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将数字检察作为驱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化技术辅助办案应用、拓展智慧检务场景,数字检察在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的深刻转变。
核心理念:以数字化驱动高质效履职
最高检在部署2026年工作时明确提出“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五个体系’”。数字检察正是构建这一体系、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其核心理念体现在:
数据驱动监督: 将海量司法办案数据、行政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转化为监督线索,变被动受案为主动监督。
技术赋能办案: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破解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隐蔽性高、链条化等难题。
系统集成治理: 通过数字建模发现行业性、区域性治理漏洞,推动从惩治个体犯罪向规范市场秩序的跃升。
主要实践与应用成效
根据白皮书披露,2025年数字检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构建大数据模型,深化类案监督与系统治理
精准打击恶意诉讼: 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开发运用一批知识产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例如,北京、山东检察机关依托模型筛查,成功发现某公司利用瑕疵授权在多地进行恶意诉讼的线索,最高检随后组织十余省份开展一体化监督,实现了“由点及面”的高效治理。
参与行业协同整治: 最高检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数字检察手段为筛查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违规代理等行为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提升了共治合力。
强化技术辅助办案,破解专业技术难题
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 最高检制定《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聘请首批60名覆盖重点技术领域的专家,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制度。这在办理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等案件中至关重要。
四川“某动漫网”侵犯著作权案、江西张某某等12人侵犯著作权案: 引入技术调查官,有效解决了“盗链”技术原理、软件破解技术认定等专业难题,准确定性新型犯罪行为。
上海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综合运用技术调查官审查电子证据、委托第三方鉴定、模拟实验等手段,成功追加认定侵犯著作权罪,展示了“技术+业务”的融合威力。
最高检办理的赵某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监督案: 借助检察技术力量,在再审法庭上对专业鉴定过程进行演示说明,为法院采纳技术事实、促成双方和解提供了坚实支撑。
拓展智慧检务应用,优化检察服务与内部管理
提升跨区域协作效能: 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化平台,落实线索移送、核查反馈、办案协助等机制,如京津冀的“三必”机制在2025年促成协同办案161件,数字化协作提升了跨区域保护效率。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 江苏、重庆、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开通运行“涉企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通过快速受理、分流诉求等数字化机制,缩短维权周期,精准对接高新技术企业需求。
赋能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 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短视频、微电影等数字化传播方式,构建检察宣传矩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编制如《企业出海50鉴》等数字化“法治锦囊”,提供前瞻性防控服务。
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方向
尽管成效显著,白皮书也间接揭示了数字检察深化应用面临的挑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呈现网络化、无接触式链条化(2025年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占比达37.3%),且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惩治难度增大。为此,未来数字检察赋能工作需要聚焦以下方向:
模型深度开发与应用: 继续围绕网络侵权、商业秘密泄露、跨境电商造假等新业态新问题,研发更精准的大数据监督模型。
数据壁垒贯通: 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共享与规则衔接,打通“数据孤岛”。
技术能力全员提升: 将数字素能培养深度融入专业化队伍建设,使一线检察官善用、活用数字工具。
安全与合规并重: 在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全流程中,确保数据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技术风险。
结论
综上所述,数字检察已成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生产力。它不仅是发现线索的“雷达”、认定事实的“显微镜”,更是推动社会治理的“指挥棒”。展望未来,随着“五个体系”的加快建设,数字检察必将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守护民生福祉方面释放更大潜能,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