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也面临透明度不高、市场壁垒、围标串标、低质低价中标等突出问题。2026年6月23日,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该法施行26年来首次全面修订。草案共6章79条,其中与设备监理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质量保障、防低价中标、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等核心议题,值得关注。
二、修法进程
三、强化质量要求
(一)立法目的强化质量导向
修订草案将立法目的从"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修改为"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益和效率,保证项目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在总则中明确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兼顾优质、经济和高效。
(二)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
草案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并终身负责,并进一步提高专家条件,建立遴选、考核、动态调整、清退出库机制。这一制度将签字权与终身风险挂钩,从源头把控质量入口。
(三)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
草案鼓励招标人将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价格评审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能源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影响最小的投标。这打破了"唯初建价格论",有利于高质量、长寿命设备进入市场。
(四)履约担保与标后监管
草案系统补充了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明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担保的,应同时提供合同价款支付担保(双向担保),并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管,解决"重招标、轻履约"问题。
(五)造价咨询纳入强制招标
草案将"造价"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并列为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服务,形成"五位一体"法定必招体系,补齐质量链条。
四、防低价中标
(一)核心问题
起草说明明确将低质低价中标列为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
(二)评标方法重构
| 对比项 | 现行法 | 修订草案 |
|---|---|---|
| 通用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 ||
| 价格审查标准 |
综合评估法成为通用方法,技术方案、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的分量显著提升。
(三)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草案将"不得低于成本"修改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并新增审查程序: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其澄清或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配套政策先行落地:2026年1月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三条红线——报价低于有效报价平均值50%、低于次低报价50%、低于最高限价45%。
(四)法律责任加重
串通投标、行贿中标、违规转让中标项目等违法行为罚款标准由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提高至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提高约4倍,并对责任人增设直至终身禁业的资格罚。同时,草案明确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规范应用,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五)信息公开与可追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公开中标结果、定标方式及确定中标人的主要理由;招标投标资料保存至少15年;定标过程实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五、对设备监理行业的影响
本次修订对设备监理行业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质量优先环境更稳固
与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的使命高度契合
防低价中标利好专业机构
技术实力、服务质量、履约能力成为竞争主轴
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扩大监理需求
评标理念从一次性采购成本转向建设、使用、维护、拆除、更新各环节综合成本,推动设备监理从制造、安装、调试阶段的"点状监督"向设备选型咨询、运行维护监理、状态监测、更新改造监理、退役处置监理等"全生命周期质量服务"升级,是行业服务模式和发展定位的战略性转变
履约监管扩大监理价值
设备监理在标后监管链条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信用体系提供自律抓手
为行业信用评价和自律机制提供法律依据
六、设备监理行业发展关注点
(一)市场格局重塑
设备监理服务采购将突出"质量—能力—价格"综合导向,技术能力强、履约记录优的机构将获得更高溢价,单纯低价揽客的企业将加速出清。
(二)服务质量标准提升
监理记录、检测数据、问题整改闭环需形成完整证据链,行业将从"程序合规"向"结果质量"升级,以质量结果证明服务价值。
(三)数智化转型加速
电子招标推广要求监理机构具备电子投标、电子档案管理、BIM/物联网等数智化监理技术应用能力,实现"招—监—验"数据贯通。
(四)风险与挑战
异常低价边界问题 —— 智力服务成本结构难以量化,可能面临误判风险
专家能力不足 —— 需推动更多设备监理背景专家进入评标专家库
定标权扩大风险 —— 中标候选人不强制排序后,需防范人为干预
中小企业适应压力 —— 数智化、信用体系、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要求带来转型压力
七、结语
本次修法强调质量优先、防低价中标导向以及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通过评标方法重构、异常低价审查、终身负责制、信用体系和法律责任加重等制度安排,着力扭转"低价中标—质量下降"的恶性循环。设备监理行业宜密切关注修法进程,主动适应规则变化,以质量和技术实力把握制度红利。
参考来源
中国新闻网/腾讯新闻:《招标投标法迎修订:着力完善监管措施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腐败》,2026年6月23日
新京报:《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初审,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罚款拟提高》,2026年6月26日
界面新闻:《招标投标法大修,强化"终身负责制"让评标腐败无处遁形》,2026年6月25日
搜狐:《重磅!2026年〈招标投标法〉修订全景解读!》,2026年6月25日
国家发改委:《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2026年2月
东方财富网:《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并征求意见》,2026年6月26日
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施行)
编制:本号观察员
审核:协会秘书处
说明:根据网络信息整理,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