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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问题
Faan Lawyer
你好,我们在执法当中经常遇到“散乱污”企业的问题,对于这类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已经对其实施了“两断三清”“整合搬迁”等措施,生态环境部门还能够实施罚款吗?
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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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
Faan Lawyer
一、散乱污的提法,是一种政策上而非法律上的定性和概括
目前,散乱污企业区分出了许多种类,有一些政策性文件对何谓“散”“乱”“污”进行了范围、表现方式等方面的界定。与散乱污配套使用的两断三清,也是政策上的说法,是对于需要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生产经营者实施的约束性措施,具体而言,指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两断三清是手段,关停取缔是目的。
二、散乱污的治理,要纳入法治的轨道
(点击蓝色文字继续阅读)对于“散乱污”企业,能够罚款吗?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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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生态环境部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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