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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来啦,最高可补贴5万元!
2023-08-23 17:50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关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30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七)》(鄂人社函〔2023〕9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



2023年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在鹤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三、审核发放程序



(一)承诺书结合自身情况填写鹤峰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承诺书(见附件)即可兑现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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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兑现方式。原则上在企业注册经营地享受此项补贴(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准)。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备:
1.通过大数据比对,通知公司填写承诺书
2.线下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鹤峰县就业局职业指导股(容美镇胜利路11号
3.快递邮寄方式
申报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11号(鹤峰县就业局)
收件人(咨询)电话:0718-5284033
4.电子邮箱方式
申报邮箱:791115135@qq.com

注:政策受理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规定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并将在“鹤峰县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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