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
【公告】市城区新增4处电子警察设备
2023-08-16 16:43


公    告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我市城区道路上新增/恢复的4处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序号

抓拍设备地点

抓拍违法类型

1

抚州市高新区金柅大道与怀广路路口

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

抚州市高新区金凤路与怀广路路口

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3

抚州市南门路与曾巩大道路口

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4

抚州市汝水大道与河滨路路口(抚河大桥南侧)

违反禁止标线

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3年8月16日开始公示,于2023年8月23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

2023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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