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持续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激励工贸企业员工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和自查自纠,现公布12起今年以来工贸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6年4月14日,湖口县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吴某发现热电厂化水站西侧压缩空气罐出现严重下沉,与之相连的压缩空气管道受拉扯产生变形,存在管道开裂、介质泄漏及构件断裂伤人的风险,随即第一时间向公司安保部报告。公司设备维修班组随即前往处理,加固罐体基础,校正管道、调整支架,并完成试压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运行。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026年3月6日,彭泽县某医疗有限公司员工董某林在丁腈三厂巡检时,发现4线凝固剂槽位置硝酸钙管道存在漏料情况。该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电机进水短路,引发设备故障甚至电气火灾。董某林立即向安全环保部门报告。接报后,公司安环部迅速组织维修人员现场核实,并于当日完成管道更换,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
2026年3月20日,修水县某科技公司员工卢某发现8A#车间(使用丙烷气体)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信号异常,并且车间内有员工正在实施热切割作业,随即第一时间向车间主任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主任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停止了热切割作业,会同维修班组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探头、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查,发现信号传输线路存在破损,周边设备产生的电磁波对信号传输有干扰,遂立即对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暂停使用,采购符合要求的信号传输线进行更换处理,经试运行后恢复正常工作,及时消除了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2026年4月15日,武宁县某照明有限公司生产部员工陈某发现压机生产线电压不稳定,检查发现电源空开主电线发热、绝缘套烧坏并碳化,随即第一时间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公司第一时间组织电工对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2026年1月11日,瑞昌市某水泥有限公司员工黎某在五号水泥磨仓棚检修现场巡检时,发现仓棚顶部光伏施工时未配置安全挂绳,遂立即制止作业并向主管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接报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026年3月1日,共青城市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12号车间检修时,发现车间房顶漏雨且正下方是配电柜,随即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联系车间,安全关闭生产设备后,对配电柜进行断电和防水保护。公司安排厂务对房顶排雨管进行维修,经仔细检查确认配电柜正常后,车间恢复生产。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2026年5月19日,德安县某钢构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发现9号车间抛丸机启动时发出异响并振动,同时伴随大量灰尘出现,随即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报告。公司设备维修部门随即前往现场对设备进行断电检查,发现底部螺丝断裂且过滤网严重堵塞,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紧急维修完成整改。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026年3月18日,柴桑区某公司一员工在工作区域发现一处真空泵急停按钮损坏,无法按下去,如遇突发情况,急停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存在安全隐患,随即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接报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当场停止使用该设备并进行检修,及时消除了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026年4月22日,濂溪区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在交叉安全巡检时,发现精炼二厂辅助罐区皂脚阀门故障,存在物料泄漏等安全隐患,遂立即上报车间及安全环保部,同步做好现场管控,防止隐患扩大。公司接报后迅速组织检修,及时消除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2026年4月5日,濂溪区某水泥有限公司生技部员工柯某在巡检过程中发现1#磨出磨斗提顶部护栏脱焊、855装载机刹车油液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接报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2026年1月6日,浔阳区某有限公司员工闫某在给露天门式起重机进行涂装作业时,发现起重机支腿与斜撑处的焊缝出现裂痕,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接报后,公司及时安排人员对焊缝进行返修加焊,及时消除了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2026年4月29日,都昌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鲁某发现搅拌楼监控无画面,存在较大风险,遂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上报。接报后,公司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紧急修理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复审:沈玉华
审签:孙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