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供应商: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伊宁县总医院)伊宁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1)骨科手术器械一批
(2)特定电磁波治疗仪20台
注:以上两个项目可分开报价,也可综合报价,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项目
(1)深圳融昕RV200呼吸机2台、RS200呼吸机3台,氧电池失效,需要更换。
(2)杭州神踪科技PSM-R多导睡眠监测仪的蓝牙适配器损坏,需要更换。
(3)瑞思迈S9呼吸机,噪音大,流量测试失败,需要维修。
1. 参加调研单位,根据以上服务内容,确定维修服务方案及报价。
2. 参加调研单位可与我院联系进行现场查勘。
3. 维修更换配件必须为原厂全新且与该机型相符的配件;维修后设备各项功能使用正常。
注:以上三个项目可分开报价,也可综合报价,接受联合体。
4.详细清单及采购维修参数见附件3及附件4。
二、报名地点、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地点: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门诊三楼采购办;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19:00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4.报名联系人:马丽英、 邓雪菲 电话:0999-4025267
监督部门: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纪检办
联系方式:0999-4020483。
三、调研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各报名供应商应在通知时间里准时到会参加。
四、报名所需资料:
1. 符合该项目要求的维保方案。
2. 供应商须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 代理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5.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报名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履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市场调查活动。
(三)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公司必须是新疆政采云电子卖场或服务市场正式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2.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2)
七、联系人:马丽英 邓雪菲 联系方式:0999-4025267
监督部门:伊宁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纪检办
联系方式:0999-402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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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采购办
编辑:娜依玛
审核:唐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