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有人在网上售卖二手翻新品牌手机被查获,非法获利20余万元
2023-08-25 00:21
2022年8月15日,深圳市一公司到都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都昌县有人在电商平台某多多网店售卖假冒品牌手机,销售额上百万元。经查,都昌男子袁某鹏从其去世的姐姐手中继承了电商平台某多多的一个网店后,和在深圳某商场开手机店的张某娟、谢某烘合伙,在网上售卖翻新手机。三人分工明确,由张某娟、谢某烘提供翻新手机及配件,并用假冒的品牌手机包装盒包装、塑封、发货,袁某鹏负责在其网店销售。“全新正品”“质量保障”……网店醒目的标识打消了消费者的疑虑,由于定价比官方低,手机销量不断攀升,至案发时,共出售1400余台翻新手机,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目前,该案于2023年7月21日依法移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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