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备部经理田峰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区工委管委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营商合作局、社会事业局、城市运行局、综合执法局、区总工会、大兴公安分局作为成员单位参与评估工作。同时邀请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并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配合评估组对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评估组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了会议研讨评估工作,并依据《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对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涉事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现状进行了评估。参与评估的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根据评估情况编制了《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专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估报告》)。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首先,城市运行局组织事故相关单位、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共同召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会。会上听取了事故相关单位——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以下简称“新特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会后组织专家组赴事故现场核查。
随后,评估组对《事故调查报告》中被调查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初步分析,并要求事故相关单位补充提交落实责任追究及整改防范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到补交资料后,评估组再次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分析,并要求事故相关单位再次补充相关材料。
专家组在前期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专项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组结合专家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起草了《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追究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在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从三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是评估事发现场的整改措施情况;
二是评估事发单位事故整改相关措施的落实记录;
三是评估事发单位在事发之后其他作业中是否延伸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最终编制形成《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综合执法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事故相关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新特公司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姜效吉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不到位;特种作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田峰,作为新特电气公司的设备部经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发现姜效吉爬上天车后,未制止和纠正其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有关规定,对此导致事故发生,田峰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建议对田峰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综合执法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新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均已缴纳罚款,共计:人民币叁拾伍万玖仟陆佰柒拾贰元整,并已结案。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要求新特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立即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15 ”事故发生后,新特电气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董事长立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新一届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成员,任命了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各中心总监为成员的新一届安全生 产领导团队,同时为加强日常管控,又增设了以制造中心总监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执行委员会,明确了各组织成员的主要职责。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一起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重新修订了 2022版安全责任书,重点完善了涉及事故生产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内容,确保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自身责任,并利用本次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通过责任制的学习,使全员认知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 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为提升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特电气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继续教育,组织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2022 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二是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电视宣传栏、标语 ”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三是丰富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员工线上线下参加安全专题学习及考核,利用公司宣传窗口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知识视频等方式普及宣传各种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法律法规,促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监督检查频次
日常工作中,安全生产执行委员会每周不定时组织开展车间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发生至今,累计提出安全隐患整改项 228 项,目前已整改完成 207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被纳入到了绩效评价体系中,与员工及部门主管的绩效直接挂钩,同时对违规操作且情节严重的员工及部门管理者,公司加大了处罚力度,事故发生至今,累计通报处罚 6 人次(其中开除 1 人)。
(二)立即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事故发生后,认真检查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隐患,重点区域、消防通道、设备设施、员工宿舍、食堂燃气、有限空间等进行了全面、深入、彻底、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强监督,即查即改即验收,逐一落实,并举一反三,排查所有类似安全隐患。
对引起事故的因素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所有类似项目,在人防、技防、物防“三防 ”上加大了隐患排查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人防措施
(1)通过在生产车间设置小组组长(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对所管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加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频次,辨识车间内存在的劳动防护用 品发放不足和欠缺,针对焊工手套发放不足、安全帽有效期过期、防砸鞋磨脚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善。
(3)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作业证管理。
(4)针对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入厂需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培训完毕后,佩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防护鞋套)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2.物防措施
(1)涉及登高作业的爬梯设置挡板,并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攀登。
(2)存在高处作业的区域,设置防护栏进行安全围挡,防止人员意外坠落。
(3)针对可能存在火灾风险的除尘管道设置阻火阀,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夏季氧气乙炔库房温度过高,采用屋顶增加隔热棉反光膜的措施,降低库房内温度,使库房内温度保持在 35 ° 以下。
(5)更换工厂使用的吊具,对没有防脱钩的吊索具进行更换,采购扁平吊带保护套,根据扁平吊带的长度使用符合要求的保护套。
3.技防措施
(1)厂区增加监控,管理人员通过监控实时查看人员作业情况,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告知并给与通报。
(2)天车加装移动声光报警装置,当天车使用时,会发出声光报警,保证人员及时躲避天车。
(3)厂区叉车加装声光报警装置,车辆在移动时车辆前后地面会有灯光显示,预防人员进入车辆危险区域。
通过强化风险意识,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共识: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前、把隐患解决在事故前。在自身风险排查的同时,请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共计排查安全隐患 16 项,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即查即改,杜绝次生事件发生。
(三)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广大职工干部在本次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绷紧铁规禁令这根弦,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1.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进行风险辨识,辨识出 321 条安全风险,并逐条落实防范措施。
2.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车间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即整改,将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阶段。
3.强化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管理措施,从源头在加强管理干部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成立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加强生产车应急物资管理,厂区设施多个急救药品领用箱,箱内放置急救药品,方便员工取用。
6.为保证员工在遇到突发事故(疾病)后能得到有效医治,企业安排专人进行红十字救援培训,针对心肺复苏、应急救治等方面进行培训取证。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新特电气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向全体职工开展了“8·15 事故 ”警示教育大会,针对本次事故,对全体人员进行了事故原因的分析,并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要求,汲取事故教训,做到思想上、行为上认识安全,提高公司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五)全方位监管生产过程
事故发生后,新特电气将原设置在车间内的安全管理部门调整转换由总经理直接领导,新任命制造中心总监直接担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生产过程的监督与检查。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涉及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作业。车间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全流程参与整个生产过程,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全覆盖。
四、事故发生单位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本次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调查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事故现场及企业提供的事故发生后的相关资料,基本可以证明事故单位在事故现场采取了有效措施,落实了《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建议,事故现场安全现状符合事故整改要求,且直至项目结束,未发生任何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此外,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对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的事故发生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现场环境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安全管理文件、台帐、记录、档案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该公司针对本起事故的整改和防范符合要求。同时该公司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增安全投入,增设了其他车间的安全设施,举一反三,证明其延伸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其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
五、评估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评估发现的问题:
1.工艺类:
(1)交叉作业,吊车区域补充相关标识,一人操作存在风险,需补充监护人员。
(2)结合风险辨识,在不同岗位出示危险因素风险,并提出对应的防范措施。
2.电气类:
(1)事故下方试验站试验区内属于高压用电场所,该场所内有金属梯子,建议改用绝缘梯子。
(2)试验站试验区内油浸变压器和周边设备设施需要有满足要求的安全间距。
(3)试验站试验区内配电柜前无绝缘胶垫,建议配备。
3.设备设施类:
(1)风扇应加强检修,缩短检修频次,防止事故发生。
(2)事故场所的登高爬梯的护笼不规范,建议增加竖向防护条的密度。
4.安全管理类:
(1)事故现场未张贴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管理规定等,建议补充张贴。
(2)事故现场操作区及相关危险区域缺少安全警示标识,如缺少吊物下禁止站人、无关人员禁止操作等警示标识。
(3)现场使用的安全帽过期,需更新到期的安全帽。
(4)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制度相关要求,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应经审批后实施。
(二)评估工作建议
1.建议全面辨识企业各场所存在的风险,可以动员职工,也可以请外部技术力量和机构等。
2.加强对外包作业的管理要求。
3.加强企业设置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会的监督职能和综合协调作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4.根据各专家发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梳理生产各环节,确保生产安全操作。
六、评估工作组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依法对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8·15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认定:综合执法局已依法落实了对新特公司的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已到位。新特公司已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延伸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其安全现状基本符合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要求。
综上所述,各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要求。
评估工作组
2023年8月14日

往期精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3号 《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令】 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