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冰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家属区及河岸宿舍楼部分房屋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第一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泉州市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泉州市开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联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少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7.8259万元,其中东街院区家属区宿舍楼修缮工程25.4168万元,河岸路宿舍楼修缮工程12.4091万元;
(1)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家属区及河岸宿舍楼部分房屋修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8259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3 日自行到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0.7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自行包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准格式:金垄招[2022]5010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入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