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工贸企业第十八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6年4月25日,安徽合凯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周某在装配互感器作业中发现,原有手动升降叉车工序需3人合作人工搬运,耗时长且存在人员被砸伤风险。周某立即向公司管理部门提出改善方案,减少人力搬运、提升操作安全性。5月13日改善完成后,原有工序由3人1.5小时/台优化为2人45分钟/台,并且彻底消除了搬运环节的砸伤风险。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奖励机制相关规定,给予周某通报表扬及奖励100元,以资鼓励。
2026年5月15日,合肥市瑞宏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员工席某某发现厂区停放的丙烷推车存在丙烷泄漏现象,现场异味明显,第一时间反馈至安环部。安环部经核查后立即采取止阀操作、对现场通风处理、消除点火源,并对相应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再次明确气瓶使用安全要求,规范气瓶使用管理。公司根据《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给予报告人席某某同志晨会当众表扬,鼓励全员学习并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2026年6月2日,合肥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员工耿某发现,叉车充电区充电线路过热,存在起火自燃、触电事故等风险,立即进行断电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设备部门立即到现场对发热线路进行诊断更换,并对其他充电线路开展举一反三安全排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2026年6月5日,巢湖市金业电工机械有限公司员工黄某某在厂区工作时,发现公司应急池围栏缺失一块,存在人员坠落风险,黄某某立即上报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修补,现已消除风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报告管理制度》,给予黄某某100元现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