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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2025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汇编(共18家)
2026-05-01 15:49
A股上市公司2025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汇编(共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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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30日,除两家上市公司公告延迟披露2025年度报告外,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共5516家上市公司公布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1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88家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美丽生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我们注意到,公司自查发现,202411月至12月期间,美丽生态公司存在股东安排资金通过第三方账户代部分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形,总金额为27,500.00万元。我们虽然执行了函证、访谈、凭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的商业实质,无法确定该事项对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因此,我们不对美丽生态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ST 皇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皇庭国际自2020年起持续发生经营亏损,该亏损状态延续至2025 年度,未出现实质性改善迹象。截至 2025 12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母净资产出现负值,扣非收入大幅下滑,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主要是因为2025 月公司重要资产皇庭广场被动处置(法拍抵债)。

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可执行性及实际效果,无法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扭转公司净资产为负的状况,也无法评估其对公司未来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进而我们无法对皇庭国际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

3*ST 万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万方发展20257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5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万方发展立案,截止本报告立案调查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万方发展会计报表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9)所述,万方发展下属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收入1.54亿,主要为玉米贸易收入。我们抽查了销售合同、发运记录、结算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等相关资料,并对营业收入执行了函证等审计程序。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执行客户访谈等程序,无法确认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承担主要责任还是代理责任,因此,无法判断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收入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可收回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1)所述,万方发展持有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奥公司”)股权20%,截止到20251231日,万方发展对百奥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1,432.26万元,202512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额-354.94万元,我们审阅了万方发展提供的百奥公司财务报表,发现百奥公司连续亏损,经营情况未见好转迹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可收回性具有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万方发展对百奥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否需要调整。

4*ST岭南。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截至20251231日岭南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349,294,909.69元,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5,676,137.90元,如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岭南公司采取了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可执行性及实际效果,无法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扭转公司净资产为负的状况。

2、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的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时参照1年期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比率加成计提。由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资产存在提前结算的可能,提前结算会存在损失的可能性,且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执行函证程序的回函率偏低,我们无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充分的。

3、由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养护人因公司未能支付养护费用及地租,拒绝我们进入苗场,我们未能对公司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执行盘点程序。

5*ST恒久。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由于恒久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述其对于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最终以我们的审计报告为准,导致我们无法确认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因此,我们不对恒久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另外,恒久股份公司20255月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时,EPC项目对外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为“电站建成且完成并网手续(通常为签署购售电合同)并取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截止审计报告日,恒久股份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EPC收入确认政策变更为“以EPC项目完工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在项目整体完工、满足履约义务完成条件时确认相关收入”的议案,尚未公开披露并正式对外生效,恒久股份公司部分项目在未完成并网手续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不符合现行对外生效的EPC项目收入确认政策。且项目在未并网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也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我们认为针对该部分项目应调减营业收入25,588,854.71元,调减营业成本23,003,643.43元,但恒久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未针对上述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6*ST赛隆。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2025年度,赛隆药业用总额法确认了AI服务器加工业务收入35,798.27万元。

1、赛隆药业2025年度服务器业务主要的终端客户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赛隆药业对该终端客户确认的加工业务收入金额为29,809.73万元,经现场核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1)我们注意到该终端客户与赛隆药业2025年度服务器业务的一家主要供应商,于2025年度存在AI服务器业务主要配件(GPU显卡)的大额交易事项。

2)赛隆药业于2025年度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终端客户确认的部分产品销售收入,其指定的交货验收地点并非位于该终端客户的主要经营地,而是位于邻近赛隆药业服务器生产地址的广州。但我们现场核查时,该部分产品已不在上述验收地点,已转移至第三方地址。

3)我们现场走访相关产品最终使用情况时,发现部分产品未实际投入使用。

4)我们亦关注到,赛隆药业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与该终端客户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股东方主要负责人存在疑似关联方关系。

2、赛隆药业于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客户确认的服务器加工业务收入4,057.98万元,我们对相关终端客户进行走访时发现,部分产品未实际投入使用或对外销售。我们核查了上述交易的合同、结算单、入库单等相关凭据,以及实施函证、访谈、查看期后回款等审计程序,但受限于上述情况的复杂性及系统性风险,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潜在影响;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就赛隆药业上述服务器业务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等其他情形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7、诚益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无法核实重大报表科目调整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异,其中,2026427日提供的用于披露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与其于20262月提供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相比,管理层将20251231日资产总额调减65,124.96万元、负债总额调增29,122.84万元、净资产调减94,247.80万元;将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调减43,719.00万元、营业总成本调减24,385.4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73,143.81万元、所得税等费用项目调增1,781.56万元、净利润调减94,258.94万元,管理层调整后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936.94万元。由于上述调整事项涉及提前确认收入、长期资产减值、大额费用跨期等事项,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我们无法就诚益通相关调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调整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以确定诚益通调整后的2025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期初数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在对诚益通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期初余额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由于本报告二、(一)所述,诚益通未审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我们未能实施全部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诚益通财务报表期初数已恰当核算、列报与披露。

(三)无法核实长期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2025年末较年初增加20,022.48万元,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购置资产的相关合同是否履行及已入账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8、仕净科技。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系首次接受委托对仕净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在审计中存在如下限制:

1、应收账款

截至20251231日,仕净科技合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9,508.1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69,137.04万元。我们对仕净科技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相关应收账款回函比例较低。我们亦无法进一步执行访谈、实地核查等替代程序,以证实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

2、资产减值

我们未能对仕净科技2025年计提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仕净科技管理层仍未能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估值的报告等资料。

3、存货

公司于资阳投入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该项存货账面价值6.70亿元。该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已陷于停顿,到位的设备已被封存。由于我们在现场仅能观察到车间内的管道安装及室外工程情况,无法对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动力站、楼顶部的废气系统等存货执行监盘程序。由于未能以上执行监盘程序,我们无法确定该项存货的价值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以及无法确定由于外购存货所对应的应付账款发生的合理性。我们按照审计计划对公司投入的宁国二期机电建设项目执行监盘审计程序。该项存货账面价值4.92亿元。经现场盘点,实盘数量及价值与账面记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来确定账面价值的合理性。

(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电池片业务为大额经营亏损,环保板块除少量运维性质的业务收入外,基本停滞;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2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50亿元,负债高于资产;由于诉讼导致大部分银行被冻结,公司的诉讼较多,但在报告期末没有预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与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仕净科技存在多个不确定性事项,这些不确定性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9、瑞茂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51231日,瑞茂通应收账款余额972,570.39万元,管理层已计提坏账准备164,771.60万元,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68、投资收益所述,截至20251231日,瑞茂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43,148.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59%2025年度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7,558.9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4.31%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到重要联营企业的财务资料,无法对联营企业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准确性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所述,2025年度瑞茂通因债务违约导致大量债权人提起诉讼,包括尚在起诉、审理阶段未判决生效的案件在内的涉诉金额596,775.42万元。瑞茂通对其涉诉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441.42万元。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诉讼事项复杂性及其判决、执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时审计机构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因此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前述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2025年净利润为-314,217.7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54,124.69万元,同比2024年下降31.61%。于202512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536,925.12万元,货币资金43,310.60万元(其中受限资金24,881.42万元),短期借款400,170.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95.25万元,应付账款790,473.98万元,货币资金已无法偿付短期债务;大量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逾期债务363,224.32万元;瑞茂通及其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限制出款,冻结金额6,771.41万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瑞茂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以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由于债务化解和控股股东的重整尚处于推进阶段,方案落地实施、执行进度及最终结果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亦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资金,以及相关事项对未来经营现金流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0、创兴资源。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营业收入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创兴资源2025年度收入3.21亿元,以承接工程项目的分包业务为主。创兴资源承接的分包业务项目中,存在如下情形:(1)部分收入来源于中途承接的分包项目,存在非正常施工或停滞后由创兴资源承接的情况。(2)部分项目的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创兴资源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责任难以确认。(3)部分项目应收账款存在逾期,其可收回性难以确认。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无法对创兴资源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收入内部控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创兴资源于 2025 年度发生亏损人民币3,345 万元。自 2023 年起,创兴资源已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五年为负,净资产持续下降。

以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创兴资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创兴资源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11、三房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关联方应收账款事项

如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5、应收账款”、财务报告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8).其他关联交易”所述,截至20251231日,三房巷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56,066.30万元,计提了10,737.09万元的坏账准备,截至报告出具日,三房巷公司尚未全部收回欠款。对于关联方应收账款,我们实施了函证、资料查验、期后收款检查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事项

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持有三房巷公司的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但若该等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三房巷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联担保事项

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方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所述,截至20251231日,三房巷公司为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6亿元整,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6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债权人为建设银行江阴支行,该担保尚未履行完毕,三房巷公司对该事项未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未能就上述担保事项及预期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2*ST熊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所述,截至20251231日,熊猫金控公司小额贷款账面余额3.28亿元,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28亿元。前述事项形成于2024年及以前并延续至本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借款人信息、借款合同资料及还款能力相关证据,我们无法就相关小额贷款债权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③A及附注十四、215)所述,熊猫金控公司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与公司账面定期存款质押担保、资金置换及预付款项挂账等相关事项形成于2024年及以前并延续至本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小额贷款债权转让及相关资金安排的履约、合规、业务背景及交易对手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相关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的真实性、相关资金安排的合规性,以及对应债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3、闻泰科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合并范围变动及相关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218,附注七、2,附注十二、61)以及附注十四、21)所述,受荷兰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2025107日的裁决及相关临时措施的影响,闻泰科技认为其对注册于荷兰的子公司Nexperia.HoldingB.V.(以下简称安世控股)及安世控股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安世境外)的控制权受限,因此,自2025101日起闻泰科技不再将安世境外纳入合并范围,但仍将安世控股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安世境内)继续纳入合并范围,并将对安世控股的股权投资划分为安世境内和安世境外两部分,将安世境外部分按控制权受限时点估计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3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43.83亿元),相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损失89.48亿元(闻泰科技202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87.60亿元),减少分摊至安世境外的商誉182.02亿元,保留分摊至安世境内的商誉31.95亿元。因闻泰科技已无法获取安世境外2025101日之后的业财数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安世境外投资的年末账面价值仍为34.3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41.20亿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57.51%。此外,截至20251231日,应收账款中应收安世境外年末余额14.08亿元,闻泰科技未计提坏账准备。

2.信息系统审计范围受限:安世控股重要的信息系统(SAP、订单系统、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等)部署于安世境外,受上述法庭裁决及相关临时措施的影响,与这部分信息系统相关的审计工作受到限制,主要包括与该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以及与安世境内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存货与成本核算、研发费用等相关的部分审计工作。由于上述事项高度复杂、相关事项的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相互影响,我们未能取得与之相关的充分资料和信息,无法就闻泰科技对上述控制权受限的判断、合并范围的变动及相关会计处理、对安世境外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分类及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应收安世境外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以及安世境内与上述信息系统相关的部分财务数据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也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4、福成股份。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固定资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固定资产”所述,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333,406,806.86元。其中:福成股份于2022年至2023年内支付刘家河养牛场、兴隆庄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厂三处建设项目工程款共计512,579,384.30元。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该等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预计负债、资产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一)、预计负债”所述,福成股份的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陵园公司)在以前年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持有的公墓许可证(公墓许证字第HNGM095号)于2024年到期,2025年未能取得新备案证书,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根据2023128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0382刑初59号,陵园公司、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152,947,719.00元。截至20251231日,陵园公司预计负债12,975,309.10元,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6,623,688.05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陵园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及相关往来科目抵消的准确性、存货(墓地)库存数量及金额的准确性、实物资产的减值是否准确。

(三)收入、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2025年度福成股份通过中间人实现销售收入34,439,400.00元,涉及6个个人客户及3个公司客户。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实施函证或者访谈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2、福成股份于2025年租赁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公司牛棚面积113,700㎡(租期:2025101日至2026930日)年租金24万元,与2024年租赁面积16,800㎡牛棚+6,000㎡青储池(租期:2024101日至2025101日)年租金100万元(注:同时存在另一份盖章生效的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面积108,000㎡牛棚+6,000㎡青储池,年租金100万元)相比,租赁面积大幅增加、单位租金显著下降,我们无法判断租金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福成股份肉牛养殖分公司于2025年分别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4,816,460.00元、8,082,580.00元,福成股份肉牛养殖分公司、肉牛屠宰分公司于2025年分别向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采购2,357,040.00元、2,684,120.00元。截至20251231日,应付账款-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993,600.00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三河市茂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与福成股份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以及上述交易是否公允。

3、福成股份采购人员关某、刘某于202548日分别向福成股份借支购牛备用金300万元、300万元,合计600万元,上述款项于2025630日前归还。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采购人员与福成股份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采购借款是否属于资金占用。

(四)存货

福成股份肉牛养殖相关存货(牛)存在存货管理信息化与管控机制缺失。在租赁使用的三河市瑞隆肉牛养殖有限公司牛场中,存在多家公司牛只混场饲养情形,福成股份虽对牛只进行分区养殖,但未建立有效的权属标识、台账区分及现场管控措施,无法清晰、可靠地证明牛只所有权归属。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对福成股份的期末存货(牛)的数量、金额难以确认。

(五)税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其他应收款”所述,20256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李旗庄税务分局出具冀廊三河税李旗庄分局通〔20255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福成股份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补缴202211日至2025623日期间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6,370,038.23元,以及金额不等的滞纳金。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支付税款6,846,359.17元,于2026年支付税款9,523,679.06元,但相关税款滞纳金尚未缴纳。福成股份认为存在税务争议,对已缴税款暂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但未依会计准则规定计入税款归属期相关会计科目。

15、天宜新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202511月,天宜新材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但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破产重整工作能否成功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截止20251231日,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出现严重流动性困难,大量银行账户与相关资产被冻结或查封,募集资金账户被强行扣款,并存在较多诉讼等或有事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部分子公司业务受行业持续低迷等影响而停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导致对天宜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同时:1、我们未能获取公司就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应对计划及措施之相关有效材料;2、上述不确定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累积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评价公司的资产计价与减值情况判断是否合理,无法就公司相关资产减值之减值方法、假设前提、预测基础数据与参数的合理性做出评价;无法对天宜新材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二)借款与融资业务无法有效核实

2025年度,公司为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向非金融机构、个人、实际控制人及通过实际控制人对外大额高息举债,并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开展票据贴现融资及转贷等业务。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未能提供全部完整的借款协议、利息约定等有效文件资料;部分资金通过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个人账户或提取现金后对外支付,入账未取得相关有效凭证;部分资金直接支付至与债权人无明确法律关系的其他单位,亦未提供有效的委托收款、债权转让等授权文件;相关资金拆借与融资未进行有效内部审批,公司未及时对相关资金拆借事项进行恰当的账务处理。上述事项表明公司资金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涉及金额重大、性质严重且影响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核实相关负债、成本费用及资金往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三)债务违约及重大诉讼等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因流动性持续紧张、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违约,由此形成大量相关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公司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申报债权与审核确认尚未完成,公司存在因以前年度信息披露违规导致的投资者索赔事项等;前述事项最终结果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估计相关损失、潜在义务与负债,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或有事项及损失。上述事项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四)审计范围受限

1、借款与融资业务审计程序受限如前文所述,公司在借款与融资方面无法提供全部有效文件,我们虽然通过实施函证、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通过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借款与融资业务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2、函证与盘点审计程序受限(1)函证程序受限截至审计报告日,针对往来款项及相关交易等实施函证程序过程中,部分单位的函证未能有效发出,已发函项目回函比例较低,且部分回函存在不符事项;我们未能通过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相关往来款项及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权利义务状况,无法核实是否存在对相关损益及现金流量项目的具体影响,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2)存货监盘程序受限公司部分子公司部分存货由于多方原因未能组织对存货的有效盘点,我们虽然在年末及期后实施了存货监盘,但仍无法有效确认年末存货结存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影响。

(五)内部控制失效

公司在资金管理、存货管理、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未能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相关财务内控缺陷对整体财务报表及附注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16、航天宏图。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三)所示,截至20251231日,航天宏图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5,087.52万元,累计折旧32,801.38万元,账面净值72,286.14万元。受经营波动影响,2025年度航天宏图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人员流失加剧,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存在明确减值迹象。报告期末,公司未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工作,亦未结合资产闲置、经营恶化等减值触发因素,对固定资产实施全面减值评估。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执行必要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及有效替代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合理判断航天宏图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准确性。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七)所述,管理层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确认了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累计余额9,038.82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三)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航天宏图公司连续亏损,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89,766.07万元,截至20251231日,航天宏图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3,627.15万元,资产负债率121.52%,流动比率为0.70,出现明显流动性困难,金融机构借款、商业承兑汇票及应付供应商货款等债务逾期,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因债务逾期及欠付员工薪酬已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航天宏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航天宏图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化解债务及诉讼案件的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四)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的准确性、恰当性

如附注六、(十一)及(十二)所述,截至20251231日,航天宏图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中对株洲迪策鸿卫北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冈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12,134.21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对鹤壁太空星际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440.39万元。航天宏图公司提供了上述三家被投资单位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我们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下述事项发表意见: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及与之相关的权益法投资收益(损失)的准确性和恰当性;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及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准确性。

17、田野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立案调查

田野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于20264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止到报告报出日,田野股份目前尚未收到立案调查结果。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涉及到的财务数据调整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预计该立案处罚结果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上期保留事项及进展的影响

上期保留意见主要涉及:1、田野股份向部分贸易客户销售榴莲肉、果汁等商品,这些销售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到货款,我们虽然实施了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然无法获取销售收入的商业合理性及款项可收回性的证据;2、田野股份自查发现本期通过合同加价方式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水果等原料虚增采购金额并通过供应商支付佣金及供应链利息及前期欠款等支出,但未提供完整证据资料,我们无法做出调整,也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榴莲肉、水果原料,这些采购存在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收到货物、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涉及的供应商之间或与田野股份其他供应商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成立时间短且交易金额较大等情形,我们虽然实施了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然无法获取涉及采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形成的款项是否存在和准确性;3、田野股份与部分在建工程供应商存在提前于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支付款项、供应商规模小或成立时间短且提供大额工程服务合同等情形。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然无法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证实在建工程发生金额的准确性;4、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10所述,田野股份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嘉兴方富宏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方富宏熙”)的投资价值25,824,640.00元,持股比例25%,而嘉兴方富宏熙大股东北京方富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75%,却未出资。本期嘉兴方富宏熙以1,000.00万元收购其关联方嘉兴方富芯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上海恩凯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截至审计报告日,嘉兴方富宏熙收购的上海恩凯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田野股份未能就前述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5、田野股份下属的子公司广西田野创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2024年度账簿记载采购肥料5,332,380.00元,对应向田野股份销售水果2,662,769.00元,其余金额计入存货核算。农业公司解释该业务的真实情况系田野股份采购水果原料、该部分采购安排农业公司走账,并非农业公司的真实业务。农业公司本期严重亏损。农业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合计56,604,812.07元,我们未能获取相关资产计量准确性的证据。

上述事项我们本期仍然无法获取恰当的证据予以进一步证实,且本期上述有客户已注销,未单项考虑坏账计提,仍按账龄计提;上述部分原料供应商继续供货;农业公司期末存货4,371,064.04元,近几年收入很低,存货存在跌价迹象;本期转让方富宏熙基金份额2,600万份,作价2,609.09万元,期后付款账户不是合同约定账户;本期与部分工程承建企业继续存在交易。这些事项,我们虽然实施了审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予以确认。截至审计报告日,田野股份管理层尚未完成自查工作,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8、云创数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云创数据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云创数据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4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事项结果对本期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程度。

2、重大财务报表项目数据无法核实

20254月,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多个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的财务报表项目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及相关支持性资料以说明上述调整的合理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同时我们注意到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30,975,726.77元,我们实施了合同检查、函证、访谈、终端现场查看等审计程序,但受限于审计手段有限,仍无法就营业收入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由于上述调整金额涉及科目广泛、金额重大且我们无法就云创数据相关调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调整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确定相关调整事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必要对云创数据包括2025年度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对应的数据做出调整。

3、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无法核实

我们注意到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其他应收款所述,云创数据披露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人民币553,857,756.96元,我们无法设计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该项其他应收款所涉及业务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回收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后附的财务报表所示,截至20251231日云创数据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867,412.10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6,148,159.49元),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28,200,868.81元,货币资金扣除募集资金账户后的余额为人民币10,719,252.61元已不足以覆盖短期借款余额。同时贵公司分别于2026410日、2026417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20263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202634号),累计冻结公司募集资金71,615,769.22元,冻结期限6个月,维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负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云创数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利润总额分别为-146,596,190.33元、-173,607,378.05元、-78,927,828.07元,且相应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疑虑、后续业务持续和开展存在重大不确认性,公司未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改善措施。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无法对云创数据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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