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会同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无为县陡沟修华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会同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我市进行现场随机抽样。2023年6月10日,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签发了编号为NO:ZQJY-2023-W0513147《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绿豆糕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于当事人,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明,绿豆糕是当事人2023年5月15日生产的,共生产了25盒,成本:7.0元/盒,售价:12.0元/盒,已全部售出。截至目前,未出现消费者身体不适或者不良反应的情况,当事人未曾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处罚过,当事人未建立台账,截止案发时,当事人违法所得300元,货值金额300元。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张贴召回公告,截止到接受调查询问时无产品召回。当事人没有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被处罚过,未发现食用后有不良后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无为县陡沟修华食品厂生产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的处罚决定:整改情况:1、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通知,开通无条件退货通道;2、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3、规范生产工艺。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已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