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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对连续三年未年报企业拟依法
进行吊销的公告
左贡县兴日诚信宾馆等47家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左贡县兴日诚信宾馆等47家企业因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报送2023-2025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涉嫌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违法事实,面临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请相关企业在本提醒公告之日起15日内,前往登记机关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全部逾期年度企业年报,并及时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业务。逾期仍未完成年报补报、异常修复或注销登记的,本局将列入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0895-4554118
联系地址: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附: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47户)
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END
一审|张 天 茂
二审|次仁措姆
三审|卓 玛
微信号|zgxscjdglj
举报热线|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