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积极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2026年2月,马陆镇上海苏扬物流有限公司一员工巡查发现一车辆轮胎老化、有裂纹。该员工立即联系安全部门上报隐患,开展风险隐患处置,及时规避了安全风险。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2:2026年3月,马陆镇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发现支模架内木工登高作业未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存在高处坠落风险。该工人立即联系安全员上报隐患,安全员收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及时规避了安全风险。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3:2026年3月,新成路街道欧尚超市澄浏店一员工在清理打扫下沉式广场时发现广场垃圾桶因顾客丢弃未熄灭烟头导致阴燃。该员工立即报告公司防损部,防损部进行了现场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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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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