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非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调研报告
公安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化解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近期对全国各地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治理情况开展系统调研,重点梳理当前现状、总结各地执法实践经验,形成本报告,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当前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居民短距离出行需求不断升级,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经济、环保的优势,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截至2025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在极大便利群众出行的同时,其违规行驶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重要诱因,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一)违规行为高发频发,安全隐患突出。调研发现,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现象普遍存在、屡禁不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常态化,部分骑行人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淡薄,无视交通信号和通行规则,随意横穿马路、逆向行驶,极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二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问题突出,据统计,超过50%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部分骑行人员擅自驶入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穿插行驶,严重扰乱机动车正常通行秩序;三是非法改装现象屡禁不绝,部分骑行人员为追求行驶速度和舒适性,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机、电池、限速装置,拆除脚踏骑行设备、加装车棚等,导致车辆行驶速度远超国家标准,制动性能大幅下降,显著增加事故发生风险;四是其他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骑行时使用手机、手持物品、单手扶持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载物等行为较为普遍,进一步加剧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事故占比居高不下,危害后果严重。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肇事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10%左右,部分城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比高达50%。从法院审判数据来看,2022年以来,部分城市基层法院审结的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近九成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其中近九成涉事非机动车为电动自行车。同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也对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驶构成严重威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顽疾尚未破解。各地交管部门虽先后采取专项整治、宣传教育、设施完善等举措,推进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治理工作,但整体成效不够显著,违规行驶高发态势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为:整治行动多以阶段性、集中性开展为主,缺乏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整治结束后违规行为易反弹回潮;部分地区执法力度不足,对轻微违规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处罚震慑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未能有效提升骑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非机动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城市缺乏专用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不连续、宽度不足,标志标线缺失、模糊,客观上导致违规行驶行为频发。
二、各地执法经验做法
调研过程中发现,各地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治理有效路径,其中上海、深圳、杭州等发达地区结合城市治理优势,创新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与其他地区经验相互补充,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多地坚持制度先行,不断完善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法规规章,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陕西省榆林市制定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界定标准,规范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维修等全环节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江西省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步伐,将《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完善省级地方标准,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安徽省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行规则、违规处罚等核心内容,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推动非机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注重法规细化与落地,上海市出台《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细化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停放等具体规定,明确禁止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对销售非标车辆实行“退一赔三”,强化源头管控的刚性约束;深圳市结合特区立法优势,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城市综合治理体系,出台专项管理规定,明确快递外卖配送车辆专用标识管理、通行时段管控等具体要求,实现源头管控与日常监管有机衔接。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整治效能。各地积极创新执法模式,推动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整治工作常态化、精细化、精准化。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城管、住建等部门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聚焦重点路段、高峰时段,严查各类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二是推行科技赋能执法,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智能抓拍等科技手段,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规行为实现自动抓拍、依法处罚,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减少人工执法压力;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部分地区对轻微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劝导教育”,对多次违规、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同时组织违规骑行人员参加不少于两小时的交通安全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其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四是聚焦重点群体管控,针对快递外卖骑手等职业骑行人员,督促配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配送车辆进行备案审查,严禁改装车辆接单,从职业源头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杭州、深圳、上海等发达地区在执法创新上走在前列,杭州市推行“电子围栏+智能管控”模式,在核心商圈、重点路段设置电动自行车禁行、限行电子围栏,对违规驶入车辆自动预警、精准查处,同时建立“交警+志愿者+企业管理员”联动执法机制,强化高峰时段管控;深圳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搭建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违规行为的实时监测、自动抓拍、精准溯源,同步推进“首违警告、再违处罚”的柔性执法模式,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上海市针对快递外卖骑手群体,推行“积分管理制度”,对合规骑行给予积分奖励、对违规骑行扣除积分,积分与配送资格挂钩,倒逼骑手规范骑行。
(三)加强设施建设,优化通行环境。各地注重基础设施完善,为非机动车规范行驶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和养护力度,科学合理划分非机动车道,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有效避免机非混行,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安全;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合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停放秩序,同时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切实缓解“停放难、充电贵”问题;三是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在重点路段、路口增设非机动车通行标志、警示标识,明确通行规则,引导骑行人员规范行驶,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上海、杭州、深圳等发达地区聚焦基础设施精细化建设,上海市推进“机非分离”专项工程,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设置物理隔离式非机动车道,配套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优化路口通行组织,减少机非冲突;杭州市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周边,建设电动自行车换乘驿站,配套充电、停放设施,引导群众“公交+电动自行车”绿色出行,同时对老旧道路非机动车道进行拓宽、改造,确保通行畅通;深圳市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工业园区,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棚建设,实现充电安全监控全覆盖,同时在重点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待行区、减速带,优化通行体验。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各地坚持宣传引导先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是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网络,线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非机动车通行规则和交通安全知识;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网格微信群等载体,推送违规案例、安全提示,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园法治教育体系,面向学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同时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精准宣传,切实提升不同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案例警示震慑,定期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引导群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四是鼓励社会监督参与,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有责”的共治氛围。上海、杭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注重宣传教育精准化、场景化,上海市开展“文明骑行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专项活动,邀请交警现场讲解违规危害,组织骑行人员签订文明骑行承诺书,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推送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增强宣传针对性;杭州市打造“文明骑行”宣传品牌,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片、骑行志愿者劝导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开通“违规举报”小程序,方便群众实时举报,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深圳市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动画短片,通过社区宣传栏、校园广播、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切实提升宣传实效性。
(五)推进存量治理,化解历史隐患。针对老旧、非标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多的问题,各地采取有效举措,有序化解历史安全隐患。江西省推行“以旧换新+报废回收”相结合的举措,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及时兑现补贴政策,在拉动消费的同时,推动废旧电动自行车规范回收处置;榆林市对《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管理,合理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有序消减存量安全隐患;安徽省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流程,优化登记服务,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从源头规范非机动车管理。上海、深圳、杭州等发达地区结合城市治理实际,创新存量治理模式,上海市推行非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政策,联合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推出多元化补贴方案,引导群众主动淘汰非标车辆,截至2024年底,全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率达98%以上;深圳市实行非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与淘汰衔接机制,对备案车辆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加强管控,过渡期届满后全面禁止上路,同时优化登记服务,推行“线上申请、线下领证”,提升群众办理效率;杭州市建立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体系,在社区、街道设置回收点,实行“免费回收、专业处置”,同步推进蓄电池集中回收,有效化解环境和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违法违规行驶治理的建议
针对当前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经验做法,从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优化基础设施、深化宣传引导、健全协同机制等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供国务院交管部门决策参考。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筑牢源头管控防线。一是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非机动车管理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登记管理、通行规则、违规处罚等核心内容,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解决各地执法不一的问题,推动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二是强化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生产、销售、维修全链条质量管控机制,从源头遏制违规车辆流入市场。三是规范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模式,简化登记流程、优化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存量非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合理设置过渡期,有序引导群众淘汰非标车辆,切实化解存量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废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回收管理,完善回收体系,规范回收流程,严厉打击废旧蓄电池随意丢弃、非法处置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推动执法整治常态化,各地交管部门要将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整治纳入日常执法工作重点,聚焦重点路段、高峰时段,加大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频次和覆盖面,形成常态化震慑。二是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面推广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等科技执法手段,实现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的精准识别、自动抓拍、依法处罚,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人工执法压力。三是完善处罚标准体系,加大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强化处罚震慑力;同时规范处罚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提升执法公信力。四是健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着力破解监管难题。
(三)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通行环境。一是科学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各地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划分非机动车道,确保非机动车道连续、畅通,宽度符合国家标准,全面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有效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减少机非混行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人员密集区域、重点路段合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停放秩序;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落实“三零”接电服务和优惠电价政策,切实缓解停放充电供需矛盾,从源头减少违规停放行为。三是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在重点路段、路口增设非机动车通行标志、警示标识、减速带等设施,明确通行规则,引导骑行人员规范行驶;同时优化交通信号设置,合理分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时间,切实保障非机动车通行权益。
(四)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一是构建全方位宣传教育体系,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非机动车通行规则、交通安全知识和违规行驶危害,营造“安全出行、文明骑行”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开展精准化宣传教育,聚焦老年人、青少年、快递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采取案例讲解、现场演示、安全培训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重点群体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校园和社区宣传,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园法治教育内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现师生宣传全覆盖;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作用,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弘扬文明骑行风尚,开展文明骑行示范创建活动,评选文明骑行标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骑行习惯。
(五)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各项治理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定期会商研究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快递外卖配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员工和骑行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筑牢企业安全防线。四是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社会组织参与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六)聚焦重点问题攻坚,破解治理顽疾。一是开展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改装电机、电池、限速装置等违法行为,严查非法改装窝点,从源头遏制非法改装行为,切实规范车辆安全性能。二是强化安全头盔佩戴管理,将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常态化执法内容,加大查处力度,提升头盔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三是优化城市出行结构,结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出行便利性和舒适性,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非机动车出行总量,从根本上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治理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建议国务院交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总结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做法,特别是上海、深圳、杭州等发达地区的创新举措,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非机动车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调研组
2026年5月20日
(注:文档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