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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市场概览
2026-06-29 05:57
报告 |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市场概览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以下简称联合国毒罪办)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2026年东亚和东南亚合成毒品:最新动态与挑战》报告。本文为该报告“摇头丸”章节的中文译文,完整英文原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图片二维码获取。

近年来,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市场的规模和结构正在持续演变,其发展态势日趋复杂。具体表现为:摇头丸查获量创历史新高;马来西亚作为区域贩运枢纽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与欧洲供应链仍保持联系;同时摇头丸片剂中氯胺酮及其他物质的检出频率持续上升。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销售的摇头丸片剂除含有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以下简称MDMA)外,还可能含有其他多种物质,且其成分构成和含量差异较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完全不含MDMA,而由其他物质替代。近年来,“摇头丸”一词的涵义已逐渐扩展,有时也被用于指代MDMA以外的其他物质。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中的“摇头丸”主要指MDMA。

*本文为非官方译文,仅供参考。如有歧义,请以原始英文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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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摇头丸查获量继续上升,马来西亚成为东南亚主要枢纽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查获的摇头丸数量已连续第三年超过1,500万片。过去三年,该地区摇头丸查获量持续处于较高水平,而此前每年查获量通常为300万至700万片。尽管2024年摇头丸查获量由2023年的2,680万片降至1,680万片,但2025年查获量再度回升至近2,490万片,较上一年增长47.8%,表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摇头丸市场在持续扩大。

查获量增长主要源于马来西亚查获量的大幅上升。2025年,马来西亚查获了创纪录的1,490万片摇头丸,同比增长156%,为区域最高值。此外,柬埔寨查获量的增幅同样显著,查获量增至近680万片,同比增长22%;泰国的查获量也翻了一倍以上,达477,286片,同比增长131%;老挝的查获量增长至29,630片,同比增长990%;韩国的查获量增至146,700片,同比增长29%;中国亦报告了显著增长,中国大陆查获量增至32,133片,与2024年相比增长逾12倍,香港特别行政区查获量增至50,267片,同比增长636%。

相比之下,印度尼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文莱的查获量则均出现下降趋势。其中,印度尼西亚降幅最大,摇头丸查获量同比减少约50%,降至约230万片。然而,鉴于该国2024年查获量曾创历史最高纪录,因此2025年的查获规模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表17:2016—2025年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查获量

注:各国查获量在总重量和纯度方面可能并不完全一致。未以片数报告的数据均按每片300毫克的估算值换算为片剂当量。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对年度报告问卷(ARQ)的答复;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2025年,马来西亚摇头丸查获量继续位居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首位。2024年,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在该地区查获总量中的占比相对接近,但随着马来西亚查获量急剧上升、印度尼西亚查获量的下降,2025年各国查获量在总量中的占比格局发生显著变化。2025年,马来西亚查获量约占全地区总查获量的60%,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分别占27.2%和9.4%。尽管柬埔寨查获量超过670万片,创该国历史新高,但仍低于马来西亚的查获量,位居地区第二。与此同时,印度尼西亚作为过去几年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查获量最高的国家之一,其查获量已连续两年低于柬埔寨。

表18:东亚和东南亚各国摇头丸查获量占比

(2020—2025年)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表19: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查获的摇头丸片剂

(2020—2025年)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2026年,马来西亚仍是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贩运的重要中转和分销节点。年内该国已报告多起大宗摇头丸案件,其中包括一起液态MDMA案件。2026年1月,马来西亚执法部门在澳大利亚执法部门协助下,查获两个目的地均为澳大利亚的集装箱,内藏约500升海洛因和200升液态MDMA,该批毒品经伪装后藏匿于果汁盒和橄榄油容器中。

图:马来西亚查获的海洛因和MDMA液体

来源:马来西亚皇家警察(RMP)

Q&A

2025年,马来西亚的摇头丸查获量约占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总量的多少?

A. 30%

B. 45%

C. 60%

(点击选项查看答案,绿色代表正确答案,红色代表错误答案)

2

摇头丸持续流入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区域内的生产活动正在扩张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摇头丸仍主要来自欧洲,部分摇头丸流入该地区后,会在区域内进一步分销和转运。印度尼西亚和韩国报告称,大部分2025年查获的摇头丸来自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卢森堡和荷兰等欧洲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柬埔寨还报告称其在2025年查获5起来自墨西哥的摇头丸案件。

摇头丸持续通过邮政和陆运渠道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跨境贩运。然而,此类贩运活动所反映的更可能是毒品经由区域内相关国家中转,而不一定表明报告中所称的启运地即为实际来源地。柬埔寨报告了与泰国和老挝相关的摇头丸贩运案件,印度尼西亚则查获了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摇头丸。韩国也报告了涉及越南、泰国和菲律宾的摇头丸贩运活动。

尽管该地区流通的摇头丸大多来自欧洲,东南亚地区的摇头丸生产活动依然存在。过去几年间,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多个国家已捣毁多个摇头丸制毒窝点,这些制毒窝点主要涉及再加工、压片或重新包装等工序。

印度尼西亚历年报告的摇头丸制毒窝点数量较少。2025年,该国未报告捣毁任何摇头丸制毒窝点,而此前两年每年均捣毁1处。总体来看,除2022年捣毁6处外,印度尼西亚通常每年仅发现1至2处制毒窝点。尽管2025年印度尼西亚查获了大量摇头丸,但并未在其境内发现制毒窝点,这表明该国摇头丸供应更多依赖进口成品,而非国内加工。

2025年,柬埔寨报告一处摇头丸制毒窝点,数量与上一年持平,表明柬埔寨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市场中仍发挥一定作用。

与此同时,尽管有迹象表明越南籍人员仍参与区域摇头丸贩运活动,但自2019年以来,越南未再报告任何摇头丸制毒窝点。

表20:东南亚地区捣毁的摇头丸制毒窝点数量

(2020—2025年)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马来西亚自2016年以来每年至少发现1处摇头丸制毒窝点。2025年,马来西亚共捣毁7处摇头丸制毒窝点,而2024年仅捣毁2处。这一趋势与马来西亚2025年摇头丸查获量的大幅增长相一致,表明该国在区域摇头丸供应链中的作用正在增强,尤其是在面向本地消费和区域分销的摇头丸储存、重新包装及二次加工方面。2026年初,马来西亚执法部门已捣毁至少一个制毒窝点,表明上述趋势可能仍在持续。2026年3月,执法部门在马六甲捣毁一处摇头丸制毒窝点,现场发现液态MDMA和粉末状MDMA、摇头丸片剂、氯胺酮、Erimin 5 片剂以及制毒设备。

泰国2025年也查获了一处摇头丸制毒窝点,该案件揭示了欧洲与东南亚地区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之间的联系。2025年8月,泰国执法部门在一件来自荷兰的国际包裹中查获5.2千克氯胺酮。为查明接收方,执法部门对包裹实施控制下交付,并对收件过程进行监视,以锁定嫌疑人。经进一步调查,泰国执法部门在曼谷一处出租屋内查获了摇头丸片剂、MDMA粉末、一台配备多种模具的单冲自动压片机及大量制毒设备,并逮捕了四名越南籍嫌疑人。调查过程中,嫌疑人供述他们计划将氯胺酮与MDMA混合后压制成药片,并打算在泰国的娱乐场所进行分销,或者将其贩运至越南。该案件反映出区域摇头丸市场日益呈现跨国化特征,并显示有组织犯罪网络具备较强适应能力。具体而言,有组织犯罪网络将进口的合成毒品及其前体化学品在当地进行再加工,随后既面向国内分销,也贩运至东南亚地区其他国家

3

摇头丸片剂中的MDMA含量保持稳定,但氯胺酮检出率有所上升

2025年,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部分国家分析的摇头丸片剂中MDMA含量差异依然较大。柬埔寨报告称,2025年摇头丸片剂的平均MDMA含量降至105毫克,纯度为35%,而2024年为151.5毫克,纯度为50.5%。此前,该指标曾连续两年上升。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报告的MDMA平均含量急剧上升,从2023年和2024年的105毫克增至2025年的150毫克,平均纯度则从35%升至50%。

泰国报告的MDMA平均含量则连续第三年下降,从2023年的118.4毫克降至2024年的100.1毫克,2025年进一步降至97.02毫克;同期平均纯度也从2023年的39.48%降至2025年的32.34%。

越南报告称,2023年至2025年间MDMA平均含量和纯度均未发生变化,分别稳定在112.5毫克和35%。相比之下,2023年欧洲查获的摇头丸片剂中MDMA平均含量在138至158毫克之间。

表21: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分析的摇头丸片剂中MDMA含量的变化

(2023—2025年)

注:MDMA含量基于每片片剂平均重量300毫克的估算值。图中的高低柱表示相关国家除典型含量外,还报告了含量范围,并对应其上下限。当数据以范围形式报告时,本图采用上下限的中点值。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查获的摇头丸片剂通常混有多种掺杂物和其他物质。2025年,泰国报告称,其查获的摇头丸片剂中检出MDMA、冰毒、氯胺酮、苯丙胺、海洛因、地西泮、4-甲基甲卡西酮(Mephedrone)、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P-2-P以及咖啡因。

与此同时,2025年新加坡摇头丸片剂的毒检结果也显示其含有多种物质,包括氯胺酮、冰毒及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NPS),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片剂检出了合成卡西酮类物质、色胺类物质和哌嗪类物质。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加坡和泰国以“摇头丸”名义销售的片剂中,检出氯胺酮成分的比例持续攀升。近年来,两国查获的含氯胺酮的摇头丸片剂比例均显著上升,这表明将MDMA与氯胺酮混合制成的摇头丸在该地区正日趋常见。

新加坡的毒检结果显示,同时含MDMA、氯胺酮及其他成分的摇头丸片剂占比,已从2023年的31.2%迅速攀升至2024年的61.8%,2025年仍维持在56.9%的高位。这表明,含氯胺酮成分的摇头丸片剂在新加坡市场上日益普遍,并成为已检测样本中的主流类型。

泰国也呈现类似走势,但因缺乏2023年相关数据,仅能比较2024年与2025年的毒检结果:其含氯胺酮成分的摇头丸片剂比例从57.1%上升至59.3%。

表22:新加坡和泰国检出含氯胺酮的摇头丸片剂所占比例

(2024—2025年)

注:“其他”指作为摇头丸出售但经检测不含MDMA的片剂。

来源:与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和泰国肃毒委(ONCB)的官方通讯,2026年3月至4月。

表格1:2025年泰国检测分析的摇头丸片剂样本

来源:2026年4月与泰国肃毒委(ONCB)的官方通讯。

氯胺酮成分在摇头丸片剂中的日益常见,可能反映了吸毒人员需求的变化或制毒工艺的演变。然而,多成分摇头丸片剂的流行,给吸毒人员带来了更大的健康隐患,尤其是在他们对片剂成分和具体剂量均不知情的情况下。

Q&A

2025年新加坡查获的摇头丸片剂中,同时含MDMA和氯胺酮的比例约为多少?

A. 20%

B. 40%

C. 57%

(点击选项查看答案,绿色代表正确答案,红色代表错误答案)

4

摇头丸零售价格变化趋势

2025年,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片剂的平均零售价格在各国之间仍有差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韩国报告称,两地摇头丸的平均价格较往年有所上涨,泰国则报告称当地摇头丸价格略有下降,缅甸亦报告当地摇头丸价格持续走低。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每片摇头丸的平均零售价从2023年的7.61美元稳步上升至2024年的9.92美元,2025年进一步升至12.82美元,三年总体涨幅接近70%。

韩国平均零售价在2023年和2024年均维持在每片60美元,2025年大幅上涨至100美元。价格的急剧上涨可能反映了供应短缺、贩运模式变化或需求增加。

泰国摇头丸价格保持稳定,平均零售价从2024年的12.75美元略降至2025年的12.35美元。尽管2025年价格小幅回落,但平均价格仍高于2023年,说明市场状况相对稳定。

相比之下,缅甸市场则呈现持续下行态势。摇头丸平均零售价从2023年的每片21.40美元大幅降至2024年的13.50美元,并于2025年进一步降至12.50美元,三年累计降幅超过40%。这一趋势可能表明,摇头丸供应量与前几年相比有所增加,或需求有所减弱。

表23: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缅甸、韩国和泰国的摇头丸片剂零售价格(美元)

(2023—2025年)

注:高低柱状图代表相关国家除典型价格外还报告了价格区间,并对应其上下限。当数据以区间形式报告时,采用上下限的中点值。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Q&A

2023—2025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摇头丸的零售价格总体趋势为?

A. 下降约40%

B. 基本持平

C. 上涨近70%

(点击选项查看答案,绿色代表正确答案,红色代表错误答案)

5

尽管摇头丸查获量增加,但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摇头丸的使用范围仍相对有限

2025年,七个国家提供了摇头丸使用趋势的专家评估。文莱、柬埔寨、马来西亚和韩国的报告称,过去一年摇头丸使用量有所增加,而印度尼西亚报告显示其摇头丸使用量有所减少,泰国和越南则报告显示其摇头丸使用情况保持稳定。2025年,尽管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各国摇头丸使用趋势各异,但总体而言,大多数国家戒毒康复治疗机构收治的摇头丸使用者人数仍相对较少。

文莱在2025年报告了142例戒毒康复治疗人员,其中未发现与摇头丸使用相关的病例。

泰国报告显示,2025年接受戒毒康复治疗的256,771人中,涉及摇头丸使用的仅260例,占比约0.1%,略低于2024年的284例(占比约0.14%)。

新加坡报告45例与摇头丸使用相关的病例,占全部2,385例入院接受戒毒康复治疗人员的1.9%,高于2024年的1.2%,即当年2,403例中有29例。

柬埔寨因使用摇头丸而接受戒毒康复治疗的人数,由2024年的58例增至2025年的60例,但整体占比仍然较低。

相比之下,马来西亚在摇头丸相关治疗人数及占比上仍显著高于区域内其他国家。2025年,在191,832例接受戒毒康复治疗人员中,有48,988例与摇头丸使用相关,占全部治疗人员的25.5%。尽管该比例低于2024年的28.2%(119,569例接受戒毒康复治疗人员中有33,826例与摇头丸使用相关),但仍明显高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其他国家。这表明,摇头丸及相关合成物质在马来西亚戒毒康复治疗体系中仍占相对较大比重。

表24:2025年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因使用摇头丸而接受戒毒康复治疗的人员比例

来源:2026年3月至5月与该地区禁毒机构的官方通讯。

Q&A

2025年,哪个国家因使用摇头丸接受戒毒康复治疗的人数占比明显高于区域其他国家?

A. 泰国

B. 新加坡

C. 马来西亚

(点击选项查看答案,绿色代表正确答案,红色代表错误答案)

6

女性摇头丸使用者占比下降

现有按性别分类的吸毒数据表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各类毒品中女性吸毒人员占比出现变化。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24年至2025年间,冰毒、海洛因、氯胺酮和摇头丸的女性吸毒人员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女性摇头丸使用者的降幅最为明显,由23.5%降至11.3%。相比之下,女性冰毒使用者占比由34%降至29.7%,女性海洛因使用者占比由14.4%降至11.3%,女性氯胺酮使用者占比由39.6%降至34.9%。

相比之下,新加坡多个主要毒品类别中的女性吸毒人员占比有所上升。女性冰毒使用者占比由21.5%升至24.5%,女性海洛因使用者占比由5.2%升至7.1%,女性氯胺酮使用者占比由21.9%大幅增至33.3%。然而,女性摇头丸使用者占比则由34.5%大幅下降至15.6%。到2025年,摇头丸已不再是新加坡女性吸毒人员使用占比最高的毒品类别,其占比已低于冰毒和氯胺酮,这与往年情况形成鲜明对比——此前,摇头丸一直是新加坡女性吸毒人员使用占比最高的主要毒品类别。上述变化表明,新加坡摇头丸使用者的人口结构特征已发生显著变化。

表25: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通过各类需求指标识别出的冰毒、海洛因、氯胺酮和摇头丸女性吸毒人员占比

(2024—2025年)

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数据基于被正式移交执法部门的吸毒人员人数,新加坡的数据基于入院接受戒毒康复治疗的人数。

来源:亚太地区毒品使用信息网络(DAINAP);2026年3月与新加坡国家禁毒局(CNB)的官方通讯;中国香港毒品问题咨询委员会,“按性别和常见毒品类型划分的新报告/曾报告吸毒者(T12)”,访问网址https://www.nd.gov.hk/en/crda_main_charts_and_tables.html。

更多报告内容,敬请关注下期“新精神活性物质市场”概览。

翻译:姚婷

编辑/排版:黄岱铭

审校:桑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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