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起因
2026年4月,广东珠海某科技公司一名刚满18岁的试用期员工万先生,入职仅一个月左右,因工作期间频繁脱离工位,多次被公司管理人员找不到人,引发公司方注意。公司方面称,该员工在试用期内,多次以上卫生间为由,长时间滞留厕所,并非正常生理如厕,而是在厕所内玩手机、刷视频、抽烟,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存在脱岗怠工问题。
二、事件核心经过
1. 违规取证拍摄
4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该公司管理人员巡查时,在厕所门外发现员工万先生长时间未出隔间,随即透过厕所门缝,拍摄到万先生在隔间内蹲着玩手机的照片,以此作为员工违纪的证据。公司明确否认在厕所内安装监控,强调照片为临时门缝拍摄。
2. 公司发布处罚通告
当日,公司正式发布盖章处罚通告,认定万先生“利用上卫生间之机长时间滞留并使用手机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属于脱岗怠工”,作出扣除绩效200元、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并将门缝拍摄的员工如厕照片直接附在通告后。
3. 通告大范围传播
这份带有人物隐私照片的处罚通告,被直接发送至公司400余人的内部员工大群,彻底公开了员工违纪及处罚信息,事件开始在公司内部引发争议
1、员工有错,但错不至被“示众式处罚”
员工上班借上厕所长时间蹲坑玩手机、摸鱼怠工,确实违反职场纪律、浪费工作时间,这点没什么好洗的,职场要有基本职业操守。
但犯错归犯错,顶多是警告、扣绩效、约谈整改,直接开除+偷拍照片发几百人大群公开处刑,完全过度处罚。
2、公司最大的问题:管理越界、侵犯隐私、取证违规
第一,厕所是绝对私密空间,门缝偷拍本身就不合适,违背公序良俗,涉嫌侵犯隐私权;
第二,把员工如厕私密照片附通告、发全员大群,属于人格羞辱、公开示众,不是正规企业管理,是简单粗暴的霸道管控;
第三,仅凭如厕玩手机就直接辞退,法律层面大概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就算有条款,也不能突破法律和人格尊严的底线。
员工摸鱼不对,但公司偷拍示众、过度开除,错得更离谱,既不合法,也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