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的财报,令人震惊之余,能否推动些啥?
这是我今天想跟大家探讨的。
昨晚等来的五粮液财报,确实非常非常的让人震惊。投资者以及围观者的情绪,非常能让人理解。大家一是关注合不合法,二是关注即便合法但合法的前提是不是也不能违背普通老百姓和投资者的常识。
正是基于此,哪怕我是非常喜欢五粮液,看好五粮液,也希望五粮液能挺住这轮风波和舆情,触底归来,但是我昨晚睡下之后,一想到五粮液的这个财报,还是总觉得太多太多颠覆人常识的地方了,虽然不知道怎样全盘说起,但此刻至少有2点,我个人不吐不快。
第一、我个人觉得在上年第四季度报和本年第一季度报的公布上,你利用会计准则合法的进行调剂分配,感觉都没啥大问题,但是去年前三季度报都已经是过去式了,比如去年一季度的营收都已经发布了是369.4亿,现在硬是修改成了170.9亿,同理去年一季度的归母净利润也是已经发布了为148.6亿,现在却修改成了44.16亿,这种如果还能修改且合法的话,我总觉得违背常识了,如果不仅是违背我个人的常识了,而是违背了广大普通老百姓或者投资者的常识了,那是否应该推动法律在这上面做一定的优化?当然,如果现在是把这一点直接推到被带走的五粮液上任一把手的身上,那一切也还能解释,好像也都还能说得过去,毕竟有人之后会为此付出牢狱的代价。
第二、五粮液这次敢于撕下行业的遮羞布,第一个站出来把旧模式下“发货即确认收入”的方式,改为新准则下“需待经销商签收验收后才确认”,这个做法其实本身是很值得点赞的,本身就更应该这样子嘛,如果单方面发货了都能算作营收,等后面出现退货之类都记做坏账或者计负,那不就等于以前的财报没有任何参考性,这对投资者或者观察者都极为的不尊重。并且如果五粮液带头做出了这样的调整,但其他企业不这样调整也依然视为合法,那不就等于市场上永远有两套不同的准则,这是否也会乱套,在这一点上是不是也应该统一做出优化和说明?
基于这两点呢,我感觉五粮液这次可能不去一味的追求今年一季度报的数据好看,而是坦然的就直接把退货负营收负利润直接记到去年的四季度甚至直接记到今年的第一季度,或许反倒能赢得大家真正的理解和尊重,是吧?当然,这是我的一己之见,谨供参考。我的出发点是希望借助五粮液的这次事件,看看能不能推动我们社会有些层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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