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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梯公司因使用虚假校准报告及未按规定维保被处罚4万元
2026-04-22 16:18
一电梯公司因使用虚假校准报告及未按规定维保被处罚4万元

案例: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内蒙古某某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内蒙古某某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使用虚假校准报告:该公司使用的22台(套)电梯维保计量器具校准证书由安徽海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但经协查核实,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确认未出具过相关校准证书。该行为不符合《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TSG07-2019)G1.4的要求。

2.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行检查:该公司未能提供锡林浩特市恩某某某酒店的电梯年度日常检查记录(报告),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第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电梯安全性能。依据该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事关公共安全,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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