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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668家建筑企业进行动态核查!核查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
2023-08-17 10:39


▎来源:工程建设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郑建文〔2023〕136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经研究,决定对全市668家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

二、核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核查采取市县两级分级实施,核查单位见附件1;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各类人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要求

(一)被核查企业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其他附件材料应按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三)依据核查结果,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认定为动态核查不合格,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的视为动态核查不合格。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411室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郎继斌

电话:0371—67188921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2.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

4.各区县(市)建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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