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储备项目的通知
2023-08-12 12:30 浏览:23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为推动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助力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全面发展,我局将开展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聚焦要素发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进一步优化乡村特色产业布局,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申报程序。市级产业强镇储备项目通过镇(含街道,下同)申报、区(市)县级推荐、市级评审入库储备。每个项目拟按照不低于2000万元进行策划包装,其中,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二)储备范围。每个区(市)县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建设范围只能涵盖1个镇。(三)工作要求。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储备项目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各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请各区(市)县于8月25日前,报送市级产业强镇储备项目申报材料5份及电子版到农业农村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聚焦主导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农业产业强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各区(市)县可推荐储备项目1个,每个项目只涵盖1个镇(含街道),已认定或正在实施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的所在镇不再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涉农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或出现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被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的区(市)县不予申报。按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围绕镇域内1个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具体到品种类别,不得笼统为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开展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补齐标准化生产、产业链条延伸、品牌营销等短板,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一)提升基地生产能力。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改造提升基地设施化、数字化、生态化水平,开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打造“第一车间”“原料车间”。通过项目建设,基地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标准化养殖圈舍占总养殖圈舍的60%以上。(二)提升加工仓储能力。重点拓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就地就近发展烘干储藏、清洗分拣、预冷保鲜、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功能性食品,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5∶1以上。(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重点依托主导产业,融合农商文旅体,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精休闲农业,做活农村电商,做优农耕教育,做特家庭工坊,培育“土特产”品牌,开展产销对接活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且占镇域农业总产值40%以上。(四)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统分结合生产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订单生产比例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以上。(一)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布局项目建设,制定了主导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相应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项目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二)主导产业基础好。项目镇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三)融合发展有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项目区域内有1家以上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1.5:1以上。(四)主体利益链接紧。镇域内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主导产业,有发展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社会化专业化生产服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各类经营主体间建立了有效运营的联农带农利益链接机制。(五)重点支持区域。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两项改革”(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区域划片中心镇、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覆盖的镇(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国乡村产业10亿元镇可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养殖大户。对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3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万元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0万元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要件。每个项目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500万元。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批准建设时补助300万元,第二年通过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再补助2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提升、品种改良、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等短板和薄弱环节,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群众增收。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与撬动资金(含区(市)县配套)之比达1:3以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搞平均分配,不得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等,不得购置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不能大量用于物化补贴和观光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提供相应批复或证明材料。市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竣工验收前,不得申报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附件:1. 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储备项目申报表2. 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附件1
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
储备项目申报表
一、镇基本信息 |
镇名称: (区/市/县) (镇/街道) |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
是否属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 否□ 是否属于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 否□ |
是否属于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是□ 否□ 是否属于全国乡村产业十亿元镇:是□ 否□ |
是否列入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产业区域布局(重点县、基地县):是□ 否□ |
是否属于“两项改革”区域划片中心镇:是□ 否□ |
镇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二、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数值 | 备注 |
1 | 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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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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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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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镇域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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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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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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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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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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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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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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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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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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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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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镇域地市级(含)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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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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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省级龙头企业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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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国家级龙头企业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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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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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其中:地市级(含)以上示范社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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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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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其中:地市级(含)以上家庭农场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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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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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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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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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有机食品认证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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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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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其他省部级认证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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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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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编制情况 |
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列出已编制规划名称,附证明材料) |
四、主导产业支持政策情况 |
县级在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出台的人才、土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列出文件名及文号,附证明材料关键页) |
五、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
推荐意见 (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推荐意见 (区、县级财政部门) |
附件2
2024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
建设方案
(模板)
***区(市)县
2024年**月**日
建设镇(街道)区域范围、基本条件、农业发展情况等。1. 发展现状。包括主导产业一二三产值、加工比、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基础情况,主导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基地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等情况,加工仓储流通销售等产业链建设情况,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发应用等情况。2. 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域内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物流企业等主体情况,辐射带动能力、联农带农机制等。3. 存在问题。目前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设思路(针对项目乡镇主导产业)、建设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主要建设项目、承担主体、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市级财政补贴总资金按500万元规划)。1. 项目①名称及建设内容(指标细化,可实施验收)(3)建设主体:主体名称(主体尽量明确,需要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备注招投标确定)(4)资金概算:(内含总资金、市级资金、区(市)县整合配套资金和建设主体自筹资金,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内容及标准)......
资金使用表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合计 | 市级财政资金 | 地方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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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50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分两期实施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300万元,第二期建设200万元,分别明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介绍县、镇(街道)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发展数据(如产值、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区(市)县相关部门证明,提供主导产业主体培育(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导产业品牌(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证明;提供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关键页);提供项目用地性质和已落实的区(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证明;提供主导产业产值、农产品加工比、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区(市)县统计部门证明;提供2年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门、质监部门证明;提供所购农机具不在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的县农业农村局证明(附文件和相关机具部分佐证资料);提供区(市)县级相关支持政策及其他重要证明材料等(控制附件数量和页数);对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3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万元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0万元以上),提供尽职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