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近日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IFRS 20 Regulatory Assets and Regulatory Liabilities)。该项新会计准则适用于受特定类型价格管制约束的企业,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价格管制对企业财务业绩、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前景的影响。
IFRS 20出台背景
该准则将影响受价格管制约束的企业,即监管机构规定企业向客户收费金额及收费时间的企业。电力、供水和燃气等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企业通常属于此类监管对象。
当企业提供受管制商品或服务的时间与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的时间不一致时,已确认的收入可能无法充分反映企业在特定期间内的经营业绩。IFRS 20将这种情况称为“时间差异”(difference in timing)。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和反映此类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此外,IFRS 20预计还将减少不同企业之间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提高受价格管制行业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生效时间及相关准则
IFRS 20适用于自202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企业也可选择提前采用该准则。
IFRS 20是在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基础上提供的补充信息披露要求,并将取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IFRS 14 Regulatory Deferral Accou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