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进度款,暴露的正是委外研发的形式化问题。
第三,研发样机/样品处理特殊。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样机、样品,部分可能对外销售或交付客户验证,但如何处理这些样机的成本(冲减研发费用还是计入存货),实践中存在大量不规范操作。长进光子研发废料率超90%,虽然与其特种光纤的工艺特性有关,但如此高的废料率本身就足以引发监管对研发物料使用合理性的高度警觉。
第四,集成电路120%加计扣除放大口径差异。 2024年起,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这使得加计扣除口径与财报口径、高企认定口径之间的差异被进一步放大。三个口径的计算规则不同,差异本身是正常的,但差异过大、无法合理解释,就会触发监管对“是否为了凑资质或避税而人为调节研发费用”的核查。
1.2 数据印证:159家企业用脚投票的残酷现实
159家申报企业的结局分布,比任何问询率数据都更有说服力。76家终止或撤回,仅14家通过上市委审议(其中8家完成注册)——这意味着近半数企业折戟,只有不到一成的企业能走到过会。
2023年的“大清洗”尤其惨烈:72家申报企业中,68家终止或撤回(94.4%),仅3家过会——嘉立创和凯普林光电已注册生效,通力科技已提交注册。这一年的申报企业大多在研发费用归集上存在“历史欠账”——工时系统不完善、费用归集口径不清晰、三口径差异无台账——在监管的穿透式审查面前,这些底层缺陷被逐一击穿。
2025年的数据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图景:37家申报企业中,11家已过会(过会率29.7%),仅6家终止或撤回。过会率的跃升并非审核标准降低,而是企业端发生了质变——经历了2023年的“血洗”后,后续申报企业开始认真对待研发内控:工时系统上线了、费用归集做实了、三口径差异台账建立了。
进一步拆解,几个维度的数据值得特别关注:
板块选择直接影响通过率。 北交所失败率仅36.1%,而科创板(51.1%)和深交所(50.7%)几乎对半折损。主板虽然样本较少(20家),但失败率高达65.0%。这不是说北交所审核更松——北交所本身定位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的体量和研发复杂度相对可控。对于研发内控尚不完善的企业,选择与自身发展阶段匹配的板块,比硬冲科创板更务实。
板块 | 申报数 | 过会 | 终止/撤回 | 失败率 |
创业板 | 56 | 5 | 26 | 46.4% |
科创板 | 47 | 3 | 24 | 51.1% |
主板 | 20 | 1 | 13 | 65.0% |
北证 | 36 | 5 | 13 | 36.1% |
细分领域也有明显差异。 材料/元器件类企业失败率最低(18%),这类企业研发边界清晰、费用归集相对规范。而消费电子类企业失败率高达56%,半导体/芯片类48%——这些领域研发与生产高度交织,委外研发频繁,是问询重点“关照”对象。
募资规模也暗含规律。 过会企业的平均募资额为36.4亿元(中位数11.2亿元),而失败企业平均仅9.9亿元(中位数7.0亿元)。募资规模更大的企业,往往具备更成熟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更规范的财务制度,在审核中更容易通过。这也从侧面说明:研发合规能力与企业规模正相关,中小企业更需要在申报前主动补齐短板。
数据告诉我们一个清晰的信号:研发内控不是IPO申报的“锦上添花”,而是“生死线”。 不做好研发内控就申报,就是在用企业的命运赌博——而2023年94.4%的失败率已经证明,这场赌博几乎没有胜算。
理解了这个背景,才能理解接下来监管问询的每一个维度,不是为了为难企业,而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问题“非问不可”。

二、监管在问什么——八大问询维度与案例实证
21个典型案例的问询函分析显示,监管对C39行业的研发问询可以归纳为“真不真、准不准、稳不稳、配不配”四大类,具体展开为八个维度。
维度一:研发人员认定——最高频、最致命的问询焦点
监管逻辑: 研发人员数量和薪酬是研发投入的核心构成,也是最容易“注水”的环节。监管关注的不是研发人员多不多,而是“这些人到底在不在做研发”“薪酬分摊有没有依据”“有没有突击调岗凑数”。
案例实证:
科利德是研发人员造假的典型。上交所现场督导发现,33名专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工作,薪酬未按工时分摊,全额计入研发费用,涉及金额805.36万元。更关键的是,超30%研发人员为后期调岗——子公司与13名员工在申报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将生产技术员、安环工程师等岗位改为研发岗位;另有15名员工在OA系统中被从非研发部门调整到研发中心。数据扣除后,公司不再满足科创板上市条件。
科凯电子暴露了另一类问题:实控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三人执行弹性工作制,不存在考勤工时,其薪酬却按自填工时计入研发费用,2020-2022年分别为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三年合计919.65万元,占同期研发投入总额的30%以上。深交所监管函指出:“研发工时填报基础披露不准确”“研发薪酬计提依据披露不准确”“内部制度未有效执行”。
来源:深交所监管函(深证函〔2025〕181号)
锐石创芯则暴露了费用归集的“低级错误”:2023年及2024年将本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人员产假期间薪酬计入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4.92万元、15.95万元;此外,将从上海华虹购入晶圆、法务部门使用的电脑折旧费、品质抽检费等误计入研发费用。虽然单项金额不大,但这些“小错误”足以让监管质疑公司研发费用核算的严谨性,进而对整体数据可靠性产生怀疑。
来源:锐石创芯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整改指向: 研发人员认定的核心不是“有多少人在做研发”,而是“有没有一套可验证的系统来证明他们确实在做研发”。工时管理系统、考勤记录、项目参与记录、审批流程——这些不是“行政手续”,而是研发人员认定的“生命线”。
维度二:研发直接投入归集——从领料到废料的穿透核查
监管逻辑: 研发直接投入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试制费等,是仅次于人员薪酬的第二大研发费用构成。监管关注的是“领料有没有对应项目”“耗用量与研发内容是否匹配”“废料/样机处理是否合规”。
案例实证:
科利德的ERP系统账面研发领料数据与原始纸质单据不匹配——这意味着财务系统里的研发领料数据和仓库里的实际出库记录对不上。更荒诞的是,研发领用钢瓶瓶阀2,399个(388.03万元)但没有领用钢瓶,这与实际需求明显不匹配:瓶阀是装在钢瓶上的,没有钢瓶却要单独领2,399个瓶阀,逻辑上说不通。此外,部分报废单据的审批人员签字时间早于入职时间,进一步暴露了研发材料管理的混乱。
长进光子的研发废料率超90%,虽然特种光纤的拉制工艺确实存在较高损耗,但超过90%的废料率还是引起了监管对研发物料使用合理性的高度关注。同时,公司12项发明专利全部受让自华中科大,这又引发了“研发成果是否为企业自主研发”的追问。
来源:长进光子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整改指向: 研发直接投入的归集必须做到“三匹配”——领料单与项目BOM清单匹配、耗用量与研发进度匹配、废料处理与工艺特性匹配。任何一项不匹配,都可能成为监管穿透核查的突破口。
维度三:研发设备折旧分摊——共用资源的“灰色地带”
监管逻辑: C39行业大量存在研发设备与生产设备共用的情况,设备折旧如何在研发和生产之间分摊,是一个天然的“灰色地带”。监管关注的是“分摊标准是否合理”“分摊比例是否稳定”“有没有通过调整分摊比例来调节研发费用”。
案例实证:
长鑫科技在注册生效过程中被追问:研发人员增加1,252人但薪酬为何反降?折旧摊销分摊依据是否合理?具体而言,2024年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仅增0.87亿元,但研发人员增加了1,252人、职工薪酬反降,折旧摊销从8.50亿元降至5.85亿元。上交所追问“折旧摊销在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间的划分是否合理、准确”。公司回复称对“第四代工艺技术平台研发相关支出进行资本化”。
来源:长鑫科技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整改指向: 共用设备必须建立量化的分摊标准(如设备使用工时),分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每月编制分摊计算表并留存。
维度四:委外/合作研发——大额必严查
监管逻辑: 委外研发是C39行业的常见做法,但也最容易藏猫腻。监管关注的是“研发是否真实发生”“成果归谁所有”“定价是否公允”“有没有关联交易”。
案例实证:
科凯电子的委外研发费用178.24万元(合作方H公司),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公司未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各期研发进度款项。这意味着公司花了178万出去,但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做了研发工作——委外研发沦为“走过场”。
通则康威则面临另一种质疑:公司主要采取外协加工模式,外协模式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边界模糊,监管追问“哪些是真正的研发活动,哪些只是代工生产”。
来源:通则康威创业板IPO审核信息;招股说明书
整改指向: 委外研发必须做到“四有”——有合同(明确研发内容和成果归属)、有节点检查(进度证明)、有公允定价(比价/询价记录)、有穿透核查(说明无关联关系、无资金回流)。
维度五:研发资本化与费用化——利润调节的“开关”
监管逻辑: 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时点是调节利润的重要工具。资本化早了,利润虚高;资本化晚了,资产不实。监管关注的是“资本化时点的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没有利用资本化调节业绩”。
案例实证:
长鑫科技作为重资产半导体企业,研发投入巨大。公司2022-2025年上半年累计研发投入188.67亿元,占累计营收33.11%。监管追问其“第四代工艺技术平台”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处理——哪些支出费用化了、哪些资本化了、划分依据是什么。
来源:长鑫科技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整改指向: 资本化时点必须有明确的技术里程碑作为依据(如通过技术可行性论证、进入量产试制阶段等),并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判断标准和会计政策。
维度六:研发费率波动与趋势——“自相矛盾”比“不够高”更致命
监管逻辑: 研发费率的绝对值高低不是唯一问题,更关键的是趋势是否合理、是否与企业的科创定位一致。费率下降本身不一定是问题,但下降的方式与科创属性叙事相矛盾,就是致命伤。
案例实证:
沁恒微的研发费用率从2022年的25.54%降至2023年的22.01%、2024年的19.20%、2025年上半年的15.46%,持续下滑趋势明显。而同期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2.57%、41.80%、38.47%、35.63%——沁恒微不仅费率低于行业均值,而且趋势完全相反。更关键的是,公司在招股书中宣称“全栈自研”,核心产品USB芯片单价降幅27%,MCU芯片单价从3.76元降至1.99元(降幅47%),“以价换量”特征显著。监管问询半年,公司始终未提交回复,最终主动撤回。
来源:上交所终止审核决定;沁恒微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飞骧科技同样面临费率持续下降的质疑。公司研发费率从32.42%逐年降至11.54%,而可比公司研发费率均持续提升。在行业整体加大研发投入、国产替代需求迫切的背景下,飞骧科技的研发投入不增反降,与行业趋势完全背离。
千分一的研发费率从10.32%降至5.50%,与行业均值从7.87%升至9.29%的走势反向背离,差距扩大至近4个百分点。核心元器件还依赖外购,“技术驱动”的标签站不住脚。
来源:千分一创业板IPO审核问询函回复
整改指向: 研发费率的趋势必须与科创属性叙事一致。如果费率在下降,必须给出清晰的商业解释(如营收增速远高于研发增速、某些大项目进入尾声等),且不能与行业整体趋势完全背离。
维度七:三口径研发费用差异——2025-2026年审核新重点
监管逻辑: 企业在不同场景下需要按不同口径计算研发费用:高企认定口径、加计扣除口径、财报口径。三个口径的计算规则不同,差异本身是正常的,但差异过大、无法合理解释,就会触发“是否为了凑资质或避税而人为调节研发费用”的核查。
案例实证:
这一维度在2025-2026年的审核中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监管的逻辑链条是:差异大→至少有一个口径的数据不准确→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研发数据的整体可靠性存疑。
对于C39行业而言,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120%加计扣除,这使得三个口径之间的差异被进一步放大。当企业同时适用120%加计扣除、高企认定、IPO申报三个场景时,三个口径的差异几乎是必然的。关键不在于消除差异,而在于建立一份完整的差异台账,逐项量化每一个差异项的来源和依据。
整改指向: 企业应建立“三口径差异调节表”,以财报口径为基准,逐项调节至其他两个口径,每一项差异都标注具体的政策条款依据。这张表应该在IPO申报前就准备好。
维度八:股份支付与内控瑕疵——被放大的“小问题”
监管逻辑: 股份支付计入研发费用是C39行业的常见做法,但如果股份支付占研发费用比例过高,会引发“研发投入中有多大比例是真实的现金投入”的质疑。同时,研发内控的任何瑕疵——无论是产假薪酬误计入研发、法务电脑折旧误计入研发,还是研发工时统计错记——都可能被放大为“研发内控体系不健全”的系统性缺陷。
案例实证:
锐石创芯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占研发费用比例高达30.46%,这意味着公司近三分之一的研发投入不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支出,而是账面“数字”。虽然公司解释这是硬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阶段性特征,但监管的质疑是合理的:如果剔除股份支付,公司的实际研发投入还有多少?
同时,锐石创芯存在的产假薪酬误计入研发、法务电脑折旧误计入研发等问题,虽然金额不大(分别为14.92万元、15.95万元),但暴露的是费用归集的底层逻辑问题——如果连产假薪酬和法务电脑都能误入研发,那其他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又该如何保证?
来源:锐石创芯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整改指向: 股份支付计入研发费用必须严格遵循受益原则,仅计入核心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费用,非研发人员的一律计入管理费用。同时,任何费用归集的错误都应主动更正,并在招股书中披露整改措施,而非等监管发现后再被动解释。

三、出局者——从76家失败企业中提炼的三类致命模式
159家申报企业中,76家终止或撤回,失败率高达47.8%。其中2023年受理的72家企业几乎全军覆没(68家失败,失败率94.4%),2024年受理的3家也有2家折戟。
深入分析这些失败案例,可以归纳为三类致命模式。每一类模式背后,都有清晰的监管逻辑和可追溯的案例证据。
第一类:归集造假——监管的零容忍红线
代表案例:科利德、科凯电子
科利德和科凯电子的共同特征是:研发费用归集存在人为操纵痕迹,且被监管通过现场督导查实。
科利德的问题是系统性的:33名研发人员兼职未分摊薪酬805.36万元、ERP数据与原始单据不匹配、领料逻辑自相矛盾(有瓶阀无钢瓶)。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原话是:“相关数据扣除后不再满足科创属性指标条件。”这意味着,监管不仅发现了造假,而且造假金额已经触及了上市条件的底线。更严重的是,这不是保荐机构自查发现的问题,而是上交所通过现场督导直接查实的——监管的手已经伸到了最底层。
科凯电子的问题更为“低级”:实控人3人执行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工时,工时由自填,年终奖按营收增长而非研发贡献计提,研发日志缺失,投料记录不完整。深交所监管函的定性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事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会计师信永中和也分别收到监管警示函。
监管逻辑: 研发费用归集造假的本质是“用虚假数据骗取上市资格”。在“申报即担责”的监管导向下,这类行为的后果不仅是IPO终止,还包括发行人、实控人、中介机构的多方追责。科利德的案例说明,即使主动撤回材料,监管的追责也不会停止——“撤回即安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第二类:费率趋势与科创属性矛盾——“自相矛盾”比“不够高”更致命
代表案例:飞骧科技、沁恒微、华羿微电、株洲科能
这类企业的共同特征是:研发费率的下降趋势与其宣称的科创定位形成了根本矛盾。
飞骧科技作为射频芯片企业,在行业整体加大研发投入、国产替代需求迫切的背景下,研发费率却从32.42%持续下降至11.54%,与同行趋势反向。
沁恒微的下降幅度更大:研发费用率从25.54%降至15.46%,且公司在招股书中宣称“全栈自研”。监管的问询逻辑很直接:如果你的全栈自研是真的,为什么研发投入占比在不断下降?如果研发投入确实在减少,那你的技术竞争力从哪里来?沁恒微半年未回复首轮问询,最终主动撤回,实质上是一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被动退出。
华羿微电的问题在于“踩线”:2020-2022年研发占比分别为3.98%、3.94%、5.03%,前两年均低于4%,紧贴科创板研发占比红线。在审核趋严的背景下,“踩线达标”本身就会引发监管对研发数据真实性的高度警惕。叠加业绩持续亏损,公司连首轮问询都未能回复即主动撤回。
来源:华羿微电招股说明书
株洲科能的累计研发占比仅为4.27%,同样踩在5%的标准线上。更糟糕的是,上交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研发费用441.17万元,占2021-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扣除后,公司的科创属性指标更加岌岌可危。2025年12月,上交所对株洲科能及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
来源:株洲科能上交所监管警示;株洲科能科创板IPO审核信息
监管逻辑: 研发费率的趋势是科创属性的“动态指标”。监管要看的不是某一年够不够5%,而是“研发投入的持续性和增长趋势是否与企业的科创定位相匹配”。费率下降本身不一定是问题,但下降的方式与科创属性叙事相矛盾,就是致命伤。
第三类:投入偏低叠加内控缺陷——“量不足”与“质不行”的双重打击
代表案例:品胜电子、大普通信、飞速创新、武汉新芯、亚电科技
品胜电子的研发费率仅为3.6%-3.9%,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4.6%-5.7%。作为3C配件企业,品胜的技术含量本就受到市场质疑,研发费率的偏低更是加剧了这种质疑。发明专利仅7项(安克创新103项、奥海科技56项),最终公司在深市主板终止上市。
来源:品胜电子深交所IPO审核信息;招股说明书
大普通信的问题更为复杂。公司虽然研发指标在数字上“达标”(累计占比17.16%、累计投入12,356.67万元、研发人员占比25%),但整体科创属性存疑——监管追问的核心不是研发费用金额够不够,而是“这些研发投入是否真正转化为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当研发投入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时,单纯满足数字指标已经不够。
来源:大普通信科创板终止审核决定
飞速创新则暴露了一个许多企业忽视的维度:信息系统内控缺陷。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三个问题:一是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二是公司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公司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
飞速创新的问题看似不是直接的研发费用造假,但信息系统内控缺陷的底层逻辑是:当企业的IT系统和财务系统都不可靠时,基于这些系统产生的研发数据又如何能被信任?监管的穿透逻辑是:信息系统内控缺陷→财务数据不可靠→研发数据不可靠→整体信披不可靠。2025年1月,深交所对飞速创新及实控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均出具监管函。
来源:飞速创新深交所监管函
武汉新芯的问题在于技术授权许可费收入占比过高——2023年技术授权许可费收入产生的净利润占63%,2024年占74.32%,而扣非净利润从2022年6.69亿元降至2025年上半年亏损0.98亿元。监管质疑的是“利润结构不可持续”。
亚电科技截至撤单前未能就交易所问询进行回复。客户集中度极高(前五大客户占比92.26%),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仅1,105.52万元。
监管逻辑: “投入偏低+内控缺陷”是一个乘数效应。如果研发投入本身就不高,再叠加内控不规范,监管的判断逻辑是:研发数据的可靠性无法保证→科创属性无法验证→上市条件无法确认。飞速创新的案例更说明,信息系统内控不是IT部门的事,而是直接关系到研发数据可信度的基础性问题。

四、谁过了——14家过会企业的共性密码
159家企业中,14家通过上市委审议(过会率8.8%),其中8家已完成注册(注册生效或正在发行),另有4家已提交注册等待批文、2家刚通过上市委审议。这些过会企业有一个共同特征:它们的研发内控经得起穿透式核查。
2023年受理的72家企业中,仅3家过会:嘉立创(募资42亿,深交所主板,已注册生效)、凯普林光电(募资9.5亿,科创板,已注册生效)、通力科技(主板,已提交注册),其余68家终止或撤回。过会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研发费用归集清晰、内控体系完善、问询回复有理有据。
2025年受理的37家企业中,已有11家过会,失败率仅16.2%,较2023年的94.4%大幅改善。这些过会企业包括:鸿富诚新材料(创业板,注册生效)、频准激光(科创板,注册生效)、长鑫科技(科创板,正在发行)、贝特利高分子(创业板,注册生效)、展芯半导体(创业板,注册生效)、超纯应用材料(创业板,注册生效)、宇特光电(北证,通过)、富印新材料(北证,通过)、通则康威(创业板,提交注册)、先歌国际(北证,提交注册)、粤芯半导体(创业板,提交注册)。它们用事实证明:只要研发内控做实,IPO并非不可企及。
分析这些过会/上市案例,可以提炼出三个共性策略。
策略一:投入真实可验证——用事实说话,而非用数字包装
大普微是这一策略的典范。公司研发费率在28%-52%之间,波动较大但绝对值极高。监管的问询重点不是“费率够不够”,而是“如此高的研发投入是否真实”“全栈自研能力是否有可验证的证据”。大普微的回复逻辑清晰:从SSD控制器芯片的自主设计,到NAND闪存算法的自主研发,每一个技术环节都有对应的专利、流片记录和客户验证报告作为支撑。研发人员占比达69.01%,近三年累计研发7.37亿元,全栈自研路线清晰可验证。最终公司成功在创业板上市。
来源:大普微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红板科技在沪市主板上市,其研发费用仅为行业均值的1/3,但公司并未试图通过人为调高研发费用来“凑数”。相反,公司在招股书中坦诚说明研发投入偏低的原因(业务模式差异、研发效率较高等),并用具体的技术成果和客户认可来证明技术能力。归集过程无造假、数据可追溯,这本身就是最好的“合规答卷”。
来源:红板科技主板上市公告书
策略二:对质疑提供合理解释而非回避
长鑫科技在注册生效过程中被追问多个尖锐问题:研发人员增加1,252人但薪酬为何反降?折旧摊销分摊依据是否合理?公司的回复策略不是回避问题,而是逐一给出量化解释:人员增加主要是新产线投产配套的研发团队扩充,但新入职人员职级较低、薪酬水平低于存量研发人员,因此整体人均薪酬下降;折旧分摊采用设备工时记录,研发与量产的工时比例按月统计,有据可查。
粤芯半导体的研发费用逐年下滑,费率16.36%低于行业均值19.04%。面对问询,公司没有回避费率偏低的事实,而是给出了清晰的商业解释:公司正处于从研发阶段向量产阶段过渡的关键期,部分研发项目已经完成进入量产,相应的研发投入自然减少;同时,公司的研发效率较高,单位研发投入的产出高于同行。这种“承认事实+给出逻辑”的回复策略,远优于“否认问题+强行辩护”。
来源:粤芯半导体创业板IPO审核问询函回复;深交所上市委审议结果公告
策略三:技术先进性有量化佐证——“国际领先”不能只靠嘴说
盛合晶微在科创板问询中,被监管要求量化佐证其“国际领先”的表述。公司没有使用模糊的定性描述,而是提供了具体的量化数据:12英寸Bumping产能国内第一,2.5D封装国内市占率85%、全球市占率约8%,最小微凸块间距达20μm(与台积电持平),TSV良率达99.9%。每一个“领先”的表述,都有对应的数据支撑。
来源:盛合晶微科创板IPO审核信息;盛合晶微问询函回复
燧原科技的研发费率超过400%,看似不可思议,但作为AI芯片设计企业,公司尚处于商业化早期,营收规模较小而研发投入巨大,高费率是发展阶段的正常特征。公司通过展示其AI芯片在头部互联网企业的实际部署案例和订单数据,证明了高研发投入的商业合理性。

五、9号文与加计扣除2.0——C39企业最容易踩的坑
2024年8月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简称“9号文”),在沪深北各板块统一实施,对研发人员认定和研发投入核算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叠加集成电路企业12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C39企业面临的合规复杂度大幅提升。
5.1 非全时研发人员:50%工时红线是分水岭
9号文规定: “非全时研发人员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原则上不应认定为研发人员。”
税务口径: 允许按实际工时归集,即使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该人员实际参与研发工作的工时对应的薪酬仍可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差异分析: 这意味着一个研发工时占比40%的兼职人员,在9号文下不能认定为研发人员(其薪酬不能计入财报的研发人员薪酬),但在税务口径下,其40%工时对应的薪酬仍可加计扣除。两个口径的处理完全不同。
科利德的教训: 33名专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工作,如果这些人员的实际研发工时低于50%,按9号文标准,他们不应被认定为研发人员,其薪酬不应计入研发费用——而这恰恰是上交所现场督导查实的问题。
5.2 劳务派遣人员:9号文与税务口径的根本冲突
9号文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不能认定为研发人员。”
税务口径: 劳务派遣人员直接参与研发活动的,其工资薪金可计入研发费用并享受加计扣除。
差异分析: 这一差异在C39行业尤为突出。半导体、通信设备制造等行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参与研发测试、样品制备等工作。在9号文下,这些人员不能被认定为研发人员;但在税务口径下,其参与研发的工时对应的薪酬可以加计扣除。两个口径的差异是刚性的,无法通过任何调整来消除。
应对策略: 企业必须在招股书中明确说明两个口径的处理差异,并给出政策依据。不要试图通过“模糊处理”来消除差异——差异越大、解释越清晰,反而越能证明企业的合规意识。
5.3 委外研发:成果归属是9号文的核心门槛
9号文规定: 委托研发的成果必须归委托方所有,才能计入委托方的研发费用。“单纯从事受托研发的人员不能认定为研发人员。”
税务口径: 委托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对成果归属的要求相对宽松。
差异分析: 9号文对委外研发的成果归属提出了更刚性的要求——如果合同约定成果归受托方所有,或者成果归属不明确,这笔费用不能计入研发费用(财报口径),但仍然可以按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税务口径)。
科凯电子的教训: 委外研发费用178.24万元,未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进度款。这不仅违反了研发内控制度,更在9号文框架下直接动摇了这笔费用的归集合规性。
5.4 集成电路120%加计扣除:差异放大器
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100%提高至120%后,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实际上是财报口径的1.2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使得三个口径之间的差异被进一步放大。
实务影响: 当企业同时适用120%加计扣除、高企认定、IPO申报三个场景时,三个口径的差异几乎是必然的。关键不在于消除差异(这不可能做到),而在于建立一份完整的差异台账,逐项量化每一个差异项的来源和依据。
5.5 三口径差异过大的后果
当高企口径、加计扣除口径、财报口径之间的差异过大时,监管的逻辑链条是:差异大→至少有一个口径的数据不准确→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研发数据的整体可靠性存疑。
整改建议: 企业应建立“三口径差异调节表”,以财报口径为基准,逐项调节至其他两个口径,每一项差异都标注具体的政策条款依据。这张表应该在IPO申报前就准备好,而不是等监管问询后再临时拼凑。

六、申报前研发内控整改路径
基于上述案例和监管逻辑,以下按优先级和时间线给出可落地的整改建议。
6.1 紧急整改项(申报前6个月必须完成)
(一)研发人员认定合规化
核心动作:
1.工时管理系统上线。 杜绝手工填报、代填。工时系统必须做到:本人填报→项目负责人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核验,四级流程闭环。每一次填报都要有系统日志留痕,包括填报人、填报时间、IP/设备信息。科凯电子“实控人无考勤、自填工时”的教训说明,没有考勤基础就没有工时可信度。
2.50%红线严格执行。 对照9号文要求,逐一核查非全时研发人员的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不得认定为研发人员,其薪酬不得计入研发费用。这一标准的执行不能有任何例外。
3.杜绝突击调岗。 报告期最后一年不得出现批量生产人员转入研发岗位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人员转岗,必须有清晰的转岗审批记录、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说明、项目参与记录等佐证。科利德“超30%研发人员为后期调岗”“申报后重签劳动合同”的教训必须引以为戒。
4.劳务派遣人员单独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研发人员统计,但其参与研发的工时对应薪酬在税务口径下单独归集,形成清晰的台账。
(二)研发费用归集做实
核心动作:
1.ERP与原始单据一致性核查。 逐一核对ERP系统中的研发领料数据与仓库原始出库单据,发现差异立即更正。科利德“ERP数据与原始单据不匹配”的问题,本质上是系统在“说一套”、仓库在“做一套”,这是监管零容忍的。
2.共用资源分摊标准明确。 设备折旧、水电气等共用资源,必须建立量化的分摊标准(设备使用工时、面积占比等),分摊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每月编制分摊计算表并留存。
3.费用归集交叉复核。 研发费用归集后,由财务部门、研发部门交叉复核。锐石创芯“产假薪酬误计入研发”“法务电脑折旧误计入研发”的问题,本质上是费用归集的复核机制缺失。一个有效的交叉复核流程可以在源头杜绝这类“低级错误”。
(三)三口径差异台账
核心动作:
1.以财报口径为基准,逐项调节至高企口径和加计扣除口径。 差异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归集差异(9号文50%红线vs税务按实际工时)、委外研发差异(成果归属vs80%计算)、其他费用限额差异、样机处置差异等。
2.每一项差异标注政策条款依据。 不是为了“消除差异”,而是为了“证明差异的合理性”。
3.集成电路企业特别注意120%加计扣除带来的差异放大效应,在台账中单独列示。
6.2 中期建设项(申报前12个月启动)
(四)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
核心动作:
1.立项-执行-验收-成果全流程有据可查。 每个研发项目必须有:立项审批文件、项目计划书、阶段性进展报告、验收评审报告、成果清单(专利、软著、技术报告等)。
2.研发日志/工时记录必须与项目进度匹配。 不能出现“项目已经验收了,还有人在填这个项目的工时”这种时间逻辑矛盾。株洲科能“部分研发活动记录矛盾”的问题就是前车之鉴。
3.研发样机/样品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样机的去向(送客户验证、对外销售、报废处理)都要有记录和审批,对外销售的样机收入按规定冲减研发费用。
(五)委外研发管控
核心动作:
1.合同层面: 明确约定研发内容、关键节点、验收标准、成果归属。成果归属不明确或归受托方的,不得计入研发费用。
2.执行层面: 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取得进度证明资料后再支付进度款。科凯电子“未取得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进度款”的做法,是委外研发管理的典型反面教材。
3.定价层面: 保留多家比价/询价记录,证明委外定价公允。穿透核查受托方股权,说明无关联关系、无资金回流。
(六)研发样机/样品规范处理
核心动作:
1.建立样机/样品专项台账,记录每台样机的去向和状态。
2.对外销售的样机,按准则要求冲减研发费用。
3.报废的样机,附审批单据和质检报告,说明无残值的原因。
4.送客户验证的样机,保留客户签收记录。
6.3 长期制度项
(七)研发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核心动作:
1.制定《研发费用归集管理办法》《研发工时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并确保制度不是“墙上制度”,而是“跑在系统里的流程”。
2.科凯电子的教训是:公司有内控制度,但制度未有效执行。 实控人的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研发日志没有按制度填写、投料记录缺失——制度写在纸上,执行却在纸外。监管要的不是“有制度”,而是“制度在执行”。
(八)信息系统内控——飞速创新的教训
核心动作:
1.ERP系统、财务系统的操作日志必须完整保存,至少覆盖半年以上。 飞速创新“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之前的操作日志缺失,导致监管无法追溯历史数据的真实性。
2.反结账、反审核必须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不得无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飞速创新的教训是:当财务系统可以被随意“反操作”时,基于该系统产生的所有数据的可靠性都会被打上问号。
3.信息系统内控不是IT部门的事,而是直接关系到研发数据、财务数据可信度的基础性问题。 在监管的穿透逻辑中,信息系统内控缺陷→数据不可靠→研发费用归集不可信→科创属性无法验证。

结语:159家企业的血泪教训
回顾159家C39企业的IPO历程,一个结论愈发清晰:研发合规从来不是财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决定企业能否叩开资本市场大门的生死线。
76家企业终止或撤回(47.8%),仅14家过会(过会率8.8%),其中8家完成注册——这组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个“本可以避免”的遗憾。科利德805万元的研发人员薪酬造假、科凯电子919.65万元的实控人薪酬错配、飞速创新的信息系统内控漏洞……这些问题的本质都不是“技术难题”,而是“管理缺位”。
2025年的数据告诉我们:只要把研发内控做实,IPO并非不可企及。37家申报企业中11家过会(过会率29.7%),较2023年的4.2%实现了质的飞跃。成功企业用事实证明:工时系统可以上线、费用归集可以做实、三口径差异可以厘清——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愿意在申报前投入足够的时间和资源完成这场“系统工程的觉醒”。
研发合规是研发部门(工时填报、项目管理)、HR部门(人员认定、劳务派遣管理)、IT部门(信息系统内控、系统日志管理)、财务部门(费用归集、口径差异核算)多部门协同的系统工程。
任何一个环节的短板,都可能在监管的穿透式审查中被放大为整体性的信任危机。科利德的ERP数据与原始单据不匹配,问题出在财务和仓库的衔接上;科凯电子的工时代填,问题出在HR和研发的衔接上;飞速创新的信息系统内控缺陷,问题出在IT和财务的衔接上。
与其花精力在问询回复上自圆其说,不如在申报前就把内控做实——让工时系统跑起来、让分摊标准明确起来、让项目全流程记录完整起来、让三口径差异台账建立起来。
C39行业IPO审核已经进入“证据链闭环”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研发合规的核心不再是“够不够”,而是“能不能自证”——能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能不能经得起穿透式核查,能不能在监管的每一个追问面前,拿出一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有逻辑自洽的回答。
这不仅是IPO通关的通行证,更是企业研发管理体系成熟的试金石。

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问询函、监管函、纪律处分决定书等公开信息整理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法律建议。文中引用的监管原文均以原始文件为准。
数据来源说明: 全文宏观统计数据(159家企业分布、年度趋势、板块对比等)来源于iFinD金融数据终端(2023年至2026年上半年C39行业IPO申报企业全量数据)。具体案例分析中的监管原文、问询函回复、处罚决定等,均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szse.cn)官方披露文件,详见各案例标注的官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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