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碳新政对石化化工行业影响解析
全文摘要1、双碳新政下化工行业影响·双碳管控政策体系梳理:我国明确碳达峰2030年、碳中和2060年的双碳目标,2026年作为碳强度考核第一年,正式启动从能源双控到碳双控的转轨。碳管控分为两种模式:a.“条条”(行业管控):覆盖8个行业,目前已落地电力、钢铁、有色、水泥4个,预计2027-2028年纳入剩余4个,对存量企业实施碳排放权配额管理,超配额需购买,结余可交易;b.“块块”(省市考核):以碳排放强度(GDP/年度碳排放总量)为核心,各省新增碳排放额度需待3月5日全国人大通过五年纲要后正式下达。·化工行业受影响与绿色机会:双碳新政对化工行业存量项目短期影响有限,但增量项目管控严格,需通过地方发改委碳评价获取“十五”期间新增碳排放指标,能否获批是项目上马的关键。区域影响存在差异化,新疆、内蒙、山西、陕西榆林等煤化工集中区域受冲击显著,东部地区则波及炼油、合成氨、乙烯、甲醇等行业。绿色化工因碳排放低在项目审批上具备天然优势,其与高碳化工的成本平衡点约为200-300元/吨碳,碳价超过该平衡点时,绿色化工竞争力将凸显,反之则竞争力较弱。2、化工行业碳管控实施安排·存量项目碳管控安排:国家拟对8个行业实施强制碳考核与配额管理,其中发电、钢铁、电解铝、水泥4个行业已落地实施,石化、化工、造纸、民航4个行业预计2027-2028年纳入强制排放市场,其排放权将进入上交所交易,企业超配额需付费购买。目前碳配额全部无偿发放,2027年前国内存量高能耗项目排放无需缴费,但出口企业可能受欧盟碳边境调节税影响,其余子行业暂未明确碳排放配额及碳交易市场规则。·碳管控考核体系解析:碳管控采用“条条”与“块块”双重体系:a. “条条”针对8个行业企业,由国家生态环境部气候司核发专属碳配额,超配额需购买或认罚,未清缴将面临罚款(已有企业被罚4.2亿元),责任主体为企业法人;b. “块块”针对地方碳强度考核,责任主体为各省省长、省委书记,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考核指标预计2026年4月下发,地方管控总量方案自行制定,地方考核2026年起实施,化工等行业纳入强制排放市场需等官方通知。3、碳交易市场与碳价走势·碳交易市场运作机制:碳交易采用因子法,以地区平均排放水平为基准,先进技术企业排放低于平均水平,可获富余排放配额并出售;落后技术企业排放高于平均水平,配额不足需购买。交易在上海环境交易所(国家强制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目前仅排放企业可参与,碳价维持在80-90元/吨,市场供需平稳。当前配额分配合理,水泥、冶金、电解铝等行业受房地产不景气影响产量递减,排放随之下降,企业整体减排压力不大,但满产超产企业压力较大,低效企业有富余配额可售。·化工子板块碳排情况:化工行业总碳排占全国约6%(约六七亿吨),排放集中在以煤为燃料、用电量大的子板块,其中甲醇吨产品碳排放约3吨二氧化碳,是碳排放最高的化工品种。炼油、煤化工、煤制甲醇、合成氨等高耗能子板块,未来纳入碳市场后受影响较大。新型煤化工若结合绿氢等新能源耦合方式,可大幅减碳,在项目审批上具备优势,但当前绿氢成本较高,削弱了其竞争力。·碳价影响因素与走势:当前国内碳价约80-90元/吨,欧盟碳价约80欧元/吨,两者存在汇率级差。国内碳价主要受两大因素影响:一是减排控制力度,管控趋严将推动碳价上行;二是市场开放程度,目前市场处于初级阶段,未对普通投资者开放,碳价尚未明显上涨。预测2026-2030年国内碳价超过200元/吨的可能性极大。此外,8个试点省市地方碳市场的发展及联合国COP30达成的全球碳市场打通原则协议,也将对国内碳价产生重大影响,若全球市场打通,国内碳价将面临大幅上行压力。4、化工产能与项目审批影响·高耗能行业产能出清分析:碳排已成为相关行业新增影响因素,目前难以判断其具体调整幅度。炼油行业至少有2-3亿吨产能具备且必须出清,不过该出清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煤化工凭借价格优势替代石油化工,若碳价上升,其价格优势将消失,竞争力会弱于石油化工,碳价对煤化工的影响更为显著,暂时无法量化具体影响。·新增项目审批管控要求:预期2027-2028年化工行业将纳入碳排放预算,当前新增项目审批已受碳排新规影响趋严。各省已批未开工或未达产项目的碳排放指标已与“十五”期间新增基数相当,新(更多实时纪要加微信:jiyao19)项目需压减老产能或上马CCUS设备,无绿色耦合等措施则大概率无法获批。化工行业面临双重压力,出口企业需关注欧盟碳边境调节税,需吃透政策与国际形势谨慎决策。Q&AQ: 新政针对新审批项目、存量项目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存量高能耗项目是否会面临年度碳考核?A: 国家拟对8个行业实施强制碳配额考核,其中石化、化工、造纸、民航4个行业预计2027-2028年纳入强制排放交易市场,届时企业超过国家无偿发放的配额需购买配额,增加成本;2027年前国内存量项目碳排放无需缴费,影响不大,但出口可能受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影响。
Q: 碳排放配额目前是否已确定,还是仍在核商中?A: 列入碳考核行业且排放限额以上的化工厂,由国家生态环境部气候司核发碳排放配额,企业需在配额范围内排放,超额部分需购买其他配额或接受处罚;该办法目前已实施,新增的石化、化工、造纸、民航4个行业预计2027-2028年纳入强制碳配额考核。
Q: 碳配额目前是否有具体的发放情况?A: 目前仅发放了发电、钢铁、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的配额。
Q: 其他子行业未明确碳排放配额及碳交易市场安排,预计27-28年推进,其与问责机制的结合方式及是否由国家发改委分解至省、指标外需购买的情况如何?A: 8个行业实行直接到企业的管控,责任人为企业法人;国家对各省碳强度考核针对省长及省委书记,形成条条块块的问责体系,即行业端责任人为企业法人,地方端为地方党政一把手。
Q: 国家发改委将配额分配至各省后,责任主体是否为省发改委?A: 配额由国家发改委代表国务院分配至各省,具体工作由省发改委负责,实际责任人是各省的省委书记和省长。
Q: 强制排放权配合中,企业层面的责任人是什么?A: 强制排放权配合由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下达给企业,与地方领导无关,直接针对企业法人;若法人未完成或不配合清缴将被罚款,如宁夏热电厂已被罚款4.2亿元。
Q: 碳排放配额管理的第二条线是否由各省份负责?A: 目前碳排放管理分为两条线,一条是国家生态环境部对8个行业重点企业直接发放碳排放权,属于强制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交易所交易;另一条是国家发改委负责各地方碳排放强度考核,并非由各省份负责。
Q: 两条线分别对应的负责部门是什么?A: 发改委不对企业负责,仅对地方首长负责。
Q: 发改委的对接对象是企业还是地方首长?A: 发改委不对企业,只对地方首长;地方首长对企业的管理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Q: 目前是否有地区确立了该方案?A: 目前方案尚未下达到各省,预计4月份下达;3月份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后将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且各省发改委已与国家发改委基本对接,指标数值已确定。
Q: 方案未下发的情况下,具体执行时间是否需等待后续政策确定?A: 地方今年实施,化工企业需等待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将化工纳入强制排放市场的通知。
Q: 之前提到的24到28年的时间范围是否准确?A: 按照两年清角周期,去年年底新增三个内容后需两年积累经验,时间大概在26-27年,若拖半年则在27-28年之间,此为专家个人意见。
Q: 现在实行的行业政策对这些行业此前的供需是否产生边际影响?影响有多大?A: 当前排放采用因子法计算,即基于地区平均排放水平。若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排放水平低于地区平均则少排,排放权如有剩余可出售;若企业采用落后技术,排放水平高于地区平均则排放配额不足,需购买排放权,具体影响因企业而异。
Q: 碳交易是否均通过上海的碳交易平台进行?A: 碳交易均通过上海环境交易所进行。
Q: 碳排放交易是否均在上海环境交易所进行?A: 是的,该市场全称为国家强制排放权交易市场。
Q: 企业是否只要接受碳排放成本,就可以无限制购买国家强制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放权?A: 国家强制排放权交易市场仅允许排放企业参与交易,目前三个、四个品种供需平衡,碳价约80-90元未上涨,市场运行平稳。
Q: 目前相关行业分配的碳配额及碳预算是否合理,且与之前的碳排放差异不大?A: 目前相关行业碳配额及碳预算压力不大,主要因行业本身需消减产能,其中水泥、冶金、电解铝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行业受房地产不景气影响,产量逐年递减,碳排放同步递减;但企业间存在差异,超产或满产企业压力较大,产能利用率低的企业有多余配额可出售。
Q: 石化化工行业未来纳入碳市场后,哪些子行业受影响较大?A: 炼油、煤化工及煤制甲醇、合成氨、甲醛等排放量较高的子行业受影响较大。
Q: 传统煤制甲醇是否属于相对高耗能的子行业,当前存在较多新情况?A: 甲醇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因工艺不同,一吨甲醇约产生3吨左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Q: 化工行业子行业的碳排放大致数据及分布情况如何?A: 化工行业总排放量占全国6%左右,主要分布在以煤为燃料的子行业。碳排放计算涵盖范围一和范围二,用煤多、用电多的化工行业碳排放较高,不用煤、用电少的行业排放较低。
Q: 新型煤化工通过绿氢或新能源耦合的方式,对碳排放的减量效果、审批优势及与一体化大炼化的对比情况如何?A: 绿色化工的碳、氢来源不涉及化石能源,因此不产生碳排放,这是其优势;但氢和碳的成本高于化石能源,这是其劣势。若氢成本下降或碳成本降低,可增强其优势;此外,若非绿色化工排放进入碳市场,碳价上升将提升绿色化工的竞争力。
Q: 如何看待碳价未来市场及当前80-100元的合理水平?A: 欧盟碳价为80欧元,中国碳价约80人民币,两者存在汇率差异。中国碳价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减排控制力度,控制力度大则碳价上升快;二是碳市场开放程度,当前碳市场未完全开放,交易品种、主体及模式处于初级阶段,若像欧盟那样实现市场化开放,碳价将迅速上升。作为专家预测,15期间碳价超过200人民币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各地因发改委下达的减排进度会采取措施争抢碳指标,目前有8个省设有地方碳排放交易市场且各地自行交易,未来改革方向尚未明晰,若地方碳价上涨将影响全国价格。
Q: 地方碳市场交易活跃是否会影响全国碳市场交易?A: 地方碳市场交易活跃会影响全国碳市场交易。目前8个试点省市中深圳推进较好,当地未纳入国家强制减排的企业获发碳配额,不足需购买;十四五期间8个试点省或逐步成熟。其余23个未建立地方碳市场的省份需求迫切,具体推进需看国家政策及地方节奏,亦会影响碳价。此外,巴西COP30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决议拟打通全球碳市场,中国碳市场未来可参与国际交易;目前欧洲碳价约80欧元/吨,中国约80元人民币/吨,若打通将对碳价产生巨大冲击,但仅达成原则性协议,具体谈判及实施细节尚未明确。
Q: 煤化工、炼化等高能耗行业加入碳排放预算后,可能有多少产能出清,能否做大致预算预期?A: 产能出清主要受供需影响,碳排放是新增因素,暂无法判断碳排放对产能调整的具体影响。炼油行业至少有2-3亿吨产能需要出清,但过程需要时间;煤化工因替代石油化工发展,价格优(更多实时纪要加微信:jiyao19)势是关键,若碳价上涨导致价格优势消失,煤化工会败给石油化工,碳价对煤化工的影响更大。
Q: 没有新能源耦合等绿色耦合的情况下,是否大概率无法推进?A: 是的,因为各省发改委已无碳指标,没有指标则无法推进。
Q: 关于政策方面还有什么补充?A: 化工行业面临本身出清问题及碳因素带来的两重压力,上项目、评估项目、贷款投资需高度重视碳问题;出口企业需关注欧盟碳关税实施情况,其直接影响项目本身。煤化工是十五期间各省重点关注领域,东部关注炼化,西部关注电及煤化工,需研究透政策及国际形势,谨慎为用户提供咨询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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