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机构公示办法》(鲁发改环资〔2026〕236号)已正式印发,《办法》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由省级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所涉编制机构的公示工作,不定期向社会公示相关编制机构节能报告审查通过率、评审通过周期、节能报告修改次数、不予通过节能审查项目数量等指标。
《办法》同时明确了相关方责任义务:












济南市工程咨询院能源低碳业务简介

一、总体定位
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工作要求,全面服务于政府、园区、企业、项目四个层面的节能评估咨询、碳评价、项目谋划策划、区域能源规划、低碳技术应用、课题研究、能源和碳排放能力建设等领域,提供区域经济全面绿色转型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二、业务范围

三、联系方式
咨询报告编制及服务:郭晓达18431998170
评审论证、验收与监管:田国庆17753135009
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党志刚15098938303
节能降碳诊断及改造服务:刘文杰15806686851
低碳能力建设:许伟13256734397
政策性资金申请及试点申报:马士友15552555790
邮箱:jnps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