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国内商事调解行业终于结束了十余年政策引导、地方散点探索的状态,迈入统一立法规制的新阶段。作为西北首批省级商事调解试点的核心机构,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陕西正和”)的运行实践,天然带有行业转型期的样本观察价值——它既承接了本土绵延数千年的调处逻辑,又踩中了法治化、专业化的行业升级节点。
长期以来,国内商事调解始终绕不开两个普遍争议:一是被矮化为“和稀泥”的柔性工具,仿佛调解就是各退一步、拿钱平事;二是高度依附诉调对接渠道,自身案源造血能力弱,本质是法院的“前端过滤车间”,而非独立的纠纷解决路径。
本文以第三方视角切入,梳理正和模式的运行逻辑与实践特征,试图从这一地方样本中,探寻中国商事调解本土化生长的真实脉络。
01
正和模式的本体论根基
立足矛盾法则,扎根中国土壤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认识事物必须首先把握其内在矛盾的性质与运动规律。正和模式之所以能够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发挥效能,根本在于它准确把握了我国商事纠纷的本质属性,深植于中国本土治理的历史土壤,遵循了矛盾化解的客观规律。
(一)商事纠纷是市场经济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商事活动本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基于分工与交换开展的协作行为,有协作就有分工差异,有交换就有利益分歧,纠纷如同形体的影子,是市场经济运行中客观的、必然的存在。
将商事纠纷单纯视为“经营失败”或“麻烦事端”,是形而上学的片面看法。纠纷是商业关系内部矛盾运动的外在表现,它暴露了合作模式的缺陷、沟通机制的梗阻或利益分配的失衡,本质上是商业机体自我调节的预警信号。一个成熟健康的商业社会,不在于没有纠纷,而在于具备一套有效化解纠纷、并能从纠纷中汲取养分实现更高水平合作的机制。
(二)商事纠纷的非对抗性属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事纠纷是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局部矛盾。纠纷各方同处统一市场体系,多数存在长期合作基础或潜在合作可能,本质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总体具备非对抗性。这就决定了商事纠纷的解决,不必然走向“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赢。
(三)中国商事调解的底层逻辑
很多人把中国的商事调解视作西方ADR制度的舶来品,这其实是对中国治理史的误解。
华夏大地的调处传统,远比现代诉讼体系更为久远。西周时期“调人”就已进入国家职官序列,定下“谐和不成、乃闻于官” 的分层处置框架——优先用柔性合意化解矛盾,调和无果再走官府裁判程序。到宋明时期,蓝田吕氏乡约把民间调处写成了可核查、可执行的成文规程,乡绅主持、公评议理、调解不成仍可诉官,这套逻辑和当代“调解自愿、保障诉权”的原则几乎一脉相承。
这套分层解纷、合意优先的治理逻辑,刻在本土社会的行为习惯里,也是商事调解能快速获得市场认可的文化基础。只是传统调处依托宗法权威、乡里声望运行,适配的是乡土社会;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商事纠纷专业性强、标的额大、权责关系复杂,传统模式自然跟不上需求。
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完成一次法治化改造,到如今《商事调解条例》以行政法规位阶划定全行业规则,本土调处智慧一直在迭代。时代在呼唤新的治理方案。商事调解的兴起,本质上是一场治理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纠纷解决的主导权,从昂贵的国家司法权部分置换为低成本的社会自治力,让司法资源回归到必须裁断的核心事项上。

(四)试点破局:陕西商事解纷的时代选择
作为西北内陆的对外开放枢纽,陕西承载着“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国家使命,也面临着建设工程、能源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纠纷持续增长的现实压力。2024年起,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宝鸡、榆林三地设立商事调解试点机构,正是要在本土治理土壤上,探索一条适配区域产业特点、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的商事解纷新路。
正和模式的诞生,不是政策自上而下的生硬推演,而是顶层制度设计与地方市场需求双向奔赴的结果。它一头连着《商事调解条例》确立的法治化框架,一头扎进陕西商事活动的具体场景;既承接法院诉调对接的法定渠道,也主动延伸到产业园区、行业商会的交易一线。短短数年时间,数千件纠纷成功化解、数十亿标的额妥善处置,证明这套模式不仅有文化上的适配性,更有实践上的生命力。
02
守正与促和
正和模式的价值内核
正和模式的核心价值,是把“正”摆在了“和”的前面。
所谓守正,首先是立场中正。商事主体无论规模大小、资金实力强弱,在调解桌上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责任划分只看事实证据、合同约定,不搞“谁弱谁有理”的道德绑架,也不容“谁强谁说了算”的地位压制。其次是事实为正。在正和的调解流程里,事实核查永远走在议价前面。以常见的建设工程尾款纠纷为例,调解员不会一开始就进行利益撮合,而是先组织核对工程量、签证文件、结算资料,把应付金额、工期延误责任、质量瑕疵比例掰扯清楚,定完责,再谈支付节奏和履约方案。
在此基础上谈“促和”,才不是无底线的妥协。诉讼是零和博弈,输赢写在判决书上,但往往官司打完,供应链断了、合作关系黄了,赢了官司也可能输了长期的商业生态。调解的优势,是在权责清晰的前提下,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既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义务方留出合理的经营空间;既解决当下的纠纷,也为后续合作留有余地。

03
七个实践维度
正和模式的方法论
作为地方试点,陕西正和的价值不在理念有多新颖,而在于它把抽象的调解原则,拆解成了一套可操作、可复制的具体做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七个维度。
最早节点介入:双渠道延伸解纷端口
诉讼的最高境界是为了无讼,医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不生病。商事治理的同理之处在于,矛盾越靠前介入,化解成本越低,关系损耗越小。
目前行业主流的介入方式是诉调对接——法院把立案前的案件分流过来,本质还是“纠纷已经成讼”的后端介入。陕西正和在此之外,主动拓展了自主受理渠道:对接产业园区、行业商会、重点企业,把调解服务下沉到交易一线。企业在合同履行出现分歧、合作产生摩擦时,不用等到矛盾激化、准备起诉,直接就能申请调解。这类自受理案件介入更早、双方对抗性更弱、修复空间也更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源头治理。
最严程序风控:从个人信任到制度信任
粗放型商事调解的公信力,高度依赖调解员个人的声望与品行,既没有统一标准,也难监督追责。放到商事场景里,这种“人治”模式天然扛不住高频大量复杂关系纠纷的考验。
陕西正和的做法,是把风控环节全流程前置:入口端实行调解员名册化管理,并且全部纳入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准入条件、执业规范、惩戒机制全部公开可查;启动前强制做利益冲突审查,调解员和任何一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调解全程有固定程序、书面留痕,配套虚假调解智能识别机制,对虚构债权、恶意串通的情形自动预警。
由此,当事人选择的不再是某位具备声望的个人,而是一套可查阅、可监督、可追责的规范化程序入口。这也是陕西正和从“熟人信任”走向“制度信任”的核心标志。

最强专业支撑:调解员能力是质效的底层变量
如果说标准化程序是商事调解的制度底线,那么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就是决定调解成色的核心变量。与民事调解侧重情理斡旋不同,商事纠纷行业属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对调解员的复合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这一点往往被行业观察者所忽略,却是正和模式能够跑通的隐性支撑。
专业能力的第一道价值,是前端风险识别。并非所有商事纠纷都适合调解,也并非所有调解申请都具备正当性。商事纠纷的隐蔽性强,虚假调解、权利义务失衡、暗藏违法违规的情形,仅凭书面流程审查很难穿透。具备行业积累的调解员,能够依托对交易惯例、风险节点的熟悉,快速识别异常:比如金融纠纷中反常的资金流向,建设工程中不合规的签证文件,供应链中明显偏离市场的交易价格。这种基于专业判断的案件筛选,直接决定了哪些案子能接、哪些该拦在门外,从源头守住了调解的合规边界,比单纯的制度风控更具实操性。
更关键的价值体现在调解方案的设计上。普通调解常陷入“砍价式”拉扯,调解员只充当传声筒,最终方案要么脱离商业实际,要么靠一方无底线让步达成,当事人口服心不服,履行率自然不高。而懂行业、懂经营的调解员,能跳出“非赢即输”的议价逻辑,在法律框架内设计出贴合双方实际的解决方案:针对建设工程纠纷,结合项目回款节点设置分期支付节奏,避免企业因集中付款断了现金流;针对供应链纠纷,探索以货抵债、订单抵扣等灵活清偿方式,兼顾双方的经营需求;针对技术类纠纷,在划清权责的基础上搭起后续合作的框架,把矛盾点变成新的合作起点。
这种既符合法律底线、又贴合商业逻辑的方案,更容易获得双方的真心认同。实践中,不少事实清晰、方案合理的案件,当事人甚至不会主动申请司法确认,仅凭对方案的认可就完成了自主履行。这种建立在共识基础上的约束力,本质上比外部强制赋强更稳定,也更符合商事调解“柔性解纷”的初衷。陕西正和的调解员队伍覆盖12个商事领域,其中不乏具备实体从业经历的行业人士,这种“懂行再懂法”的人员结构,恰恰击中了当前行业“懂法不懂行”的普遍痛点。
最大限度自主履行:追求实质化解而非纸面结案
调解的价值,最终要落到履行上。一纸无法落地的协议,哪怕写得再完美,也只是纸面正义。
在方案设计阶段,陕西正和始终坚持优先促成一次性当即履行,其次再根据企业实际履行能力设置分期方案的原则。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义务方具备即时履约能力的案件,调解员会引导双方尽量达成一次性结清的方案,当场履行、案结事了,从根源上消除后续履约风险,这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彻底的化解方式。只有当义务方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履行条件时,才会结合企业经营节奏设置分期履行、履约担保、违约约束条款,充分兼顾权益保障与履行可行性,不做脱离现实的“空头约定”。
陕西正和没有把“签协议”当成工作终点,而是把服务跟进贯穿了全流程:协议签署后,有专人动态跟踪履行进度,中途出现新问题及时协调,尽量把履约梗阻消弭在萌芽状态;需要强制力托底的,直接对接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从公开的试点数据看,高达98%的自主履行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也显著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压力。
最广战线全域联动:构建协同解纷网络
商事纠纷的化解从来不是单靠某一家机构就能完成的,尤其涉及跨境、跨行业的复杂纠纷,必须靠多方协同。
陕西正和搭建的联动网络,对内覆盖了法院、仲裁机构、行业商会、产业园区:和省内多家法院建立常态化诉调对接,案件流转、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和仲裁机构合作探索“调解+仲裁”的效力转化路径,满足不同主体的效力需求;和工商联、各行业商会深度绑定,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交易前端。对外则依托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区位,牵头发起“长安・罗马”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和境外调解、仲裁机构建立合作,布局跨境商事调解服务。这套网络不是简单的挂牌签约,而是实实在在打通了案件流转、效力衔接的通道,让治理资源实现了优化配置。
最实成效解决衍生:从个案化解到行业预警
商事纠纷往往有连锁效应,一个核心纠纷可能牵出一串衍生诉讼,甚至拖垮整条产业链,诉讼往往无法触达诉请之外的隐患。陕西正和的做法是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直面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制度边界——司法裁判严格限定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之内,对未纳入诉请的关联争议、隐性分歧、上下游配套矛盾,既无权主动干预,也无法一并裁断。也正因如此,原本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商事矛盾,常被拆解为数起各自独立的诉讼,案结而事未了,潜藏的风险持续传导发酵,最终演变为全链条的经营困局。
陕西正和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推行一揽子化解工作法:将与核心纠纷相伴而生的隐性事项全部纳入协商范畴,通盘平衡各方短期诉求与长期利益,一次性达成整体性解决方案。既省去了当事人多案累诉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更从根源上切断了纠纷的传导链条,实现“化解一案、理顺一片、稳定一链”的治理效果,真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弭于未发。
最优体验提供服务:回归法律服务的本质
商事调解本质上是公共法律服务,体验感直接决定了市场主体愿不愿意选、信不信任。
不同于诉讼程序的对抗式结构与裁判属性,商事调解自始至终没有“原告”与“被告”的身份对立,也没有“胜诉”与“败诉”的结果分野,始终将双方视作地位完全平等的商事主体。即便一方在履约中存在争议,也不会面临过错定性的审判压力,其商业诉求、经营难处与人格尊严都能得到同等尊重与充分倾听。整个解纷过程不以评判是非为核心,而以凝聚共识、平衡利益为目标,本质是两个理性市场主体围绕合作共赢的自主协商与共识共谋,而非公权力主导下的是非裁断。
针对企业最在意的效率问题,陕西正和全面简化受理流程,上线全流程线上调解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请、举证、调解、签约全部环节;同步建立案件全节点督办机制,各办理环节均有时效管控与进度提醒,将平均调解周期稳定控制在17天,远低于诉讼的时间成本,最大限度降低解纷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针对商事主体看重的保密性,调解全程严格执行不公开原则,商业秘密、经营信息、企业商誉均能得到严密保护,彻底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04
样本的局限与行业的未来
当然,正和模式绝非完美答案。作为地方试点,它依然面临整个行业的共性难题。
比如诉调对接的精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案件流转标准、证据衔接规则还没完全打通,部分环节存在重复劳动;跨境调解的效力瓶颈依旧存在,《新加坡调解公约》未正式落地前,跨境执行只能靠“调仲衔接”间接实现,流程成本仍偏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分级体系尚未完全成型,兼职调解员的管理、质控,也是全行业都在摸索的课题。
放在更宏大的国家战略视角下审视,本土商事调解的成长早已不只是行业自身的发展问题。当前中国经济体量稳居世界前列,但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长期处于西方主导的话语体系之中,规则制定权、争议话语权与经济体量严重不匹配——企业走出去遭遇纠纷,往往只能被动适配域外规则、接受境外机构管辖,既增加了维权成本,也难以获得对等的程序保障,央企、民企在跨境贸易与投资中吃下的暗亏,早已不是零散个例。
国家层面的战略布局,本质上是期待国内能涌现出一批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头部调解组织。能在重大疑难跨境经济案件、全球经贸规则博弈中发挥实质作用,真正成为服务中国企业出海、参与国际商事治理的“国家之器”。这意味着优秀的本土调解机构,必须跳出地方利益的角逐、突破短期发展周期的局限,以更长远的眼光谋篇布局,把本土治理智慧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际竞争优势。
而这恰恰是本土化路径的深层价值所在。经贸往来永远存在,纠纷摩擦就永远存在,一套根植于自身文化、适配自身需求、同时能对接国际通用规则的解纷体系,既是中国企业出海的刚性需求,也是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抓手。
但这并不妨碍它当下的样本意义。对于国内商事调解行业而言,正和实践最核心的价值,是验证了一条本土化路径的可行性:不必完全照搬域外的纯市场化运作,也不用退回传统民间调解的熟人社会逻辑,而是在本土治理传统、现代法治框架、本地市场需求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陕西正和的探索,不是商事调解的标准答案,却是本土化路径上一次扎实的试错与验证。随着制度配套逐步完善,更多扎根地方市场的实践样本生长出来,终将共同勾勒出中国商事调解的完整面貌——既服务好国内市场的营商环境建设,也终有一天能站在国际舞台上,输出中国的解纷智慧与规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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