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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人工智能时代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24-2025)
2026-04-05 21:12
前沿|人工智能时代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24-2025)

摘要:当前,人工智能已突破辅助工具的定位,成为重构文化产业链的关键,进一步激发了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2024至2025年,文化产业学界突破早期以技术理性为主导的研究框架,以更具批判性的视角审视人工智能深度嵌入所带来的深层影响,DeepSeek、数字文化产业、多模态AI、人工智能艺术、AI算法、文化消费新场景等成为前沿热点。同时,影视行业智能化、数字游戏产业、AIGC艺术创作、数字平台、智慧文旅及非遗保护也成为重要议题。然而,人工智能在文化产业中的深度应用也引发了新的挑战,集中体现在工具理性与人文精神的张力、AIGC信息伪造风险、主体性危机等方面,亟须学界探寻有效的应对之策。未来,学界应高度重视对跨学科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普惠包容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助力文化出海等研究领域,抓住数智化浪潮为文化产业带来的战略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人工智能;文化产业;文化数字化;文化出海
文章来源:《艺术学研究》2026年第2期
作者:周建新、熊翊君
编辑:黑猫

目录提要:

目录
一、前沿热点:人工智能拓展文化产业研究新领域
(一)DeepSeek引爆学术热潮
(二)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多模态AI革新文化生产与传播范式
(四)人工智能艺术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
(五)AI算法推动对文化资源的激活与转化
(四)人工智能艺术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
(五)AI算法推动对文化资源的激活与转化
(六)人工智能解锁文化消费新场景
二、热点透视: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产业重要议题
(一)影视行业迈入人工智能时代
(二)数字游戏产业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三)AIGC开拓艺术创作边界
(四)人工智能与数字平台的深度融合
(五)人工智能加速智慧文旅的发展
(六)人工智能赋能非遗保护新模式
三、问题审思:人工智能在文化产业应用中的发展难题
(一)工具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碰撞与平衡
(二)基于AIGC的信息伪造及其治理难题
(三)人工智能时代的主体性风险与危机
(四)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及其潜在问题
四、未来展望:持续关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高度重视对跨学科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
(二)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三)聚焦构建普惠包容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
(四)挖掘人工智能对文化出海的助力作用
结语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57月,为进一步发挥人工智能(AI)在赋能产业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许召元认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与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将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推动赋能高质量发展”。

面对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时代发展趋势,以AI为代表的前沿科技不仅重塑了文化产业生产、传播、消费、治理的全流程,更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20242025年,文化产业学界在文化强国建设、文化数字化、“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指引下,立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了有益的探索,相关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上均有显著的拓展。

一、前沿热点:人工智能拓展文化产业研究新领域

20242025年,文化产业学界密切关注以DeepSeek为代表的生成式大模型、数字文化产业、多模态AI、人工智能艺术、AI算法、文化消费新场景等前沿热点,相关研究成果不仅覆盖AI赋能文化产业数智化发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更进一步探讨由此引发的范式变革与伦理审思。

(一)DeepSeek引爆学术热潮

2025年初,中国本土的初创公司DeepSeek以远低于市场同级别模型的训练成本,推出了开源AI大模型R1,打破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对AI技术的垄断格局,迅速成为文化产业学界关注的重点。

学者们不仅关注DeepSeek赋能文化产业的运行机理,还分析了其所面临的困境,并对其未来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在运行机理方面,DeepSeek以算法革新、算力优化与大数据协作等具有突破性的技术方法,拓展了文化生产对象和产品的边界,为文化产业发展开辟新赛道、注入新活力、带来新机遇,成为培育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基本途径。

在现实困境方面,DeepSeek的介入除了易引发叙事下沉、认知偏差、技术依赖、意义遮蔽等问题,其所带来的技术适配性与系统融合障碍、员工技能与组织架构失衡、技术标准与应用的不充分融合等情况,同样成为制约AI技术持续深度赋能的重要障碍。

此外,学界着眼于国产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所带来的技术红利,聚焦DeepSeek在推动文化保护与活化、助力文化出海等方面所扮演的关键作用,充分肯定了其对于激活文化创新力、打造数字文化产业、提升跨文化引领力的正面意义。例如有学者指出,DeepSeek的使用与普及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新的契机。

具体而言,DeepSeek在“技术架构设计中厚植汲取并系统重构了东方哲学的核心理念”,通过对中华传统知识、文化典籍等各民族的智慧结晶进行深度学习,将中华智慧巧妙地融入其逻辑推理架构中,在处理问题时优先基于中华文明独特的辩证思维和整体观念等逻辑体系,于无声处彰显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独特魅力

总体来说,DeepSeek是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虽然在全栈配套工具链的完善性、内容安全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但相较于国外模型难以规避的结构性文化偏见,DeepSeek在文化理解与本土化适配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与科技融合新路径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核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2024 至 2025 年,在相关政策指引下,学界重点审视 AI 技术对于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致力于搭建一个贯通理论与实现路径的学术研究体系。

一方面,AI技术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向勇认为,“数字文化产业体现了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创新”,其高质量发展具体表现为文化内容的高品质发展、生产手段的高科技发展与文化消费的高体验发展;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新审视文化、技术、创意、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价值,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生态体系。从具体的赋能路径来看,AI 技术是优秀传统文化活化的重要引擎,其可通过文化大数据、文化大模型和数字文化产业平台,为数字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提供核心的文化生产要素。

另一方面,AI 的广泛应用也给数字文化产业治理带来全新挑战。顾江、杨轩嘉认为,对科技的高度依赖和对商业利益的过度追逐,导致数字文化产品出现文化内涵浅表化、低质内容泛滥及同质化等问题;平衡文化内涵的多样性、特殊性与产业数字化的规模化、效率化之间的矛盾,是解决当前文化市场所面临的问题,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三)多模态AI革新文化生产与传播范式

多模态AI 凭借对多种模态数据的高速处理与生成能力,重构了人在文化生产与传播中固有的主体地位,开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纪元。郭全中、王映骅指出,以 Sora 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所带来的强大算力和多模态模型,打破了传统的文化产业价值链,使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科技的关系变得密不可分。

在内容生产层面,学界普遍认为多模态 AI 驱动了大众内容生产的模态跃升,在降低内容创作门槛和制作成本的同时,也加快了内容生产的节奏。杨奇光、张宇从内容生产的媒介逻辑出发,指出多模态生成模型具有指令性、相关性和离身性的特征,并认为通过拓展创作主体、革新生产理念与重塑产品形态,多模态 AI 可以成为内容智能化生产的核心驱动力。此外,多模态 AI 通过数字孪生、动态捕捉等技术,可将传统的静态文化元素转化为动态的视觉体验,为用户创造了虚实交互的叙事空间,其由此成为解锁沉浸式文旅体验发展的关键密钥。

在文化传播层面,有学者指出多模态 AI赋能下,多元化叙事、多样化呈现、多维度体验有助于提升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国际传播的可能性、可视性和可感性,从而突破传播的载体限制,实现对文化的精准转译。

然而,多模态 AI的高速发展与应用也引发一系列问题:当内容生产步入海量、实时且低成本的阶段,如何确保文化精品脱颖而出?当技术模态趋于多维融合,应如何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伦理准则?当生产与传播主体被无限泛化,又将如何维护文化传播的秩序与品质?这些问题都值得重点讨论,而讨论的最终目的是构建一个兼具人文关怀和技术赋能的文化产业发展新生态。正如王紫琪、解学芳所指出的,在多模态技术和生成算法等技术积累与融合的人工智能发展新时代,应在法治框架内划分权责、制定适应AI新技术的规则,以使新兴技术更好地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人工智能艺术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

伴随着AI产品的快速迭代,人工智能艺术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艺术与人工智能的探讨,“人工智能艺术”亦成为2025年中国文化产业十大热词之一。20242025年,不少艺术领域的期刊,如《艺术学研究》《中国文艺评论》《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等紧跟前沿动态,开设专栏,从跨学科视角对人工智能与艺术的关系问题进行了集中探讨。

一方面,学界着重讨论了人工智能艺术的特征及其对传统艺术观念的冲击,并致力于构建人机协同的创作范式,为科技与艺术的良性互动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陶锋从艺术语言的角度解析了人工智能艺术的实质,提出“人工智能艺术是艺术语言的自动化生产和形式化尝试”,并强调唯有以艺术的自由与审美理性对其加以引导,才能实现“AI向美”与“AI向善”的统一。谷鹏飞指出,如果未来的AI及其艺术创造主体“走上一条独立于人类(‘自我’)的‘自机’发展道路”,那么建构“一种包容‘人工智能艺术作品阐释’的‘中国阐释学’”就显得格外重要。

另一方面,学界亦密切关注AI介入下艺术实践的当代转型,围绕人工智能艺术中“灵韵”的存续与嬗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彭峰认为,人工智能时代艺术作品的灵韵源于召回具有人性的观众,即只有与人发生关系,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的灵韵才得以被激活。王峰指出,AI的艺术实践先于艺术观念的发展,并认为目前人工智能艺术与传统人类艺术的对峙,反而可以为艺术观念的整体更新提供动力。

面对艺术实践与AI的融合趋势,艺术学科教育也面临新的挑战。向勇结合艺术管理学的现实处境,提出应加强人工智能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等领域的交流融合,促进艺术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和跨界融合,将艺术价值转化为创意资本,以实践推动中国式艺术管理理论的持续发展。

由此,文化产业学界应推动艺术理论研究的数字人文转向,为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实践确立清晰的操作方案与评估标准,构建能够有效地指导创作、管理与批评的价值框架与审美共识,最终引领艺术学知识体系实现从被动回应技术冲击到主动塑造数字艺术生态的范式革新。

(五)AI算法推动对文化资源的激活与转化

算法是人工智能的核心要素。臧志彭指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背景下,文化数据、虚拟文化资源、算力算法及数学模型已成为文化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和能源。当前,AI算法在推动文化资源实现数字化存档、创意化内容生产与优化配置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潜力。

具体而言,AI算法通过对大量传统文化语料进行深度学习与分析,可实现对文化资源的数字建档与智能归类,以及对已损毁、内容模糊或流失海外的文化遗存进行高精度的数字化保护与修复。如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打造的“数字方舱管理平台”和联想集团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携手打造的“智慧应县木塔”项目,就通过引入深度学习算法,实现了对文物本体的实时可视化分析、建模与风险预测,这些都充分彰显了AI算法在对文化资源数字化转译与管理方面的应用价值。

在内容创意转化领域,管宁指出,AI算法可以依据既有的语料信息对作品风格进行学习与模仿,从而智能生成各种文字文本、图像及影像文本,满足受众的日常文化娱乐与休闲之需。此外,AI算法在推动文化资源的精准配送和优化群众的文化资源获取方面,也将大有作为。有学者指出,基于大量的数据“喂养”与训练,AI算法可以智能分析乡村人口规模与结构、村民文化服务需求与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等情况,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助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合理配置。

同时,学界还将目光投向随之而来的算法偏见与“黑箱”等问题。周建新、王福如指出,AI算法技术“在为文化产业提供高效率工具的同时,其内置的算法逻辑逐渐演变为一种隐蔽的价值仲裁机制,导致系统性技术异化现象的产生”,因此“文化产业领域应遵循算法透明化与文化生产主体赋权、文化算法审计与文化多样性保护、文化算法问责制度创新以及数字情感劳动剩余价值重构之多维进路,构建起兼顾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既能有效抵御技术霸权侵蚀又能充分彰显文化自主性的数字文化治理体系”。

(六)人工智能解锁文化消费新场景

消费新场景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系统集成,对促进消费的提质升级,满足人民的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2024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成果在消费领域加快应用”。

学界关注到AI在引领新型文化消费方面的重要价值,认为AI技术推动了文化消费的智能化、个性化和场景化升级,“技术赋能+需求驱动”的文化消费新生态由此形成,从而重塑了消费者的文化参与方式。

首先,学界对AI普及性应用下文化消费新场景呈现的新特征进行了重点讨论。具体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了文化消费的去生产者化,消费者兼具消费和创造双重属性,消费关系也随之转向以需求为中心;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可实现对用户文化消费倾向的精准分析,与消费者建立情感联结,从而为其提供高度个性化的服务,这推动了文化消费的转型升级。

其次,AI所构建的新兴文化消费空间,也引发了学界的广泛讨论,如伴随AI伴侣等应用的出现而兴起的情感消费,以及围绕AI数字人、数字化分身等开展的虚拟消费等。

最后,学界还对因AI而衍生的文化消费新型困境进行了批判性反思。陈思函、解学芳指出,文化消费仍然面临着“文化视域下技术的感知价值缺失”“机器生成幻象下的技术接受困境”“法律与媒介环境中的AI社会信任”等困境。

二、热点透视: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产业重要议题

20242025年,AI技术的加速迭代,加快了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跨界融合,并催生了众多应用场景落地,这些都进一步激发了文化产业的业态创新,为学界带来一系列前沿议题。

(一)影视行业迈入人工智能时代

AI正在为影视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从前期创意构思到后期制作,影视制作的各个环节正在被重新定义。范志忠认为,AI为影视行业的发展带来多重机遇:一方面,“影视公司借助大数据的应用,无疑有助于规避风险,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影像的数字化、云化和生成化,影视制作由此打破传统时空地域的限制,从而实现全程可视化与多线程的制作”。

此外,AI被广泛应用于角色设计与动画创作、剧本创作与情节生成、特效制作与渲染技术、观众数据分析与市场预测等关键环节,提升了影视创作的创意性、呈现性和实效性,降低了影视制作的时间周期和制作成本。诚然,AI为影视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但也带来一些风险与质疑。陈旭光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取代了部分人力环节,大量智能化生成的虚拟影像颠覆了影像本体论与真假标准,由此引发的电影伦理问题也日益加剧。

对此,我们应着重培养兼具想象力、创造力、审美力和人机协作能力的新型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在未来,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潜在问题的挖掘和研究,超越单纯的工具优化,迈向以人文价值为引领的范式转型,为影视行业在科技与人文方面的深度融合、动态平衡构建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

(二)数字游戏产业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2024年,我国首款3A游戏《黑神话:悟空》的全球爆火引发学界的热烈讨论。

一方面,AI技术的集成与加速发展重塑了游戏产业的创意生产逻辑。曹书乐、王心路通过对多家游戏企业的调研发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技术正全流程地影响着游戏产业链中策划、制作、营销、运营诸环节。凭借其共享性、技术支撑性和创意生产性,AIGC技术已超越其工具属性,成为内容创作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其角色也从辅助生成向智能协同创作演进。

同时,在AI技术的加持下,数字游戏产业得以更高效地与文旅、文创IP进行融合转化。宗祖盼、姚北指出,数字游戏产业的发展体现了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人工智能、音频处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前沿技术则是游戏文化表达的重要工具。例如,在游戏角色设计中可以融入特色文化元素;针对不同文旅资源所开发的专属游戏体验活动,不仅能够提升游戏的文化内涵,还能带动游戏产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延长游戏产业的价值链。

另一方面,尽管有《黑神话:悟空》等作品里程碑式的突破,数字游戏产业的结合发展仍面临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芯片、显卡、游戏主机等硬件和操作系统及游戏引擎等软件的自主研发总体上落后于先发国家,用户消费意愿不强,行业竞争内卷化等问题的制约。

当前,针对这些隐患的治理方案与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对实践的指导价值有限。因此,今后的研究亟须深入探究人工智能数字游戏的具体实践需求,利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系统研判数字游戏产业的发展前景并提供更多的思路和方法,以弥合理论与应用之间的距离,为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AIGC开拓艺术创作边界

目前,AIGC已被广泛应用于绘画、诗歌、音乐等传统艺术创作中,仅需用简明的语言指令配合算法模型,便能生成高度逼真且风格多样的艺术作品,这种方式还催生了网络文学、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艺术形态。

从研究趋势看,艺术创作与数字媒介的深度融合,打破了传统艺术与市场的边界,也引发了学界关于创作主体、艺术本质及审美评价体系的新一轮理论思辨。

一方面,学界看到了AIGC在提高艺术生产力水平方面所展现出的实用价值。AIGC有效缓解了传统艺术创作中长期存在的周期长、工作负荷大、技艺门槛高等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拓展创作者的认知与想象边界,显著提升艺术品的生产效率,还促生了更多新颖独特的艺术风格。例如有学者指出,数字媒介和人工智能为新大众文艺的生产准备了新的主体—“新大众”。

另一方面,AIGC作品大量流入主流艺术市场引发了学界对其作为艺术作品合法性的讨论。陶锋认为,AIGC的艺术生成本质上“只是将已有的人类作品的要素进行重组……它并没有真正的创造性和超越性”,但无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改变了艺术的生产方式,拓展了艺术的边界,某种程度上也改变了艺术与美学的研究范式”,因此需要用艺术中的审美理性“引导人工智能,人类才能与机器实现和解,摆脱一种相互异化与控制的恶性循环”。

总体来看,AIGC依托庞大的数据集,通过算法重塑艺术的创作和审美体系,推动艺术创作走向民主化与共享化。未来,研究者还需重视AIGC艺术创作中技术工具与文化价值之间的内在张力,为AIGC艺术创作注入人类独特的价值判断和审美体验。

(四)人工智能与数字平台的深度融合

当前,学界对AI与数字平台的深度融合表现出高度关注。学者们不仅关注到数字平台的人工智能化趋势,而且对AI如何重塑数字平台的商业模式、引导文化消费、革新劳动形式及提升传播效能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探讨。

首先,AI与数字平台的融合从结构上驱动了文化产业的系统性升级与范式转型。邵明华、高洋认为,在AI技术的支持下,数字平台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文化产品的智能生成与快速更新,由此缓解文化资本长时间习得与文化产品高频率更新之间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的紧张关系,并优化文化市场的主体结构,促进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之间形成正向循环。

其次,AI与数字平台的融合也引发了学界关于新型数字劳动的反思与批判。周建新、王福如围绕目前利用数字平台表达、传递、管理或操纵文化情感来创造价值的数字文化产业新趋势,提出了“数字情感劳动”这一新型概念,并认为数字平台为情感表达和互动提供了重要的渠道,是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最后,学界聚焦AI与数字平台融合所引发的数字文化产业博弈。2025年初,中美网民在小红书平台的“大对账”,进一步显示出全球数字平台在技术创新和文化适配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有学者指出,在平台社会中,跨国平台的结构性权力不断扩张,“平台的人工智能化”已成为各数字平台“军备竞赛”的重要方向。

从这个角度看,未来的研究还应重视技术、资本与文化权力之间的动态博弈和演化机制,继续探讨数智时代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异化问题,从而推动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包容、多元的数字平台生态体系。

(五)人工智能加速智慧文旅的发展

2025年上半年,国内居民出游花费3.15万亿元,同比增长15.2%。文旅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消费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前,学界对人工智能加速智慧文旅发展的研究呈现出融合化趋势。学者们不仅关注到AI技术在提升旅游体验、优化旅游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且对其应如何引领文商旅体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现实问题尤为重视。

学界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旅服务的定制化和精细化。文旅服务在AI技术驱动下,逐渐从“标准化供给”向“个性化交互”转型,从而更好地满足游客的个性化与多元化需求,创造更多新兴消费场景,提高供需匹配的精准性。

二是文旅的沉浸式和智能化发展与体验。AI智能体、具身智能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逐渐成为文旅发展的新引擎。周爱民指出,AI技术通过构建沉浸互动场景,打破了虚拟与现实的边界,开启文旅“新感官时代”,在为游客带来全新的视听享受、让其在情景互动中收获独特情感体验的同时,使地方文化得到鲜活呈现,并有效触达大众,为文化传承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是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机遇与挑战。AIGC为代表的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技术重构了文旅产业中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打通了旅游供给与消费两翼的堵点,加速了文商旅的高质量融合发展。然而因资本、企业与技术研发之间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数据孤岛”现象依然突出,项目同质化严重、人文要素挖掘不足、产权归属不明等多重问题都有待学界进一步研究破解之道。

(六)人工智能赋能非遗保护新模式

随着“非遗热”的不断升温,学界关注到人工智能对于赋能非遗活态传承的重要价值,它有助于推动构建新时代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新生态,催生非遗保护的新模式。如有学者指出,AI技术不仅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还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助推非遗保护的市场化发展,“提升社会公众对传统非遗保护的认知,摆脱传统物理保护空间的局限,实现‘公益性’保护和‘营利性’发展的有机结合”。

首先,人工智能创新了非遗的呈现方式。借助AI技术,可将非遗IP创意转化为符合大众需求的数字体验产品,并通过数字平台构建非遗IP虚拟空间,从而实现对非遗IP的数字化体验与场景化呈现。

其次,人工智能拓展了非遗的社会经济价值。AI技术不仅能够精确记录和分析非遗技艺,还能提高政府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效能,补充非遗保护人力资源不足的缺口,增强非遗文化的可访问性和传播广度,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非遗的价值转化。

最后,人工智能与非遗保护的深度融合,引发了学界对数字时代文化认同机制的系统性反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价值观与集体记忆的核心载体,对构筑社会成员的文化身份认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AI技术的出现,改变了非遗的保护、传承与传播方式,个体、群体在基于网络空间和网络共享的非遗数字化传承中,的确传承了文化价值,实现了自我认同和文化包容;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非遗文化的异化、简化、商品化以及非遗场景的割裂化与虚拟化”等问题。

因此,如何在人工智能语境中动态还原、阐释与传承非遗的脉络,进而在技术加速与文化存续之间寻求平衡,是未来需要关注的重点。

三、问题审思:人工智能在文化产业应用中的发展难题

AI技术在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难题。20242025年,学界敏锐地捕捉到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伦理困境,并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度探讨,找到对应的消解路径,使科技更好地赋能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工具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碰撞与平衡

AI等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增强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也助推了工具理性思维在文化产业中的渗透。目前,学界跳出了对AI的单纯技术崇拜,开始注意到AI等技术在文化产业应用中相伴而生的“技术至上”“流量为王”等价值评判倾向,并尝试借助优秀文化价值观念的引导,使文化产品和服务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发展。既有研究认为,AI技术的资本化操控、算法不透明、主体认知与应对能力的有限等,是造成文化产业的工具理性膨胀与异化的主要原因。

虽然学者们的研究视角各不相同,但多数学者都认同应重视文化对科技的引领作用,尤其要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科技向善的价值引导。正如陈培浩、张彦所指出的,“科技发展离不开文化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强调人的尊严与价值,为科技进步打上了深刻的人文烙印”。因此,面对因AI的工具理性越位而导致的价值失衡,文化产业研究学者有必要跳出单纯的技术逻辑,追问技术发展背后的人文本源,在推进技术为文化赋能的同时,更应促进文化基因与技术生成之间的深层对话,推动技术进步与人文精神在协同发展中,构建起兼具科技创造力与人文关怀的、健康的文化产业生态。

(二)基于AIGC的信息伪造及其治理难题

当前,学界关于AIGC信息伪造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其生成机制、所引发的社会安全及相关治理措施等问题上。有关AIGC信息伪造与传播涉及多个方面,除了低质数据、算法黑箱等所导致的AI幻觉等内生性风险,用户的主观动机、外部伦理与法制规约的失位同样也是造成虚假信息滋生与泛滥的重要原因。

在文化产业领域,信息伪造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在于其对内容生态的污染,更在于长此以往会对消费者的认知基础造成瓦解,使消费者丧失对文化产品的价值判断能力,并最终危及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社会安全层面,伪造信息的常态化发展,“会进一步破坏社会和政治话语、瓦解凝聚力以及公众对媒体和整体信息环境的信任”20259月,我国正式实施《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DeepSeek、微信、抖音等主流平台也相继出台配套管理细则,通过对AI内容进行标识,强化对AIGC内容的把关,确保问题出现时能够精确溯源。

由此,学界需要进一步推动AIGC技术在拓宽创意内容生成方面的健康应用,既要重视对专业垂直大模型的构建,又要做好公众科普和信息素养教育,从源头降低AI幻觉的同时,阻断不良内容的传导。

(三)人工智能时代的主体性风险与危机

随着AI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数字文化产业的兴起,人机协作的模式也在不断革新,劳动力市场的边界不断被拓宽,这进一步加剧了人类的主体性危机。

对此,学界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是探讨AIGC数字文化作品的版权主体归属问题。王经绫认为,数字文化作品现代化发展新模式的出现,引发了多方面的困境,如用户生成内容挑战了原作者权益与版权法的适用性;跨界融合带来了不同领域之间的版权权益平衡和创作者合作的挑战;开源文化与共享许可的采用要求法律体系作出调整;虚拟文化作品的版权问题涉及技术、法律与继承等多个层面。

二是探讨数字文化产业对主体价值的剥削问题。平台数字资本主义催生了数字剥削、算法控制、数字情感劳动操纵、生产及消费主体异化等危机,并引发了对如何重构技术与人的共生关系和实现数字正义的深入探讨

三是关于人工智能情感算法在应用中存在的争议。崔健、曹梦圆指出,AI对人类情感的模仿、延伸、扩展,以及在人机互动中与人类进行情感交流,不过是算法数据拆解、概率预测、代码拟态的产物;人类在与人工智能情感的频繁互动中极易陷入资本规训、爱欲坠落、主体恐慌、情感失序的陷阱。

(四)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及其潜在问题

尽管AI常被视为中立的技术工具,但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它自带一种隐性的技术意识形态,因此研究者需要审慎识别并研判其隐性的意识形态话语风险,进而为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贡献理论智慧与治理方案。

具体而言,AI诱发的意识形态危机涉及多个方面,如基于AIGC的文化霸权与价值隐性渗透、算法对舆论场的操纵和对叙事主导权的争夺,以及信息茧房对公共理性空间的侵蚀和对主流认同的消解等。相关研究不仅要深挖技术模型的内在机制,更应超越技术本身,指向其与社会结构、文化形态及传播范式之间的深层互动与深远影响。

在文化产业领域,媒介平台在资本逻辑和流量经济的驱动下,将主流意识形态的叙事内容工具化,使核心价值导向在泛娱乐化浪潮中被日益边缘化,削弱了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所强调的,“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他还提出要“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由此,学界应进一步探索AI技术赋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路径,筑牢数智时代主流意识形态阵地。

四、未来展望:持续关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议题

当前,文化产业学界需要进一步认识到,AI作为战略性的通用目的技术,其应用正在重构文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催生出文化产业的新形态。面对AI技术的加速应用落地,学界需要深入探索AI在复合型人才培养、引领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普惠包容的应用生态及助力文化出海等方面的具体路径,促进技术文化系统的协同发展,重构产业价值网络。

(一)高度重视对跨学科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

人才是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进一步落地的关键要素之一。

在文化产业领域,随着AI技术的深度发展,对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缺乏既精通AI技术又具备文化艺术素养、同时还懂得文化市场经营之道的新业态人才,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面对AI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复杂挑战,高校需要打破学科壁垒,构建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途径;通过加强AI通识教育,校企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人才培养与文化产业现实需求的紧密对接。

202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面向数字经济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强课程体系改革,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完善师生数字素养标准”。

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和研究机构应积极响应国家需求,加强对兼具宏阔文化视野、文化专业能力、数字科技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文化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驱动、以高科技为支撑、以高质量和高效能为指引、以文化创作生产为核心内容的先进生产力形态。当下,AI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为推动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文化产业学界主要结合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宏观语境,展望了AI赋能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前景。

如臧志彭指出,文化新质生产力是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生产逻辑,进行文化产品或服务的创意设计、生产制作、分发传播及消费服务,从而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学界已基本形成共识,认为AI内嵌于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逻辑,是推动文化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的重要引擎。

在此基础上,深化对文化新质生产力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索,构成了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与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基础。

未来,学界应进一步聚焦AI等新兴技术驱动下的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制,加强对跨学科协作下的实证研究与理论路径的交叉验证,推动基于真实文化场景的案例追踪与数据采集,开展对技术介入效果的系统性评估,构建可量化、可复现的发展理论框架,促进文化创意与新兴信息科技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构建普惠包容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

20257月,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提出应“支持搭建基于公共利益、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包容治理平台”。

我国一直是推动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发展的积极践行者,学界应持续聚焦AI技术加速迭代所带来的技术红利分配不均与数字鸿沟等问题,为AI的全球治理提供更多中国方案。当前,AI技术在应用中存在数据流通不畅、算力分布不均、数字基础设施覆盖不足等问题,不同群体在获取、处理、生成数字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存在一定差异,边远与资源薄弱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仍然面临技术赋能有限、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型迟缓、产业升级受阻等困境。

因此,应加快构建更加开放、普适的治理平台,借助数字技术,加快数据、资金、人才等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安全、高效共享,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流通;应通过推动数字融合出版、虚拟博物馆、数字演出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打破文化要素流动的区域技术壁垒,降低公众获取优质文化内容的门槛,确保在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应用过程中,真正使文化资源惠及全体人民。

(四)挖掘人工智能对文化出海的助力作用

2024年的游戏《黑神话:悟空》火爆全球,到2025年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问鼎全球影史单一市场票房冠军,再到泡泡玛特的盲盒风靡世界,中国正迈向文化出海的2.0时代。2025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明确要求“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促进文化企业和产品、服务‘出海’”,并提出“建设文化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支持文化领域大模型建设。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和国际化发展”。

可见,AI技术是文化出海迈向新征程的核心驱动力与重要的战略支撑。在内容创新与传播层面,依托AI技术,可助力文化IP的数字化转译与开发,实现多语言本地化和定向投放,显著提升文化出海产品与服务的表现力。

在企业运营与贸易支持层面,AI可为各类文化出海相关企业提供涵盖智能商品运营,在线客户接待,以及包括风险咨询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从而构建起支撑文化贸易全流程的智能化技术链条。与此同时,数智技术赋能下的文化出海也面临诸如同质化竞争激烈、用户黏性薄弱及价值认同难以深化、西方国家的保护主义打压与日趋严格的数据审查壁垒等挑战。

因此,未来需进一步加强对人工智能在中国文化出海方面的研究,努力推动数智技术与文化产品的协同创新,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彰显中国智慧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技术普及与应用,进而为全面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提供助力。

结语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正展现出深度渗透、广泛赋能的发展态势,技术的迭代升级和消费需求的不断拓展,都推动文化产业向着数智化方向转型。

20242025年,在有关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中,推动AI等科技的体系化落地应用已成为共识,学界不仅看到了AI技术的突破性应用为文化产业的创作方式、生产效率、呈现质态、传播途径及消费场景等诸多领域所带来的积极成效和广泛前景;同时,也注意到了先进文化对于科技发展所具有的独特引领作用。这些研究成果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参考。

2025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迈入“十五五”时期,学界应紧扣数字文化产业与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围绕生产、运营、消费、治理等关键环节,为AI技术的融合应用描绘出清晰的理论蓝图与实践路径;同时,文化产业研究还需加强跨界融合,吸引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多元化的研究队伍与实践平台,紧紧抓住数智化浪潮为文化产业所带来的战略机遇,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研小tips

·人工智能的技术革新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人工智能的技术革新与文化产业之间,并非简单的“工具”与“应用场域”的关系,而是一种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共生关系。理解这种关系,需要跳出“AI提高了效率”的浅层视角,从更根本的驱动力、互动模式和未来方向来看。
一、 核心关系:从“辅助”到“重构”,再到“共生”
这种关系可以概括为三个递进的层次:
·效率工具层(浅层关系):AI作为先进生产力,优化文化产业的既有流程。例如,AI辅助编剧生成大纲、自动生成短视频字幕、智能推荐影视内容。这是最普遍、最直接的体现,核心是降本增效。
·模式重构层(中层关系):AI催生全新的文化产品、体验和商业模式。例如,AI生成艺术(Midjourney作品获奖)、沉浸式互动戏剧(观众选择影响AI实时生成剧情)、个性化生成式音乐专辑。这改变了“创造者-作品-消费者”的传统三角关系,核心是价值创新。
·生态共生层(深层关系):AI不再是被动的工具,而成为文化生态中的“准主体”,与人协同创造文化。例如,AI作为虚拟偶像(初音未来、A-SOUL)、作为策展人或评论家、作为文化遗产的“数字永生载体”。这触及了“何以为人”“创造力归属”等根本问题,核心是边界探索。
二、 双向驱动:技术革新如何推动产业,产业又如何反哺技术?
这种关系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技术决定论”。
➡️ 技术革新 → 文化产业(供给侧的推动)
·生产民主化:降低创作门槛。一个不懂编程的人可以用自然语言生成游戏场景(如《我的世界》AI辅助建造);一个不会画画的人可以用Stable Diffusion生成绘本。这极大地丰富了文化内容的供给源头。
·体验个性化:实现“千人千面”的文化消费。AI可以根据你的心境、知识背景、甚至脑电波信号,实时生成专属的故事、音乐或视觉艺术。Netflix的个性化推荐只是起点,未来的“生成式”文化消费才是终点。
·传播智能化:打破语言与文化壁垒。AI实时翻译、配音和字幕生成(如Heygen的数字人翻译),让一部中国短剧能瞬间被全球观众理解,极大促进了文化出海。
·保存与活化:让文化遗产“永生”。AI不仅修复破损文物(如敦煌壁画虚拟修复),更能让静态文物“动”起来、“活”起来,与当代人对话。
⬅️ 文化产业 → 技术革新(需求侧的牵引)
·提供“意义”与“目标”:纯技术研发往往面临“解决了什么真实问题?”的困境。文化产业为AI提供了丰富、模糊、高情感负载的应用场景。让AI学会“理解”一首诗的美、“共情”一个角色的悲伤,远比让它下赢一盘棋更能推动AI向通用人工智能迈进。
·贡献高质量数据:文化产业积累了海量的标注好、有结构、富含语义的数据:从古典乐谱到现代小说,从水墨画到电影镜头。这些数据是训练强大AI模型的“燃料”。
·提出伦理与美学挑战:当AI生成的艺术品获奖,该把奖金给程序员还是给AI?当AI模仿某位在世画家的风格创作并销售,是否侵权?文化产业不断将这些法律、伦理、美学的边界问题抛给技术界,倒逼技术治理和规范的完善。
三、 未来方向:走向“人机价值共生”
未来的健康关系,不应是“AI取代人”或“人排斥AI”,而是构建一种人机价值共生的新生态:
人负责“灵魂”:设定目标、注入情感、做出价值判断、承担伦理责任。什么是美?什么是善?什么是值得讲述的故事?这些最终由人来定义。
AI负责“躯体”:高效执行、模式识别、海量生成、跨越语言与格式的转换。AI是人的“超级外脑”和“万能手艺”。
协同进化:人在使用AI中提升创造力,AI在服务人中优化模型。共同探索文化表达的未知疆域。
总结而言:人工智能的技术革新为文化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和效率;而文化产业则为AI技术提供了意义、数据和最终的伦理考场。两者关系的健康演进,关键在于坚持人文价值对技术的引导——让AI成为拓展人类文化边疆的“望远镜”和“显微镜”,而非禁锢思想于算法牢笼的“围墙”。未来最精彩的文化作品,很可能诞生于人类艺术家与AI紧密协作、相互激发的“超级个体”或“混合团队”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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