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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中国新社会阶层发展研究报告(No.2):数字社会中的新职业群体》
2026-06-15 17:25
新书 |《中国新社会阶层发展研究报告(No.2):数字社会中的新职业群体》

中国社会调查报告

中国新社会阶层发展研究报告(No.2):数字社会中的新职业群体

张海东 王星 丁惠平 主编

刘秀秀 庞保庆 姚烨琳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26年6月出版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 978-7-5228-6157-9

推荐语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深刻重构整个社会的生产体制和职业结构,催生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职业群体,而新职业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新社会阶层。上海新的社会阶层研究中心团队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聚焦数字社会中的新职业群体,在对新职业群体展开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丰富、翔实的实证资料,从职业选择、劳动特征与生活世界三个维度勾勒出数字时代新职业群体的生存图景,并探索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统战工作。这是对新社会阶层研究的进一步推进,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 李培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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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 李培林

前言第一编 新职业群体的涌现与职业选择第一章 社会生产体制变迁与新职业群体的涌现 张海东 吴依萍  一 新职业群体生成的时代背景  二 信息社会生产体制与新职业群体  三 考察新职业群体的理论视角第二章 新职业群体的界定及其规模 袁博  一 新职业群体研究的理论回顾与概念操作化  二 特大城市新职业群体的规模测算与构成情况  三 特大城市新职业群体的社会特征  四 结论与讨论第三章 新职业群体的职业选择 杨城晨 刘晓曈  一 经典职业选择理论范式演进与数字社会中面临的解释困境  二 新职业群体职业选择的特征图谱  三 数字社会中职业演化与新职业群体职业选择的新趋势第二编 新职业群体的劳动特征第四章 信息社会生产体制下新职业群体的劳动过程    ——以网络文学作者的创意生产为例 刘秀秀 邹禧  一 信息社会生产体制下的创意劳动  二 网文作者的创意生产过程  三 网文平台的创意催生过程  四 创意劳动的“连续谱式生产”  五 关于AI社会生产体制的延伸思考第五章 数字时代新职业群体的劳动实践    ——以短视频平台中的个人带货主播为例 邴雨  一 个人带货主播的群体特征  二 个人带货主播的劳动行为  三 视频平台经济中劳、资、管、客四方的数字劳动关系  四 结论与讨论第六章 数字经济驱动下新职业群体的劳动关系研究    ——以陪诊师群体为例 徐京波 荣滢滢  一 数字经济驱动下的陪诊师群体  二 陪诊师群体的形成机制分析  三 陪诊师群体的劳动关系类型  四 新型劳动关系与传统劳动关系的比较分析  五 对策建议第三编 新职业群体的生活世界第七章 新职业群体的生活压力与健康状况 刘琳 瞿小敏  一 新职业群体的生活压力  二 新职业群体的健康状况  三 对策建议第八章 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生活方式    ——基于上海的实证调查 陶诚 姚烨琳  一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二 受访自由职业人员的群体素描  三 受访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生活方式  四 结论与讨论第九章 数字系统中的个体与社会系统中的新职业群体:    外卖骑手生活世界研究 王星 高威威 王春璇  一 从生产世界到生活世界:外卖骑手研究视野的转向与融合  二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三 受访外卖骑手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四 受访外卖骑手生活世界的主要特征  五 受访外卖骑手生活世界主要特征的影响因素  六 结论与讨论第四编 新职业群体的统战工作第十章 新职业群体的文化统战 庞保庆  一 新职业群体的特征  二 文化统战的内涵与功能  三 新职业群体文化统战的实践  四 结语第十一章 新职业群体的网络统战 黄天柱  一 网络统战的理论内涵与战略定位  二 新职业群体网络化生存的三大特征  三 新职业群体网络统战的新机遇和新探索  四 新职业群体网络统战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五 新职业群体网络统战的协同路径创新  六 结语参考文献编者、作者简介

摘要

代序 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李培林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这是适应我国社会深刻变化所做出的一个重要决定。组建的中央社会工作部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这种安排也启示我们,要加强从新就业群体的视角来研究新社会阶层。

一 相关概念辨析

(一)关于新社会阶层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新社会阶层”通常是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成长起来并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人群。中共中央于2015年5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首次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作为统战工作对象。中共中央于2020年12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限定为四类群体,使新社会阶层概念在使用上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狭义的新社会阶层也就是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四类群体: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这四个群体其实是被包含在社会学长期以来研究的“新中产阶层”中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划分强调了从业人员归属的所有制的视角,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体制内”新中产和“体制外”新中产的划分。这种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界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根据工作需要的安排,删去了原来包括在内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后者成为全国工商联的工作范围,但这种工作范围的划分并不影响对新社会阶层整体的研究。广义的新社会阶层除了上述四类群体,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包括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以网络主播、网上代购者、网约车司机、平台外卖员等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

在现代化进程中,新中产阶层概念的提出和研究,适应的是社会结构的重大变迁,就是从工业化阶段向后工业化阶段的转变(米尔斯,2006),而新社会阶层概念的提出和研究,是针对中国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同时进行的市场化转型带来的社会结构重组。

(二)关于新社会阶层与新就业群体

我们前面提到的狭义的新社会阶层四个群体中的后两个群体,即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其实也包含在我们要加强研究的新就业群体之中或与这个群体有交叉。而广义的新社会阶层中的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更是典型的“新就业群体”。所以,新社会阶层与新就业群体是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的。

关于新就业群体,实际上社会学已经有了很多研究,他们也被称为“新职业群体”“新零工经济人群”“新业态从业者”“平台经济从业者”“灵活就业人群”等(朱迪,2022),这方面的研究正在兴起,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但“新就业群体”的提出和研究,与“新社会阶层”的提出和研究的背景不同,它更多的是针对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数字社会的到来,是针对最近几十年来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如果从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Castells,1996)出版《网络社会的崛起》(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算起,社会学关注这个发展趋势已经30年了,但这个趋势在近十年来有了更加难以预料的突飞猛进的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也呈现不同发展阶段叠加和同时存在的特点,即我们在关注和解决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问题的同时,也在密切关注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数字社会到来所产生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学界就像当年关注“农民工”一样,也在关注“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的兴起(崔岩,2021)。外卖骑手是一个庞大的、与互联网平台和新零工经济相联系的新就业群体,人数众多、类别复杂多样,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也比较缺乏。但各种调查数据显示,这个群体总人数估计为8000万人到1亿人,大约占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半。例如,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0.9%,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估计。

二 新就业群体的主要特征

笔者认为新就业群体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一)就业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与高度组织化的单位制相比,新就业群体实现的是一种非组织化的就业。他们往往与网络平台没有明确的劳动雇佣关系,不像传统的就业对单位或组织有很强的依赖性。新就业群体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模式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但实际上,新就业群体对网络平台依然具有某种依附性。在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宽松的工作场域背后,“平台通过抢单和等单的工作机制控制骑手潜在的经验、思想和感受,塑造‘准时'‘快速'的劳动时间感,引导骑手甘愿成为‘全天候工人',并在劳动时间内主动地工作。最终,骑手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被平台束缚,无奈而主动地配合到时间控制中,平台则以自由之名获得并掩饰了利润”(李胜蓝、江立华,2020)。

(二)“流量”成为新业态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产出指标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过程而言是比较陌生的“流量”,成为新业态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产出指标,渗透到新就业群体的生产、评价、业绩以及经济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甚至构成了虚拟空间的“流量社会”。《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显示,截至2022年末,具有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经营资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有6263家,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1.5亿个,短视频内容创作者账号(指账号曾有过短视频内容创作发布行为)累计超10亿个。对于各类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创作者来说,他们的产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己的“流量”,也就是他们的关注者、观看量、点赞和分享等,“流量”的多少直接影响他们的业绩、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这直接导致内容创作者将如何生产吸引人的内容、使之引导更多的“流量”作为他们的核心工作任务。“流量社会”成为社会结构的一种重组力量,有学者指出,“数据成为一种重要资源,众多个体数据汇聚而成的流量,成为草根实现阶层跨越的核心社会资本,草根通过网络流量资源的聚集、储存、利用,实现社会阶层流动”(吕鹏、李蒙迪,2022)。当然,在注意力经济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流量”的幕后推手甚至也会为创造“流量”而不择手段。

(三)内部分化大

新就业群体并不是社会分层研究中所说的一个统一的社会阶层,其内部分化很大。具体来说,新就业群体中既有粉丝众多、社会影响力很大,且非常富有的网络大V、新媒体人士、直播带货明星这种“新网富”,也有各种各样与互联网相联系的新自由职业的“新中产”(他们往往具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能力),还有数以千万计像“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这样的“新工人”。上述群体在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和条件、职业安全和稳定性上存在诸多差异,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应当注意新就业群体内部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四)处于快速的发展变化中

新就业群体与传统的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不同,其处于快速的发展变化中。我们的研究似乎很难跟上变化: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个群体现在的基本情况,它就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给加强新就业群体研究带来了新的挑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新职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净增了158个新职业,并首次标注了互联网营销师、人工智能训练师等97个数字职业,占职业总数的6%。比如,大家现在热议的ChatGPT,以它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大量的新就业群体(如语言训练师、机器学习工程师等),也可能取代重复性体力劳动、人工客服等很多传统就业岗位。

(五)工作的稳定性相对较弱

与互联网相联系的“新工人”,在我国依然是新就业群体的主体,他们中占相当大比重(有些调查显示高达60%)的还是农民工,他们的平均受教育水平、拥有的人力资本(比如网络操作能力)以及平均收入水平,都要高于农民工的平均水平,但工作的稳定性却相对较弱。盖伊·斯坦丁(Standing,2011)指出,不稳定劳动者大多以临时的或短期的工作为生,经济收入相对较少或不稳定,雇佣关系短暂,缺乏长期的职业目标和职业前景;在分配关系方面,缺乏社会福利。由于新业态发展不成熟,新就业群体也存在就业和收入不稳定的问题。很多新就业群体中的人仅将当前职业作为缓冲平台,职业规划具有短期性、过渡性特征。有调查显示,有70.7%的被访外卖骑手表示未来一年会继续从事当前的工作,但在未来五年的规划上,该比例下降至51.7%;另外还有50.6%的被访外卖骑手认为这份工作与自己的梦想/理想不一致(朱迪,2022)。

新就业群体的产生和快速发展,当然并不是中国的独有现象,而是伴随信息社会、数字社会的到来产生的“新事物”。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庞大规模和跨越式发展,导致不同发展阶段叠加,从社会结构来看,传统农业社会的、工业社会的、后工业和信息社会的特征同时存在,这就造成新就业群体对整个社会结构的影响更加复杂且具有自身的特点。比如,如果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与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得好,可能会带动这些产业向现代产业快速跃迁;但如果融合得不好,也有可能导致某种断裂,使传统农业的困境更加凸显,并产生过早的“去工业化”,对实体经济和财政状况造成影响。

三 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的几点思考

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巨大社会变迁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当前应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四个层面加强新就业群体视角的新社会阶层研究。

(一)在政治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

要在政治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准确把握他们的社会特征、社会属性、社会意识和社会诉求,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存在“打压民营经济论”“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共同富裕是劫富济贫”等错误论调,这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预期和信心。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这个“自己人”的表述,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也成为我国在新发展阶段研究新社会阶层的重要课题。这些针对新社会阶层的判断和政策,同样适用于新就业群体中属于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要加强对这些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的政治性和组织性吸纳,同时也要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和任性发展。

此外,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这充分说明新社会阶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之一,可以说,新就业群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二)在经济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

要在经济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促进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与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融合。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会促进不同产业领域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会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产生重要的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习近平,2022)。制造业是实体经济中最重要、最基础的部分,稳实体经济,关键在于稳制造业。对我们这样一个不同发展阶段叠加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制造业对资本积累、消费品供给、劳动生产率提高和财政收入增加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引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过早“去工业化”和产业的脱实向虚是危险的取向。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过早“去工业化”而落入中高端制造业陷阱,经济发展停滞,进而产生大规模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对比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工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下降得过早、过快。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20年的10年间,我国工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从40.1%快速下降到30.8%(国家统计局,2021)。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也出现过这样的趋势,但中国式现代化仍然需要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支撑。

(三)在社会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

要在社会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高度关注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新趋势。新就业群体与新社会阶层交叉的人群,与传统的实体经济中的新社会阶层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凭借网络流量,在社会舆论方面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被认为是“意见领袖”。新就业群体虽然只是社会的一个“小窗口”,但从这个“小窗口”,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比如就业形态的深刻变化,正在迅速改变原有的职业结构和就业观念,与互联网相关联的各种新业态、灵活就业形式、新零工经济等迅猛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的就业形势,但也导致青年一代择业观念“去工业化”的深刻变化,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自主性强、灵活性强的职业。在当前国内就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的情况下,制造业仍面临“招工难”等新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显示,制造业用工缺口最大,有41个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如汽车生产线操作工、车工、焊工。当前亟须加强对这种新趋势影响的研究。

(四)在文化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

要在文化层面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研究,正确引领大众消费文化。有的经济学家把“大众消费阶段”视为现代化进程中“经济起飞阶段”之后的重要发展阶段(罗斯托,2001)。我国当前的发展动力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大众消费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网络消费文化正在重塑大众消费文化,新就业群体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大众舆论等方面,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社会阶层在正确的引导下,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当加强新就业群体职业道德和职业文化建设,在全社会促进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理性、健康的网络文化,治理网络领域的积弊和乱象。

新就业群体也被称为新职业群体,他们是数字技术迅猛发展下整个社会的生产体制和职业结构深刻重构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新职业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新社会阶层。上海新的社会阶层研究中心团队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聚焦数字社会中的新职业群体,在对新职业群体展开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丰富、翔实的实证资料,从职业选择、劳动特征与生活世界三个维度勾勒出数字时代新职业群体的生存图景,并探索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统战工作。这是对新社会阶层研究的进一步推进,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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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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