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省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关注度和社会知晓度,吴桥县应急管理局面向辖区企业梳理推广内部隐患上报奖励工作典型经验。通过分享一线真实案例,引导企业职工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治理的主动性,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典型经验

2026年6月26日,吴桥县何庄乡沧州牟氏农园食品有限公司员工牟某在日常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厂区安全出口未配备应急照明灯,且疏散安全标识缺失。牟某第一时间将隐患问题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接到上报问题后立即对照安全管理标准完成整改,配齐应急照明设备、补齐安全警示标识,彻底消除隐患。企业依据《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给予牟某500元现金奖励,充分调动员工主动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典型经验

2026年6月26日,吴桥县何庄乡沧州牟氏农园食品有限公司员工牟某在日常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厂区安全出口未配备应急照明灯,且疏散安全标识缺失。牟某第一时间将隐患问题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接到上报问题后立即对照安全管理标准完成整改,配齐应急照明设备、补齐安全警示标识,彻底消除隐患。企业依据《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给予牟某500元现金奖励,充分调动员工主动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