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金融圈的热词之一是“长期投资以及长周期考核”。实际上,引导和鼓励长期资本发展是一项延续多年的政策方向,并在2023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被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进行了系统性部署。
本文旨在梳理长期投资及长周期考核政策的演进时间线,全面汇总相关政策,为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
第一阶段:早期理念萌芽(2013年)
1、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奠定了市场化改革基础,为资本要素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顶层依据。
2013年首次明确提出“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理念,与当时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高度相关,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在金融和资本市场领域的具体体现之一,这并非一个孤立的金融口号,而是与经济治理的整体思路密切相关。
第二阶段:核心理念成型(2021—2022年)
2、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首次明确、具体地提出“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标志着我国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从理念倡导进入到“投资比例+考核机制”双轮驱动的实质性操作阶段。
3、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首次在国家规划层面明确提出“健全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供给制度安排”,将其纳入国家长期发展战略。
4、2022年4月: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36号)
提出“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增加资本市场投资,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以及“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长期投资及长周期考核的核心理念进一步成型。
第三阶段:系统性战略部署(2023—2024年)
5、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将长期资本的作用置于“金融强国”的顶层设计下,系统性地提出“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以及“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会议通稿被权威媒体广泛解读,明确指出“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是资本市场五大要点之一。
6、2023年10月:财政部《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财金〔2023〕89号)
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22〕72号)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
并规定“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坚持审慎、安全、增值的原则,根据保险资金长期属性,平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投资标的、投资规模、期限结构和流动性安排”。
目标是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
7、2024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新“国九条”)
第七项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以构建“长钱长投”生态为总体目标,精准针对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基本养老、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信托等中长期资金的管理机构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以实现对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端”的结构性改革。
新“国九条”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系统性改革举措,旨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市场稳定性,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其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为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构建更加成熟、规范、有活力的资本市场生态。
该文件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在此之后,逐渐形成了资本市场“1+N+X”政策体系。其中:
核心“1”即新“国九条”,其作为顶层设计和总纲领,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整体方向、基本原则和核心目标。
配套“N”指系列制度规则,是围绕新“国九条”这一核心,在发行、上市、分红、退市、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全链条各环节制定或修订的50多项具体制度规则。它们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可操作的监管规范,共同构成落实改革的“施工图”。
补充“X”是指在“1+N”主体框架下,为推进特定重点领域工作而制定的行动方案。例如证监会2025年1月印发的《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8、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第五条“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第(18)项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具体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9、2024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
提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以及“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资金管理能力”。
10、2024年9月: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
11、2024年9月:中央政治局工作会议
提到“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
这次行动部署直接针对提振资本市场的迫切任务,明确列出了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等具体突破口,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实操指挥色彩。
12、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提到“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通过这次战略定调会议,将资本市场改革置于“投融资综合改革”的全局高度,并将引导中长期资金的重心从“疏通渠道”深化为“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其表述更宏观,为下一年度的具体政策制定提供了顶层遵循和方向指引。
《长期投资及长周期考核政策汇编》含24篇相关政策,PDF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领取,Word版请添加作者微信领取。

任博峰 建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公司商事与投资、私募基金投融资、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投融资、不动产基金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
曾供职于华润集团下属华润置地,供职期间先后管理杭州城市公司法律事务、华东区域公司争议解决法律事务、华东区域公司投资并购法律事务。
作为执业律师期间,服务大量包括装备制造行业、金融行业、不动产行业等客户。主要为包括招商蛇口、金地商置、万科、中建东孚、中海地产、首创置业、建发股份、江苏国泰、东港集团、浙商资产、哲方资本、临方投资、苏州资产、浙江荣盛集团、荣盛石化、浙江石化、中信保、江西福田集团、福事特股份等大中型企业提供与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非诉讼及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服务,在投融资法律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主要执业领域:公司商事与投资、私募基金投融资、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投融资、不动产基金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
曾供职于华润集团下属华润置地,供职期间先后管理杭州城市公司法律事务、华东区域公司争议解决法律事务、华东区域公司投资并购法律事务。
作为执业律师期间,服务大量包括装备制造行业、金融行业、不动产行业等客户。主要为包括招商蛇口、金地商置、万科、中建东孚、中海地产、首创置业、建发股份、江苏国泰、东港集团、浙商资产、哲方资本、临方投资、苏州资产、浙江荣盛集团、荣盛石化、浙江石化、中信保、江西福田集团、福事特股份等大中型企业提供与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非诉讼及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服务,在投融资法律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END
作者 | 任博峰
精彩回顾
【建纬观点】境外房地产开发法律洞察之迪拜篇——土地与城市更新
【建纬观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及应对方案——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例(四):员工提出离职后不配合办理手续的合规应对方案
【建纬观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及应对方案——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例(三):应对“消极怠工”员工的合法解除合同实务指南
【建纬观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及应对方案——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例(二):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标准与应对实务
【建纬观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及应对方案——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例(一):物业服务企业“试用期不合格”员工的合规解雇指引
【建纬观点】境外房地产开发法律洞察之迪拜篇——土地与城市更新
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资讯或文章仅为交流目的,不代表建纬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任何依据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作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建纬律师事务所及文章作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需要相关法律意见或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律师联系。
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部系建纬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致力于利用建纬在市政与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部门汇集多位复合型背景的专业法律人才,拥有具有土地规划、矿产、能源、电力、环境、房屋、市政、交通、金融等行业与法律复合背景的专业律师。
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部由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宋仲春律师任部门主任,下设土地、矿产资源、能源与电力、环境保护、市政与公用设施、项目与基础设施业务组6个小组,分别由具体相关行业和实务经验的律师作为业务组牵头人,为客户在土地、矿产资源、能源和电力等,市政与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业务的投资、并购、建设、运营、维护等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对PPP,F+EPC、EPCO、ABO等多种投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经验。
欢迎垂询
电话:18221044725/18501761702
邮箱:jiangxiaoyun@jianwei.com
不动产金融部作为建纬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致力于利用建纬在不动产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不动产金融法律服务。部门汇集多位复合型背景的专业法律人才,拥有具备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工作和专业背景的专职律师。
不动产金融部由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宋仲春担任部门主任,下设银行业务组、保险业务组、证券及债券业务组、金融创新产品业务组、不良资产业务组、破产及清算业务组6个小组,分别由具有相关行业和实务经验的律师作为业务组牵头人,为客户在银行融资、保险资金投资、保险方案设计与争议解决、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及REITs、基础设施投融资(PPP、ABO等)、私募基金、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破产及清算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欢迎垂询
电话:18221044725/18501761702
邮箱:jiangxiaoyun@jianwei.com


你的分享、点赞、在看
就是对建纬最好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