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
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2023-08-11 21:59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辖区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设备类型

点位名称

抓拍违法行为

闯红灯设备

千秋路与旧城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凤中路与中兴大街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南星路与中兴大街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南星路与顺城街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刘秀路与顺城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刘秀路与五百东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凤中路与东环路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兴华路与中兴大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刘秀路与工农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光武路与花南路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太行路与旧城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凤中路与工农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凤中路与旧城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南星路与东环路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339国道与新兴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339国道与恒泰路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太行路与107国道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光武路与107国道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闯红灯设备

文化路与中兴大街交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以上监控设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用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11日

END

来   源丨高邑交警

   辑 | 李孜慧

审   核 | 孙玉静

运   营 | 高邑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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