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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市场监管局对飞天魔毯、玻璃栈道等实施全链条监管,主动承担监管职责,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
2026-06-12 00:31
事故报告:市场监管局对飞天魔毯、玻璃栈道等实施全链条监管,主动承担监管职责,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
2025年7月26日13时58分,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4名游客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批准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文体旅游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总工会以及日月乡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3名安全生产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调查认定湟源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26”事故是一起一般其他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 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0日,注册地位于湟源县日月藏族乡大石头村16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永奎。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景区开发;景区旅游运输;旅行社、住宿、餐饮;工艺品开发与销售;文化传播与策划;生态农业种植与改造;河道治理、荒山荒坡治理。
  2. 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注册地位于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树店村云湾路襄阳自贸片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大厦三楼303-006室,法定代表人为齐小军,原公司名称为襄阳万客莱滑道有限公司,2021年更名为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滑道娱乐项目的投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飞天魔毯及玻璃桥经营方式由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营,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场地,两家公司根据营业收入按照各50%的比例进行分红。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 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对景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未对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没有对魔毯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未履行督促运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的主体责任。
  2. 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也未经该公司任命,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通过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7月26日13时58分,青海王母圣地旅游景区(详见图1)飞天魔毯在运行过程中,接近顶端终点位置的毯带钢扣连接处突然断裂,导致毯带急速下滑,12秒后断裂毯带堆叠,下滑毯带停止运行,造成4名游客受伤。

(四)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魔毯操作人员郑福琴于13时58分47秒按下急停按钮,魔毯毯带滑行12秒后停止
14时01分28秒,魔毯操作人员张明军呼唤就近景区工作人员,从入口处疏导乘坐魔毯的游客撤离。至14时57分39秒,所有游客撤离完毕,景区随即关闭。
湟源县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置专项工作组,组织公安、消防、文旅、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迅速开展救援,所有游客被立即送往湟源县人民医院进行初级救治,经初步诊断后将伤者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五)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当天天气晴,气温11℃至25℃。东南风1-3级,未出现雨雪及雷暴天气。

2.现场勘查情况

企业现场未提供设备具体参数信息,经查勘核实,事故中的魔毯(详见图2)长度162.5m,坡度18.2°,毯带使用钢扣铰接式连接方式,断裂位置为钢扣与皮带连接处,皮带整齐从钢扣中拉脱,造成毯带断开。断裂后堆积长度89.5m,钢扣铰接式连接方式是用钢扣钉入皮带,钢扣间使用钢丝铰链连接,此连接方式会大幅度降低毯带的抗拉强度,断裂后滑落时间12秒。
该魔毯运转方式为出口处设置首轮、进口处为尾轮,首轮带动毯带运转,尾轮承担转向作用。设备没有防止毯带断裂下滑的保护措施,魔毯毯带断裂后形成自由下滑状态,后经魔毯毯带堆积形成阻力后停止下滑。致人员挤压、撞击从而引发游客受伤事故。

3.现场视频监控情况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画面,还原事发经过如下:
2025年7月26日13时58分00秒,游客陆续前往乘坐魔毯,未发现异常情况。
2025年7月26日13时58分35秒魔毯在运行过程中,魔毯顶端出口位置毯带钢扣铰接连接处突然断裂,造成毯带快速下滑,致人员挤压、撞击,造成4名游客受伤,整个过程持续20秒。
2025年7月26日13时58分47秒魔毯操作人员郑福琴按下急停按钮,魔毯毯带滑行停止。
2025年7月26日14时01分28秒,魔毯操作人员张明军呼唤就近景区工作人员,从入口处疏导乘坐魔毯的游客撤离。
2025年7月26日14时13分28秒,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对受伤游客进行救治。
2025年7月26日14时21分43秒,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2025年7月26日14时57分39秒,所有游客撤离完毕,景区随即关闭。

(六)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4人受伤分别为:

加措,男,55岁,受伤情况:右臂肱骨上端多发骨折。

刘少林,男,39岁,受伤情况:右腿骨折,全身多处擦伤。

王桂霞,女,28岁,受伤情况:左腿胫骨平台骨折,伴随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王生辉,男,10岁,受伤情况:股骨干骨折、头皮血肿、皮肤挫伤。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有关规定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约9.5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7月26日13时59分,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魔毯工作人员陈玉华向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负责人张晓春报告事故发生;2025年7月26日14时18分,景区负责人张晓春拨打120急救电话;2025年7月26日15时,县文旅、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同步上报事故信息,经各部门协同配合,所有伤者被立即送往湟源县人民医院进行初级救治,后经伤者及家属要求,将伤者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湟源县委、县政府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湟源县委、县政府组织文旅、应急等单位派专人对伤者及家属开展“一对一”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并雇请护工24小时照料看护。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对伤者开展救援,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湟源县卫健、文旅、应急、公安等先后抵达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清离现场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加强舆情管控,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未衍生出其他不良后果。

三、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综合分析认为:造成本次事故直接原因魔毯毯带局部承载过重,接近魔毯顶端出口位置毯带钢扣连接处负重断裂,造成毯带快速下滑,导致人员挤压、撞击从而引发事故

(二)间接原因分析

  1. 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对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没有对魔毯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未履行督促运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等主体责任(该公司2025年安全隐患事故自查台账、日常安全巡查表中均未记录事故隐患,未提供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 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提供该公司人员配备任命文件和未提供对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记录)。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根据询问笔录该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通过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该公司未提供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公司在不具备专业维修、保养技术及人员的条件下,没有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设备维修保养(无相关维修保养记录,日常维修、保养只是在连接处打黄油);事故当日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做到对游客疏导、分流及劝告的职责,现场管理缺失(根据询问笔录及调取监控显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3. 张永奎:张永奎作为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景区经营活动中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三。
  4. 齐小军:齐小军作为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营飞天魔毯及玻璃栈道游乐设施过程中,未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 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空转。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对运营单位安全监管缺位。未对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 设施安全检查与整改督促失职。没有对魔毯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未履行督促运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等主体责任。

(二)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资质不符。未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基础安全制度与风险防控失效。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通过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 设备维保专业能力缺失。公司在不具备专业维修、保养技术及人员的条件下,没有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设备维修保养。
  4. 现场游客秩序管理失控。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对游客疏导、分流及劝告的职责,现场管理不到位。

(三)县文体旅游局:

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现场管理存在的系统性缺陷,如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划分不清、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专业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导致行业主管部门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职责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按方案牵头组织专项排查整治。未依据《湟源县2025年旅游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牵头开展涉旅行业游乐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五)湟源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压力传导存在不足。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有关责任单位处置建议(2家)

  1. 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对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没有对魔毯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未履行督促运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等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湟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 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通过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设备进行检测、维修、保养;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做到对游客疏导、分流及劝告的职责,现场管理缺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湟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有关责任人处置建议(2人)

  1. 张永奎,男,汉族,58岁,系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景区经营活动中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项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湟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 齐小军:男,汉族,46岁,系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营飞天魔毯及玻璃栈道游乐设施过程中,未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项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湟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防范措施及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履行属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湟源县文体旅游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本次事故,加强对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强化监管流程,增加监管频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决防范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湟源县2025年旅游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对飞天魔毯、玻璃栈道等景区游乐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主动承担起景区游乐设施监管职责,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问题逐条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

(三)湟源县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牵头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各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动防范事故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协助县安委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坚决守牢安全红线底线。

(四)青海王母圣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督促监管,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五)湖北万客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严格执行限员荷载规定,确保设备运行安全。要对现有魔毯设施进行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实际使用场景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运送人数,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加强维保,保障设备安全性能。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配备技术力量,认真做好设备开机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易损零部件,确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要求。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魔毯项目专项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救援人员依规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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