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晋江市医院晋中分院项目建设进度,现需采购医院信息系统,为科学论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方案及投资效益,规避建设风险,我院现就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内容
一、文件编号:JJSHQYY〔2026〕0612-2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晋江市华侨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采购单位:晋江市华侨医院
3.项目建设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报价: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调研、编制、评审、修改、打印、人工、交通、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数字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结合目前业务现状、发展规划及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全流程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实地开展业务调研、系统现状排查,梳理现有信息化短板、业务痛点、数据流转、系统运维、安全防护等情况,精准分析项目建设必要性、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数据共享需求、安全建设需求及未来拓展需求。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编制完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需全面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方案科学可行,主要包含项目概况、建设背景与必要性、现状分析、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建设内容、技术方案、网络安全方案、标准规范体系、实施计划、人员配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项目结论与建议等全套内容,完全满足项目立项、报批、评审要求。
3.评审配合与修改完善:全程配合采购单位完成项目汇报、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等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审核要求无偿完成报告修改、优化、完善,直至报告最终审批通过。
4.成果交付:项目评审通过后,向采购单位交付纸质版可研报告一式两份、完整版电子版(Word+PDF格式)及配套资料存档。
(二)编制标准要求
1.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规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2.编制方案需贴合单位实际业务场景,具备落地性、合理性、前瞻性,符合数字化、国产化、安全合规建设相关要求。
3.报告内容逻辑清晰、论证充分、数据翔实、格式规范,无抄袭、无错漏,可直接用于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申报、项目实施依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专业能力:具备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可研编制相关服务经验,熟悉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及编制规范,拥有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3.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
4.合规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合同违约纠纷。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文件组成: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详细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服务方案、服务周期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售后服务承诺、无失信声明等资料。
2.文件要求:所有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报价原则:本次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所有服务成本及税费,采购过程中不再调整价格。
六、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9日(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报价)
2.递交地点:六楼后勤保障科
3.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595-88021886
七、成交规则
在满足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优先选取同类项目业绩更丰富、服务方案更优质的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列入本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需求,充分评估项目工作量,报价失误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不支付任何前期调研、文件编制、投标等费用,未成交供应商所有成本自行承担。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晋江市华侨医院
2026年6月12日
一审:张贻彭
二审:王辉育
三审:林喜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