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资讯
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2026年第7期)
2026-06-25 18:23
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2026年第7期)
开栏语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青县积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奖励标准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关注度和社会知晓度,青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推出“青县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经验”专栏,旨在通过每篇的真实案例分享,点亮每一位员工心中的安全之灯,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典型经验

(一)2026年5月,静双海翔(青县)钢丝绳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时发现车间北侧齿轮机防护罩脱落,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将此问题报告给了公司安全主任,经核实后立即将防护罩重新安装,消除了安全隐患。该企业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名员工给予了100元奖励。

(二)2026年5月,河北浩森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刘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车间1作业区有散落烟头,第一时间将烟头处理,并上报给车间主任。车间主任立即召开小组会议,对员工开展培训,杜绝火灾隐患。该公司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该名员工给予了400元奖励。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